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1-03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编号:203571)(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逐项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1-03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编号:20357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 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