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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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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0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0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0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以下简称“原股东大会通知”),并定于2021年5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万卫方先生(持有公司300,181,248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55%)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万卫方先生提请将《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1年4月2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正在根据批复要求办理发行缴款、验资、登记等相关手续,且已于2021年5月17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手续办理完结后,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总股本将相应增加,需要更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做好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协调衔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对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公司章程中存在与现行法规不一致的内容,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修订情况进行同步修订。

  此外,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议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审批权限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使其与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内容保持一致,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做好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协调衔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对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公司内部制度中存在与现行法规不一致的内容,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修订情况进行同步修订。

  此外,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议对公司内部制度中董事会审批权限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使其与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内容保持一致,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万卫方先生共持有公司300,181,248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55%,万卫方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原股东大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且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8:《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分配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9:《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分配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和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议案13:《关于公司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4:《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议案15:《关于子公司向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议案1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17:《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8:《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议案1-1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议案17、18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万卫方先生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11、1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8:30—11:30时;13:00—17:00时。

  2、登记地点:会议现场。

  3、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席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席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者信函时间为准)。传真请在2021年5月27日下午17:00时前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且电话确认。来信请寄: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吴通控股证券事务部,邮编215143(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股东登记时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以及交通费用自理,并且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

  邮编:215143;

  联系人:李勇;

  电话:0512-83982280;

  传真:0512-83982282;

  邮箱:wutong@cnwutong.com。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提请增加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292”。投票简称:“吴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300292)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表决项涂改无效,就一项议案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项内划“√”亦视为无效表决;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会议闭会止。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栏内划“√”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需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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