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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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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邵建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6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1名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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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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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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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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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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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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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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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审核公司董监高2020年度薪酬及确定公司2021年度董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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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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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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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为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3、关联股东郭志先女士、李洁先生、周晓璐女士对议案6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观筑(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志敏 刘倩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