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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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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47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陈健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陈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陈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5-5200209

  联系传真:0555-5200222

  电子邮箱:935011880@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陈健先生简历

  陈健先生  198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2年7月在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工作,曾任公司机关团支部书记、财务部职员、主办,证券投资部主办、主管。现任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兼任团委副书记。陈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48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毛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746187776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2853594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4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2852924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3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6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5296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75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律师、温乐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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