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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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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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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以上结论,以往的费用化项目与资本化项目有所区别,并不同时满足五个资本化条件,无法形成无形资产。

  (四)说明公司对研发支出资本化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研发项目立项阶段

  围绕市场需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各分子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可提出研发项目立项需求,也可由研发部门或公司高层例会提出,立项人填写《研发项目立项申请表》,由科技推广部负责组织技术、财务、市场、体系、供应链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由立项部门、财务中心、资源质量中心、分管副总、常务副总及总经理审核批准。

  研发项目立项申请通过批准后,由项目管理部在系统中对每个研发项目建立唯一的项目编号,用于归集该项目相关的支出。

  2、研发项目资本化论证

  项目立项后由科技推广部组织对研发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等进行可行性评审,主要论证方向包括研发项目的背景和开发必要性、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计划和进度、项目风险分析、技术团队组建和财务预算、未来经济效益分析研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通过项目可行性评审会后进入开发阶段。

  对于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由财务中心组织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总监、资源质量中心经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备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判断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予以资本化。

  (1)技术总监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和项目经理提交的材料,按照技术可行性判断标准,对照资本化支出判断条件,在评审会议的技术可行性一栏中,提交可行性说明和意见。技术总监根据《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判断该项目不满足技术可行性,则该项目不符合资本化要求。

  (2)财务总监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中编制的资金使用需求,依据财务资源支撑条件标准,在评审会议的财务资源支撑一栏中,提交财务资源支撑说明和意见。财务总监根据《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判断该项目的财务资源不足,则该项目不符合资本化要求。

  (3)资源质量中心经理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中编制的技术人力需求,依据技术资源可行性支撑条件标准,在评审会议的技术资源支撑一栏中,提交技术资源支撑说明和意见。资源质量中心经理根据《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判断该项目的技术资源不足,则该项目不符合资本化要求。

  (4)财务部门主管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中编制的预算明细,依据开发成本计量标准,在评审会议的开发成本计量一栏中,提交开发成本计量的说明和意见。研发会计根据《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判断该项目的开发成本无法可靠计量,则该项目不符合资本化要求。

  (5)销售市场副总经理根据可研报告中的市场预测,依据市场可行性的判断标准,在评审会议的市场可行性一栏中,提交市场可行性说明和意见。若销售市场副总经理根据《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判断该项目的不具有市场可行性,则该项目不符合资本化要求。

  (6)常务副总经理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经理提交的材料和上述5个流程中的评审说明和意见,依据《企业会计准备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的标准,核对评审说明/评审意见、可研报告和提交材料、研发资本化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并在评审会议的常务副总经理一栏中,提交决策判断意见,若不通过,则该项目不符合资本化要求。

  (7)总经理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经理提交的材料和上述6个流程中的评审说明和意见,依据《企业会计准备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的标准,核对评审说明/评审意见、可研报告和提交材料、研发资本化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并在评审会议的常务副总经理一栏中,提交决策判断意见,若不通过,则该项目不符合资本化要求。

  研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通过评审会评审,并形成评审会会议纪要,通过评审会评审后发生的研发支出作为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3、研发项目的归集和分摊

  (1)与研发项目相关的预算编制、审核和跟踪制度:

  1)项目经理负责编制研发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一般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研发人员成本、研发项目领用的直接材料、研发项目使用的资产相关的折旧摊销、及其他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2)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预计需要的研发人员估计每个季度所需研发人员的数量,包括不同岗位所需的人数,确定该研发项目的人员构成,公司目前的研发项目研发周期都在三年以上,所以各研发项目相应的人员固定不变,每位研发人员在各期间仅从事一个研发项目。若公司目前的研发人员储备不能满足项目人员需求,项目经理会提交人员招聘计划,以满足项目人员需求。

  3)项目经理制定项目预算后,预算需要公司技术总监的审核,技术总监会与项目经理讨论该项目的人员数量和级别的需求是否合理,以及不同时间段的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并给出建议。

  4)经过技术总监审批后的预算会交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财务总监主要对预算使用的单位人工的合理性、其他费用占比的合理性、折旧摊销金额是否准确进行分析,并给出修改建议。若没有问题则交由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5)公司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季度分析,分析每个研发项目实际成本和预算的差异金额,并解释差异产生的原因。公司根据过往已经完结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认为,历史项目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超过10%的情况比较少,所以公司认为当季度实际成本超过预算成本10%时需要对预算进行修改。

  (2)完善的成本费用的日常核算制度:

  1)研发项目人员每天在工时系统中填报工时,并由项目经理对其负责的项目人员所填报的工时进行定期审核。项目经理会将人员的出勤打卡记录和工时填报的情况进行对比,以确认工时填报的准确性。研发成本的执行情况计入项目经理的业绩考核。

  2)对于其他费用,公司在项目立项时会分配给每个研发项目编号,所以项目领用的材料及报销的费用均需要申报到所属的项目编号中,并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核。

  4、项目结项

  研发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及时提出结项申请,并牵头编写《研发项目结项报告》、《产品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财务中心出具《项目预算决算报告》,项目经理在此基础上进行预决算分析,分析结果体现在《研发项目结项报告》中。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组成员整理过程文档、设计文档、工艺文档、测试报告、用户文档、输出成果及会议纪要等。所有资料提交资源质量中心,初审符合验收条件后,科技推广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验收。

  项目结项由评审委员会中选取相关成员,由需求提出部门、业务部门、产品经理、技术部门、资源质量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人员参与,共同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对拟验收的项目发表自己的见解,有权向被验收项目负责人询问该项目的有关技术问题,对被验收项目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对验收意见负责,对被验收的项目成果承担保密责任。

  研发项目结项完成后开发支出余额转入无形资产。

  5、资本化项目的摊销和减值测试

  对于研发项目未来形成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研发会计与研发部门进行专题讨论,了解其技术迭代周期,并做出相应的会计估计。财务总监对上述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会计估计进行复核并审批。

  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研发项目形成的开发支出进行减值测试。

  

  三、关于分期收款业务

  年报显示,2020 年公司长期应收款由 0 增长至 8,127.00 万元,主要系新增分期收款销售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规定,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

  请你公司:

  (一)补充披露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政策、合同金额、合同执行期和结算周期、收款安排等,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回复】

  2020年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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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行业对比上市公司南威软件于2017年下半年起开始参与部分PPP和政府采购服务类等长期付款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并按会计准则将当期未回款金额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2020年末金额为102,779.98万元;同行业对比上市公司数字政通完成的江西省大余县智慧亮化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形成长期应收款,2020年末金额为14,819.01万元。因此,同行业可比上市存在类似业务,且确认为长期应收款,佳华科技上述业务形成长期应收款符合行业惯例。

  (二)结合销售政策和销售模式变化,说明长期应收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业务模式相近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回复】

  公司为扩展智慧城市类业务,进一步推广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在智慧城市业务中的落地,布局新的创新增长点,公司开展了以物联网为核心的智慧城市业务。

  智慧城市业务通过直接销售模式进行。通过前期需求调研,确定业务需求,进行系统设计和方案制定,针对不同业务,提供标准化解决方案或根据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开发。通过各地政府、企业公开招投标程序获取订单,公司在项目中标取得合同后,按合同要求的进度组织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政策和销售模式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原有政策和模式保持一致。公司对少数项目采用分期收回款方式,形成长期应收款,是公司根据不同智慧城市项目在产品和服务方面的特点,以及少数客户对付款方式的要求而做出的相应调整,具有实务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

  此外,2020年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南威软件、数字政通存在类似业务,亦有长期应收款,金额分别为102,779.98万元、14,819.01万元,符合行业惯例。

  (三)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分期收款业务的收入和未确认融资收益确认的具体过程,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明确:“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公司参考央行一年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基准利率4.75%,根据各期收款金额确定合同现值,并以该金额作为收入确认金额,将应收的合同价款与现值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收益,每月按照长期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上述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会计分录及计算过程如下:

  (1)设备交付验收后

  借:长期应收款

  贷:未确认融资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2)交易完成后,每月确认未确认融资收益及财务费用

  借:未确认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公司收到回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未确认融资收益的测算方法如下:合同公允价值=第一期不含税回款额÷(1+实际利率)+第二期不含税回款额÷(1+实际利率)2+……+第N期不含税回款额÷(1+实际利率)N(N为最后一期);未确认融资收益=不含税合同额-合同公允价值;每月财务费用=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实际利率÷12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准则规定的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公司2020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均为本期新增项目,由于长期应收款客户均为政府及国企,信用等级较高,预期产生的信用风险较低且未进入回款阶段,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未对该阶段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具有合理性。

  

  四、关于应收账款

  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 33,751.13万元,较上年增长 3.19%,坏账准备余额 2,637.73万元,较上年减少 45.58%,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大幅下降,主要系应收账款转让导致大额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3,862.78万元,占比41.07%,较上年大幅提升。请你公司:

  (一)补充披露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对应的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账款账龄及计提的坏账准备;

  【回复】

  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于2020年确认销售收入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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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帐龄及计提坏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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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应收账款的金额、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信用期限及目前的回款情况,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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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表所示,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3,862.77万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1,444.85万元),较2019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人民币2,417.92万元,增幅21.13%。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账龄为1-2年的余额为人民币11,046.66万元,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79.68%,主要客户是某省政府单位1、某省政府单位2,对应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236.46万元及人民币 2,630.13万元。

  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信用期限及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的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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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行业风险等因素进行前瞻性调整以确定信用损失金额。为防止使用单一年度损失率计算造成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较大波动,公司采用连续五年的平均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后续将根据每年的实际损失率调整历史平均损失率,进而调整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确认并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比例)属于行业正常水平。

  公司对部分金额重大的或金额虽不重大但是已发生信用减值风险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等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除此以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2020年12月31日同行业对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标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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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见,对于非政府及国企客户组合,除1年以内和4至5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略低于同行业对比公司外,其余账龄期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均高于同行业对比公司;对于政府及国企政府组合,4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均显著高于同行业对比公司。总体而言,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对比公司水平可比,体现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充分性。

  (三)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发生转让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欠款方名称、产品或服务内容、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相关应收账款账龄、账面原值、累计减值及减值计提依据,发生应收账款转让的背景、受让方的基本情况,结合合同具体安排,对照相关会计准则,说明应收账款转让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应收账款发生转让具体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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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转让应收账款已确认收入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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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依据:

  公司对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并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发生应收账款转让的背景: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了盘活公司应收账款资产,加速资金周转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对上述老旧客户(非目前核心的智慧环保和智慧城市业务客户)的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有助于公司更好地聚焦当前智慧环保和智慧城市等核心业务的发展,公司与中跃国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跃国际”)及自然人王国柱签署了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上述转让的应收账款对应的欠款方,主要集中在单一省份和区域,且国资背景的债务人占比较高,受让方在上述欠款催收方面有更多的经验和优势,有把握更好地提升欠款回收的效率。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定价为交易双方对资产状况进行充分评估后,在平等、互信基础上,做出的商业安排。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受让方已将上述应收账款受让资金与公司结算完毕。

  3、受让方基本情况:

  中跃国际是一家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市场化的专业保理机构,成立于2016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刘金磊,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服务等。股权结构为深圳市翎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75%,中国科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5%。自然人王国柱系个人投资者、长期从事风险投资、不良资产投资。受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应收账款终止确认依据:

  公司与受让方基于债务人的信用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债权转让价格,签订了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同时通知相应债务人。通过上述安排,公司已向受让方转移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并将该等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受让方,公司不再保留对该等应收账款的控制,满足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因此,公司终止确认了该等应收账款。

  5、应收账款转让的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约定: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公司与应收账款转让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对于已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但尚未核销的应收账款:

  (a) 就转让对价高于账面价值的部分,相应冲回已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借: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b) 核销该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贷:应收账款

  (2)对于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应收账款本年因应收账款转让又收回的部分,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五、关于一季度业绩

  一季报显示,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818.42万元,同比减少 21.32%,归母净利润 822.46万元,同比减少 69.72%。预付款项 11,333.04万元,较期初增长 587.28%,主要系经营业务采购增加所致。

  请你公司:

  (一)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执行情况等,说明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下滑的原因,业绩下滑是否具有持续性;

  【回复】

  1、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

  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0,818.42万元,较上年同期13,749.47万元减少2,931.04万元,同比下降21.32%,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一季度某些项目确认收入导致收入波动。

  2018-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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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第一季度确认的海口大气监测体系合同收入4,385.84万元,该项目收入的确认导致2020年第一季度收入较高。剔除该项目收入的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9,363.63万元,占2020年度收入比例约为13.74%。

  同时,为了业绩更具持续性,公司近年来一直持续转型,在转型中强调提升更具持续性的数据运营服务收入的金额,数据运营服务收入需要在3-5年期间按季或按月分期确认,不能一次性确认收入,这也是导致2021年第一季度收入金额下降的一个因素。但公司也在逐步取得转型成效:2016-2020年,公司数据运营服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2.74%、25.90%、32.17%、41.00%、33.88%,总体呈现占比不断提升的趋势(2020年的新基建业务存在较多第三方智能设备的购置和接入,主营业务中,感知及平台建设部分的收入占比有所提升);2020年一季度,公司数据运营服务收入金额约为5,628.78万元;2021年一季度,公司服务收入金额约为6,807.53万元,数据运营服务收入不断提升(由于单季度收入波动性,此处不用比例)。

  2、2021年一季度净利润下滑的原因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 822.46 万元,较2020年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2,715.75 万元同比减少1,893.29万元,同比减少比例为69.72%。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收入下降

  公司2021年一季度收入10,818.42万元,较上年同期13,749.33万元减少2,930.91万元,同比下降21.32%。公司收入下降的原因,已在上文中进行分析,请参考本题“1、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

  (2)公司毛利率下降

  公司2021年一季度毛利率41.93%,较上年同期51.46%下降9.5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第三方智能设备购置金额提升导致毛利率下滑:在国家倡导新基建,并投入大量政府专项债资金的背景下,公司在订单落地实施过程中,2021年一季度相比2020年一季度而言,存在较多第三方智能设备的购置和接入成本。2020年一季度,建设收入部分有较多自有智能终端产品,毛利率相比采购第三方的相对较高。较多第三方智能设备的购置导致短期内毛利率同比下滑。

  (3)当期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提升

  公司未来几年将不断提升服务收入的体量,实现结构优化和公司转型,为公司业务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服务收入的提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智慧城市和智慧环保的业务中,提升数据运营服务的收入;二是将自身优势技术进行产品化迭代,独立面向市场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比如和华为签署框架采购协议,为其提供AI算法服务等。

  因此,2021年一季度,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等成本也会较之前年度有所上升,对公司净利润也产生一定影响。公司2021年一季度,研发费用1,517.23万元,较上期1,298.65万元增加218.58万元,增长比例为16.83%;销售费用2021年一季度为840.77万元较上年同期505.47万元增加335.30万元,增长比例为66.33%。

  3、业绩下滑是否具有持续性

  根据公司在手订单情况,2021年第1季度确认收入额占2021年预计可确认收入总额(截至2021年3月31日在手订单在2021年预计可确认收入额)的21.40%,且公司在2021年3月31日之后也会陆续新签订单、增加2021年可确认收入金额,预计公司2021年收入总额不会下滑。具体在手订单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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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补充披露预付款项对应的业务背景,向前五名预付款项对象采购的具体内容及金额、预付款周期、期后结转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回复】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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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合业务模式及付款政策变动,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业务模式相近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回复】

  以上预付款项主要是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物资采购,该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了电子器件、有色金属类材料及特种专用设备,采购物资主要应用于公司主营的智慧环保及智慧城市领域,付款政策调整主要是对冲近期国际电子芯片市场紧缺和有色金属期货市场大幅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早期锁定货源及价格,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该行为是用于应对市场波动采取的应急性措施,具有合理性。此为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做出的商业决策,与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具有直接可比性。

  

  六、其他

  (一)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5,651.43万元,较上年增长191.79%,主要系代收代付款项3,165.44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代收代付款对应的业务背景,报告期内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代收代付款项对应的业务背景

  公司2020年期末代收代支款项3,165.44 万元主要业务背景如下:

  (1)2020年新增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集成项目中为合作方代收代付的款项1,969.89万元。该项目为公司与山东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联合中标,对于合同履约中涉及山东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供应商销售履约的部分,公司均为代理人的角色,在履约过程中,该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承担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且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公司仅代该公司收取销售款项,随之转付给该公司及指定供应商,从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2)公司的子公司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代重庆市合川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装修费1,146.64万元。依据《“智慧产业大数据运营中心及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平台”、合川区新型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项目补充协议》中“第五条:场地装修(二)场地装修费用:该项目场地的装修费用,由乙方或乙方子公司与丙方共同承担,具体的装修费用由基础装修及基础设备费用(以下简称“基础装修费用”)和专用装修及专用设备费用两部分组成,基础装修费用由丙方承担,专用装修及专用设备费用由乙方或乙方子公司承担。”其中,乙方指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丙方指重庆市合川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代重庆市合川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装修费用共计1,146.64万元作为“其他应收款—代收代支款项”进行会计核算。

  2、报告期内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5,651.43 万元,较上年增长 191.79%,主要系代收代付款项 3,165.44 万元较上年代收代付款项增长1,271.62%,对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增长影响151.52%。增长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鱼台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集成项目代收代付款项1,969.89万元和代重庆合川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公司支付的装修费1,146.64万元所致。此类业务属偶发性业务,具有合理性。

  公司对上述事项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34,962.44 万元,其中使用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 7,189.30 万元,较上年增长 11,560.1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资金受限的具体原因、时间及状态,对应银行账户的账户性质、是否为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受限金额占银行存款余额比例。

  【回复】

  受限资金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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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 7,899.72 万元,较上年增长 245.81%,其中在产品增长 676.48%,库存商品减少 46.37%。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16.49 万元,较上年减少 61.94%,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352.34 万元。请你公司:(1)说明各类存货账面余额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在手订单、存货可变现净值、存货库龄及周转周期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算的过程,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年审会计师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谨慎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说明各类存货账面余额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存货分类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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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人民币7,899.72万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5,547.02万元,增长幅度为235.77%,主要系在产品增加所致,在产品金额期末余额较上年增加人民币5,668.11万元,增长幅度为676.48%,主要系山西省临汾市城北新城智慧污水厂项目,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文昌铺前区域大气超级站一期项目,海南省海口市生态局环境监测体系设备销售项目(二期),山西省太重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智能工厂网络基础设施项目,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生态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年末尚未验收,与存货相关的控制权尚未转移,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所致。其中山西省临汾市城北新城智慧污水厂项目和山西省太重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3月末完成验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海南为公司重点发展城市,是公司客户战略部署“五大区、十大基地”重要运营中心和服务平台对象,海南相关项目均系2020年下半年开工,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项目仍未达到验收条件。

  2、结合在手订单、存货可变现净值、存货库龄及周转周期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算的过程,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谨慎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存货库龄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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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原则如下:

  (1)针对原材料、周转材料

  单价小于1,000元或者总价小于10,000元的存货不进行询价,通过原材料管理人员盘点过程中观察原材料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具体情况,结合货物本身是否具备通用性质,将原材料划分为呆滞和通用两类,针对呆滞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通用存货考虑其仍可以正常使用,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价大于1,000元或总价大于10,000元的存货通过采购工程师进行询价提供可变现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查阅供应商信息库和网络、市场调查报告等方式掌握供应市场动态。

  (2)针对在产品、库存商品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在手订单合同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或原材料的市场价作为计量基础。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认可变现净值。

  2020年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人民币216.49万元,较上年减少 61.94%。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67.31万元,主要为通用材料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公司在年末执行存货盘点工作,在盘点过程中观察原材料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具体情况,结合采购工程师的询价结果评估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转回了以前年度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年以内在产品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比例达82.23%,为公司客户战略部署“五大区、十大基地”重要运营中心和服务平台对象项目涉及的存货,因客户尚未验收,与存货相关的控制权尚未转移。其中,山西省临汾市城北新城智慧污水厂项目和山西省太重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3月末完成验收,确认收入成本。其他主要系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文昌铺前区域大气超级站一期项目,海南省海口市生态局环境监测体系设备销售项目(二期),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生态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和建设等,以海口市环境保护检测站和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客户为服务对象,提供环境监测体系大数据平台的开发,提供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应急监测设备、水质监测设备等内容。为执行销售合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海南客户合同的可变现价值远远大于存货账面价值,所以一年以内在产品没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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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见,经与同行业对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比较,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银江股份基本持平,但高于太极股份、南威软件。存货周转速度均远高于上述对比公司。总体而言,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公司水平可比,体现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谨慎性。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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