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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2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拟转让无锡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股权的议案》。

  为了发展壮大公司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业务,提高资产周转率,未来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共同持有的无锡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股权,转让价格依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以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序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通过挂牌等方式办理转让的相关事宜,转让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无锡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2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孙公司无锡宏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5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地产”)与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房地产”)拟转让共同持有的无锡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诚”)52%股权。

  ●本次交易目前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无锡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宏润地产与其全资子公司宏润房地产转让共同持有的无锡宏诚52%股权,转让价格依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以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序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通过挂牌等方式办理转让的相关事宜,转让后宏润地产与宏润房地产将不再持有无锡宏诚股权。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红兵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年4月25日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南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潢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转让前股权结构:

  ■

  (三)交易标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度净利润含非经常性损益24,738.90万元,为2020年度无锡宏诚转回因涉诉担保事项计提的预计损失。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拟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无锡宏诚52%股权出具专业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五)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本次转让无锡宏诚52%股权的定价依据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以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通过剥离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发展壮大公司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业务,提高资产周转率,未来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稳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交易完成后无锡宏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该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预计本次转让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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