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证券简称:世嘉科技公告编号:2021-04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捷频电子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捷频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之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其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业务发展;捷频电子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含子公司及孙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为均为预计金额而非实际执行金额,实际综合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综合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捷频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和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因控股子公司苏州捷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频电子”)业务发展需要,捷频电子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捷频电子法定代表人与各商业银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和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鉴于捷频电子经营发展需要,捷频电子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在原定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2,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捷频电子法定代表人与各商业银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综上,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捷频电子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基础上,捷频电子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苏州捷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捷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昆仑山路158号3幢2楼
4、法定代表人:吴永荣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滤波器、双工器、天线)、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以上项目不含橡胶塑料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波发特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波发特合计持有捷频电子51%的股权,捷频电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0、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
三、董事会相关说明
捷频电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为其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宽捷频电子的融资渠道,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同时捷频电子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亦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捷频电子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捷频电子其他股东吴永荣、刘亚东系捷频电子经营骨干,自身能提供用于担保的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目前,捷频电子经营情况良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捷频电子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捷频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之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业务发展;捷频电子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捷频电子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捷频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之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业务发展;捷频电子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结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6.0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9.80%。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含子公司及孙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为均为预计金额而非实际执行金额,实际综合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综合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供应商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累计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6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5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7,994.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5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7.45%;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14:30时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2021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王娟女士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王娟女士提请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新增临时提案的内容
1、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鉴于控股子公司捷频电子经营发展需要,捷频电子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在原定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2,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捷频电子法定代表人与各商业银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即,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捷频电子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基础上,捷频电子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提案人及其他情况
1、提案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娟女士。
2、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董事会收到王娟女士的函告日,王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253,2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44%,王娟女士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次,本次新增临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布本次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 4月 27日披露《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其他事项不变,新增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1-044)于2021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1、股东王娟女士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2、股东王娟女士的持股证明材料;
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1 年 5月28日14:30 时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17日收到公司股东王娟女士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王娟女士提请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 4月 27日披露《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其他事项不变。
现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 年 5月28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与日本电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和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0年5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14、15、16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提案3、4、7、8、9、10、11、12、13、14、17、18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并提交《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已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5月27日(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人:康云华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 年 5月27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联系人:康云华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96”,投票简称为“世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企业/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年 月 日
附件3: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捷频电子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捷频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之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业务发展;捷频电子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占世向 夏海力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