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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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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5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5月7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5月7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三、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5月14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四、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5月14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人员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5月7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

  3、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从2021年5月7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

  4、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及公示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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