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1-020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中信有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信有限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中信有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1%的股份,即不超过189,843,400股。2021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信有限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有限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有限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化油服

  股票代码:60087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石化油服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人的基本情况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如下:

  ■

  注:本表内所示持股比例为中信有限及其下属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二) 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有计划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未来进一步减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没有从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035,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5%,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85,783,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45186190%,减持均价为2.05元/股。

  (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949,217,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99%。

  (四)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五)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2021年5月1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2021年5月1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