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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6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1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港兴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65%的子公司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兴公司”)为建设珠海市西区天然气利用工程(Ⅰ)二期项目,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申请项目贷款19,600万元,项目融资期限为15年,并由港兴公司将名下西区天然气项目15年的收费权质押给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属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提供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子公司存量资产,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持有的船舶作为租赁物,与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惠”)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一年。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5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珠海港惠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董事甄红伦先生、周娟女士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已审议通过《关于置业公司调整开发代建项目关联服务条款的议案》,与本次交易事项累计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甄红伦先生和周娟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基于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上半年完成治理层换届后,新任高管在参股企业任职发生变化,公司拟调整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新增关联方并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435,000,000.00元。调整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658,014,375.77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5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总裁冯鑫先生,副总裁朱文胜先生分别在新增关联方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拟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期限2年的授信额度及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期限2年的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5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6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子公司存量资产,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持有的船舶作为租赁物,与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惠”)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一年。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因珠海港惠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董事甄红伦先生、周娟女士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甄红伦先生、周娟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已审议通过《关于置业公司调整开发代建项目关联服务条款的议案》,与本次交易事项累计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关联股东珠海港集团将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0J8272

  3、成立时间:2018年07月13日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创意谷19栋218室-228(集中办公区)

  5、法定代表人:黄文峰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9、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港惠成立于2018年,业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正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珠海港惠经审计的总资产30,917.56万元,净资产30,766.12万元,营业收入637.27万元,净利润290.5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珠海港惠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1,076.83万元,净资产30,907.69万元,营业收入235.70万元,净利润141.56万元。

  10、主要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持有其75%股权,珠海港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珠海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

  11、关联关系:珠海港惠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2、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珠海港惠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售后回租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与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通过新建或购置所拥有的10艘船舶设备,船舶主体结构均完好,主甲板表面完好,外观保养较好,成新度较高,目前均正常投入国内沿海及珠海高栏港区业务运营。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主要参考具有证券业评估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1]第YGZ078]。对此次拟开展售后回租的10艘船舶的市场价值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交易标的账面原值32,774.77万元,账面净值27,974.96万元,评估值30,102.65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进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交易,乙方决定将其自有设备出卖给甲方,然后从甲方处租回使用,并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一条 租赁物

  由甲方向乙方购买后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内河多用途船、散货海船、全回转拖轮等设备。

  第二条 租期、租金、租赁利率

  2.1 租赁期限为366天,租赁期限自起租日开始计算,自起租日起至366天届满之日止。

  2.2 本合同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00,450,000.00元,租金分期支付,共分1期。

  2.3 租赁利率:本合同期内实行0.15%的固定利率。

  2.4 利率调整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利率,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基准利率发生变化的,合同利率不因基准利率变化而变化。

  2.5 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次日,乙方向甲方开具一年期国内信用证以支付租金300,000,000.00元,剩余租金450,000.00元以电汇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第三条 留购价款

  租赁物留购价款为人民币1元,乙方应于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向甲方支付留购价款。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乙方选择开具一年期国内信用证方式进行支付,但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剩余租金应以现金支付。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自本合同首页所书明的日期生效。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不影响公司船舶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3月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1年3月末,公司与珠海港惠及其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控制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948,621.01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本次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不影响公司船舶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该事项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该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局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6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3,014,375.77元,关联方主要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部分参股企业等。

  基于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上半年完成治理层换届后,新任高管在参股企业任职发生变化,公司拟调整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新增关联方并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435,000,000.00元。调整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658,014,375.77元。

  (二)新增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鉴于公司董事、总裁冯鑫先生任中海油珠海天然气董事,其为该事项关联董事。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11,751万元,注册地:珠海,法定代表人:李钻,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分别持有其65%、35%股权,经营范围:投资天然气管网的建设、管理;管道天然气的经营(不含香洲区,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后方可经营)。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6,895.25万元,净资产8,719.9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5,270.47万元,实现净利润708.56万元;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6,522.62万元,净资产9,602.2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905.92万元,实现净利润517.01万元。

  (2)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公司董事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2、常熟威特隆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美元650万,注册地: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港区一路,法定代表人:PATRICK BIESDORF,欧洲港口亚洲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75%、25%股权,经营范围:装卸、仓储和普通货运及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从事国际运输代理业务(不包括国际快递)。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7,842.72万元,净资产10,424.4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7,781.95万元,实现净利润4,575.92万元;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0,838.39万元,净资产11,719.8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504.66万元,实现净利润1,295.35万元。

  (2)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公司高管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资产情况较好、经营情况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和常熟威特隆均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公司相关下属企业拟在2021年向中海油珠海天然气采购燃气;向常熟威特隆提供码头装卸服务、码头使用服务、仓储服务、园区服务及其他后勤服务,并向其出租场地收取租金。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调增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调增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该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局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63

  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拟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期限2年的授信额度及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期限2年的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2年12月13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57224X

  4、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厂房325室

  5、注册资本:26,5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张少炜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珠海港物流100%股权。

  9、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装卸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批发:预包装食品(烹调佐料);煤炭批发经营;粮食及粮油副产品、棉花批发经营;粗白油、变压器油、基础油、导热油、沥青等批发经营。

  10、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珠海港物流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珠海港物流为开展煤炭等供应链业务,拟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2年,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进口融资、代客汇率衍生品等;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可用于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协议付款、投标保函、一般关税保函等。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每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珠海港物流作为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的重要平台,是公司“物流中心战略”的实践者,为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上的相关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同时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业务等业务模式。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使其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珠海港物流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鉴于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2021年4月末,公司董事局已审批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0,662.8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6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已审批担保总额为360,662.8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9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已审批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5%(注:以上数据含本次担保金额)。无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6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4:30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时,会议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分别刊登于2021年4月17日、2021年5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上述第5、6、7项议案属于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四)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议案6涉及的关联股东,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6月1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204室)。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明月。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1年   月日      有限期限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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