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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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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 033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平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91,936,1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97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数36,164,4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4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55,771,7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48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任保华律师和张贺铖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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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总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7和议案10至议案13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该等议案的同意票数均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议案8、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该等议案的同意票数均达到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吴淦国、薄少川、易冬分别进行了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任保华律师和张贺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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