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Ore Yantai HK Limited, Ore Fuzhou HK Limited, Ore Shantou HK Limited 和Ore Chongqing HK Limited,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租赁”)全资子公司按照30%、70%的持股比例组建的合资公司VLOC Maritime 05 HK Limited(下称“合资公司”)的全资下属单船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5,944万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44万美元(此次担保前为该公司提供的担余额为0元)。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5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工银租赁全资子公司按照30%和70%的股份比例组建了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下属的全资项目公司与淡水河谷签署了运输铁矿石的长期COA协议,并在此基础上订造了6艘载重吨为32.5万吨的VLOC。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合资公司就上述6艘VLOC的船舶融资及双方股东提供担保事宜与多位融资方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32.5万吨VLOC合资项目融资担保事项变更的议案》,取消了此前对船舶融资的担保授权,并重新授权如下:鉴于融资方变更后各项融资协议尚未完全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超过11,401万美元及罚息等费用的范围内向6家单船公司重新提供船舶融资担保。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授权人士办理船舶融资相关事宜及签署融资担保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将在担保协议签署后及时发布公告。
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对上述融资担保的授权。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发布2020 [065]号公告,披露了合资公司与融资提供方签署的该合资项目6艘VLOC中的1艘船舶履约担保协议,担保金额为2,291万美元。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发布2021 [012]号公告,披露了合资公司与融资提供方签署的该合资项目6艘VLOC中的第2艘船舶履约担保协议,担保金额为2,291万美元。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BVI公司”)与融资提供方中国进出口银行陆续签署了该合资项目剩余4艘VLOC船舶的融资担保协议并生效。协议约定,BVI公司为被担保人 Ore Yantai HK Limited, Ore Fuzhou HK Limited, Ore Shantou HK Limited 和 Ore Chongqing HK Limited向融资提供方出具融资担保,担保限额为5,944万美元。
融资提供方:中国进出口银行;
担保人: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四家单船公司,分别为 Ore Yantai HK Limited, Ore Fuzhou HK Limited, Ore Shantou HK Limited 和 Ore Chongqing HK Limited。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Ore Yantai HK Limited;
董事长:贾浩JiaHao;
注册地:香港;
经营范围:海上运输;
Ore Yantai HK Limited截至2020年底总资产81,593,142美元,负债总额81,064,218美元,净资产528,924美元;2020年营业收入7,611,750美元、净利润543,800美元。
公司名称:Ore Fuzhou HK Limited;
董事长:贾浩JiaHao;
注册地:香港;
经营范围:海上运输;
Ore Fuzhou HK Limited截至2020年底总资产74,801,338美元,负债总额74,662,527美元,净资产138,811美元;2020年营业收入6,705,525美元、净利润153,688美元。
公司名称:Ore Shantou HK Limited;
董事长:贾浩JiaHao;
注册地:香港;
经营范围:海上运输;
Ore Shantou HK Limited截至2020年底总资产78,446,345美元,负债总额78,135,343美元,净资产311,002美元;2020年营业收入4,486,383美元、净利润325,878美元。
公司名称:Ore Chongqing HK Limited;
董事长:贾浩JiaHao;
注册地:香港;
经营范围:海上运输;
Ore Chongqing HK Limited截至2020年底总资产75,964,355美元,负债总额75,738,995美元,净资产225,360美元;2020年营业收入2,959,993美元、净利润240,237美元。
上述四家单船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船舶融资金额:19,628万美元。
担保总额:19,812万美元,包含船舶融资总额以及违约金。
担保方式:由合资公司的双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向融资提供方提供再销售协议作为增信措施,保证被担保人按期偿还债务。BVI公司作为合资公司30%股东,承担不超过5,944万美元的融资担保责任。
担保性质:连带保证。
担保期限:从2021年5月11日开始,担保期限10年。
反担保:合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将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重新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号。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51,111.26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9.62%;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4,865.41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7.61%;逾期担保数量为零。(按2020年末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6.5249计算)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