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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5月17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董事陈艳梅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古定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列人员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期间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 聘任杨水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聘任李碧君女士、李文深先生、吴强先生、李强先生、万征先生、何申健先生、古定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聘任古定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薛先春先生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提名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金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础年薪、企业经营绩效基数、个人业绩绩效基数组成,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关联董事晏明先生、李苏华先生、杨水森先生、黎敬良先生、陈艳梅女士已就上述决议事项回避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定为含税年薪82,200元。本次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麦志荣先生、徐勇伟先生、庄志伟先生已就上述决议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关联董事杨水森先生已就上述决议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区健镔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区健镔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区健镔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区健镔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区健镔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区健镔先生董事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古定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古定文先生简历

  古定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九江饲料有限公司会计员、会计主管、财务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总监、产权科科员,广东樵山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预算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副股长,佛山市南海南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广东国兴佳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

  古定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期间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 聘任杨水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 聘任李碧君女士、李文深先生、吴强先生、李强先生、万征先生、何申健先生、古定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 聘任古定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1)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薛先春先生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2),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金泉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3),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金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金泉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262887

  传真:0755-83227418

  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杨水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暨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深圳市装饰行业专家,兼任惠州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曾任福田区劳动服务公司粮油经理部职员,深圳市美芝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总监,深圳市实力建筑设备劳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水森先生持有公司0.67%股权,与公司副董事长李苏华先生、副总经理李碧君女士、李文深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水森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李碧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华威大学供应链及物流管理专业硕士,经济学本科,兼任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宇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第三届福田区工商业联合会执委会副会长。曾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碧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副董事长李苏华先生、总经理杨水森先生、副总经理李文深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碧君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李文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深圳市亿泰迅通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深圳美达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文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副董事长李苏华先生、总经理杨水森先生、副总经理李碧君女士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4.吴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理工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曾任深圳市方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预算员、商务代表、商务经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预算员、预算部经理、招投标部经理、成本核算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吴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5.李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江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高级室内建筑师。曾任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运营中心总经理。

  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6.万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深圳海外装饰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事业部总经理。

  万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7.何申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曾任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总站科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总站道路客运与驾培管理科科长,佛山市南海区公交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园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申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8.古定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九江饲料有限公司会计员、会计主管、财务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总监、产权科科员,广东樵山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预算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副股长,佛山市南海南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广东国兴佳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

  古定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2

  薛先春先生简历

  薛先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学(审计)专业,中级会计师,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深圳市金世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总账会计。

  薛先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附件3

  李金泉女士简历

  李金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发路营业部客户经理,邦盟汇骏并购市场有限公司高级投资顾问。

  李金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副董事长李苏华先生、总经理杨水森先生、副总经理李碧君女士、李文深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金泉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金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5月17日以书面通知方式传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根据其所担任职务及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2. 公司监事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3. 本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关联监事刘国伟、林志萍、许家铭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在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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