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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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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1359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转股代码:191596 转股简称:城地转股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73期(鑫和系列)委托理财期限:93天。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等目的,于2020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城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向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5月16日到期,公司共收回本金2亿元人民币及收益约1,620,164.39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自上述委托理财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发行的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73期(鑫和系列),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农商银行鑫悦结构性存款《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0期(鑫和系列)》

  (1)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73期(鑫和系列);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预期理财收益率:1.65%(年化)至3.30%(年化),其中1.65%为存款利息率,1.65%以上部分为产品浮动收益率。

  (6)认购日:2021年5月17日;

  (7)收益计算起始日:2021年5月21日;

  (8)到期日:2021年8月22日,在产品认购期届满后不得续存、转让或提前支取本产品;

  (9)认购金额:人民币2亿元整;

  (10)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人为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为非上市金融机构,非上市金融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下:

  ■

  上海农商银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千元)

  ■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受托方上海农商银行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管理层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又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短,对公司实际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等不会构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上述理财产品的特征,将该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表示同意并支持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次实施前: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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