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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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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3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213,823,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10%。三安电子本次办理84,500,000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87,8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1.95%。

  ●三安电子及其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57,44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54%。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后,两家累计质押股票463,100,000股,质押股份约占两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31.77%。

  一、本次股份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三安电子的通知,三安电子将其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84,50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手续,情况如下: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三安集团及三安电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略有差异。

  三、其他说明

  三安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因自身需求办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三安电子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补足、追加质押、提前还款等。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任凯先生和林科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吕玉梅女士和邵小娟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审议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的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答邦彪、漆贤高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股东大会决议;

  (二) 法律意见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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