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请做好贝因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并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5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请做好贝因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并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贝因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兴业证券同时将告知函转呈公司。

  收到告知函后,公司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贝因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告知函的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