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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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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8,546,66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3日下发的《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奥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56.00万股,并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7名,分别为唐山锐泽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泽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盈二期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久盈”)、乌兰察布太证盛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太证”)、宁波永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永先”)、北京通原欣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通原”)、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证非凡”)、青岛国信招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信招商”)、钱志明、宁波雍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雍胜”)、上海复鼎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复鼎”)、苏州冠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冠新”)、沈阳招商致远创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商致远”)、上海斐君铂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斐君”)、金永华、上海颐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颐强”)、上海正海国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正海”)、上海紫竹小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紫竹”),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8,546,667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5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02,22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56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6,66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锐泽投资、宁波久盈、乌兰察布太证、宁波永先、北京通原、太证非凡、国信招商、苏州冠新、招商致远、宁波雍胜、上海复鼎、上海斐君、上海颐强、上海正海、上海紫竹、钱志明、金永华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自威奥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奥股份股份,也不由威奥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信建投就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威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威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股东承诺;威奥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威奥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威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8,546,66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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