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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75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涉及7名激励对象,其中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2,940,000份;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7,5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4,506,448,842股的0.0275%。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16元/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06,448,842股变更为4,505,211,342股。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注销未达考核标准的2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5,000份,当期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500股。

  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离职的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35,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15,000股。

  以上合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2,940,00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37,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7日、2021年1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009)。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目前已履行的程序

  1、2019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根据这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技术人员共计24人。本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票来源均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数量总计1,200万份,约占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总额4,216,015,009股的0.284%,其中:限制性股票360万股,授予价格为8.31元/股,股票期权840万份,授予价格为16.62元/份。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且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在未来48个月,按25%、25%、25%、25%的比例分4期解除限售。本次授权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并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在未来24个月分2期行权。

  2、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后续相关事项,其中就包括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董事会有权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2019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9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非交易过户明细清单》和《证券登记申报明细清单》确认,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完成了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36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84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其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8.31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6.62元。期权简称:希望JLC1,期权代码:037080。

  5、2020年7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工作的议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2019年度股权激励对象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对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期的个人级解锁条件实施考核评价工作。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的议案》,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并通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的成就条件之一提交至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6、2020年8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司派息,须对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16.62元/份调整为16.47元/份。同时结合公司2019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19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部分/全部可行权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95,000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同意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部分/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为877,500股。同意注销未达考核标准的2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5,000份,当期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500股,并同意将注销事项提交到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7、2020年8月1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按照《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公司23名激励对象办理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

  8、2020年8月2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为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办理了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相关事宜,公司23名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

  9、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按照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注销事宜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债权人。

  10、2021年1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已离职的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35,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15,000股,并同意将注销事项提交到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11、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2月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按照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注销事宜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债权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的,则可对当期可解除限售的50%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对50%的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当期对应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激励对象主动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后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有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共计7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因此,本次涉及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40,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37,500股。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涉及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40,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37,500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种类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后再授予给激励对象的公司A股普通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即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同时,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对未能获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1元/股,2020年7月29日登记完成;于2020年6月18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综上,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16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1,237,500股,因此资金总额预计10,098,000元,公司将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情况

  公司已支付本次回购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价款合计人民币6,946,550.00元,另代扣代缴股权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3,151,450.00元,合计支付款项10,098,000.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3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506,448,842股减少至4,505,211,342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变动前股份数量截至2021年3月31日。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上述股本变动情况表中各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77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5),公司定于2021年5月28日在成都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5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尽快完成相关流程,以便在后续时机合适时重启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5月1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南方希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28,957,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9%,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南方希望的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四楼明宇厅(公司将于2021年5月2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1:《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5:《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议案6:《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材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议案7:《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议案8:《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议案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1:《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2:《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3:《关于终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议案7、9、13为特殊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议案8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议案13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本激励计划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3回避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6)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59)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9)等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四楼明宇厅。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5月27日下午17: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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