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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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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3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5月14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6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推荐沈剑标先生、陈彦先生、沈剑飞先生、吴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候选人沈剑标先生: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董事候选人沈剑飞先生: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董事候选人吴畏先生: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董事候选人陈彦先生: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6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推荐翟胜宝先生、叶向东先生、戚国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翟胜宝先生: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向东先生: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独立董事候选人戚国胜先生: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批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以下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将视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定于2021年6月11日(周五)下午14:00,在公司101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35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4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21年6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明东先生、杭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孙明东先生: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杭丽娜女士: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担任公司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36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6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推荐沈剑标先生、陈彦先生、沈剑飞先生、吴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翟胜宝先生、叶向东先生、戚国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翟胜宝先生、叶向东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戚国胜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剑标先生,1960年2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81年参加工作,曾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2年5月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江苏省调节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标准委员会委员(SAC/TC124/SC1技术委员会),无锡市新吴区人大代表。沈剑标先生曾主编《金工实习》一书,为全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机电类规划教材。沈剑标先生先后主持申报并成功获批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其所主持开发的“一种波纹管Y型直通夹套气相阀”、“多回转式气动执行调节器”已应用于国内多套装置;主持开发的“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控制三偏心蝶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被列为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此外,还主持了“角行程执行机构”、“R系列开关球阀”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其主持设计开发的“Z6系列高压哈氏合金调节角阀”、“W系列具有精确等百分比特性曲线型阀板的气动调节蝶阀”等多项新产品被江苏省科技厅审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沈剑标先生还参与了《GB/T 17213工业过程控制阀》等国家标准的修订与审定工作。

  截至目前,沈剑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461.68万股,通过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507.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剑飞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沈剑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彦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2年11月起就职于本公司,负责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产品技术营运中心总监。

  陈彦先生是“外置式可调流量限位器”、“具有传动轴防卡死外定位导向结构的蝶阀”、“薄膜执行机构的火警防护装置”等发明专利、以及“高压差小流量角型控制阀”、“小流量V口偏心调节球阀”、“高压上装调节切断型密封球阀”、“高压迷宫式防空化套筒阀”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陈彦先生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了“角行程执行机构”、“R系列开关球阀”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

  截至目前,陈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73.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陈彦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陈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剑飞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海门中学教师、校长办秘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人秘科秘书、办公室主任,江海路支行行长、三厂支行行长;2012年7月起在本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负责管理行政证券营运中心。

  截至目前,沈剑飞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沈剑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沈剑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畏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计算机运用专业。1985年7月至1995年7月就职于无锡仪表阀门厂;1995年7月至1997年3月就职于无锡发电设备厂;1997年3月至2001年11月就职于无锡智能仪器仪表有限公司;2001年11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智能化控制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207.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4%。吴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吴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翟胜宝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安徽省高校工商管理学科拔尖人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兼任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徽商银行外部监事,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翟胜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翟胜宝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翟胜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叶向东先生,195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北京石油设计院、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长期从事仪表及自动化工程设计及管理工作。现退休回聘任职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叶向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叶向东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叶向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戚国胜先生,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已退休。

  截至目前,戚国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戚国胜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戚国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3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21年6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孙明东先生、杭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担任公司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4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明东先生,1969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电仪车间技术工程师、技术组长;2003年6月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工程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孙明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96.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孙明东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孙明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杭丽娜女士,198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2013年参加工作。2013年7月起就职于本公司,任标准管理工程师一职。

  截至目前,杭丽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杭丽娜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杭丽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38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批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以下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将视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1-039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周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4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6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101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沈剑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沈剑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吴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翟胜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叶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戚国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孙明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杭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已由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及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下午16:3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澄、刘忠志

  联系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0510-88157078

  邮箱:sjf@wuxismart.com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

  邮政编码:21411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案表决意见

  ■

  注:

  1、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附件二: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

  1、此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下午16:30。

  3、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7”,投票简称为“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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