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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6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裕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龙涌龙汇路1号公司的马龙科技产业园的厂房一的1-2楼以及占用的土地出租给佛山市顺德区凯硕精密模具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对外出租建筑面积合计为12,534㎡,对外出租土地分摊占地面积合计为7,300㎡,租赁期限自 2021年5月16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预计租金总收入为1,128.92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对外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决议事项涉及的相关附件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5月1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详见2021年5月1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龙涌龙汇路1号公司的马龙科技产业园的厂房一的1-2楼以及占用的土地出租给佛山市顺德区凯硕精密模具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使用,对外出租建筑面积合计为12,534㎡,对外出租土地分摊占地面积合计为7,300㎡,租赁期限自 2021年5月16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预计租金总收入为1,128.92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对外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凯硕精密模具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传海

  3、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居委会拓业路3号之一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8年6月12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说明: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租赁标的

  本次租赁标的为公司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龙涌龙汇路1号的公司马龙科技产业园的厂房一的1-2楼以及占用的土地,对外出租建筑面积合计为12,534㎡,对外出租土地分摊占地面积合计为7,300㎡。

  (二)租赁标的产权人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上述交易标的的所有人为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交易房产所在土地涉及诉讼案件为公司2020年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粤0606民初25168号《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详见2020年10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租赁用途

  租赁的厂房仅作为承租方机器人装备生产制造、模具制造等使用(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有变动需报备本公司并征求本公司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所租赁的厂房结构及使用用途)。

  (四)租赁期限、免租期、租金

  1、租赁期限:自2021年5月16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2、免租期:约定装修期(免租期),公司免除承租方装修期间的租金费用(水电费等按照实际使用结算,承租方承担),其中经双方沟通约定,厂房一的1楼免租期:2021年5月16日-2021年6月30日;厂房一的2楼免租期:签订合同后3天内交付给承租方做地面环氧树脂地面(地坪漆),以地面工程完工后承租方正式进驻安装设备及水电开始计算免租期,免租期为1个月。

  3、租金:预计租金总收入为1,128.92万元。

  4、土地使用税以占地面积计算,按年交付,占地土地使用税为21,900元/年。

  四、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参照租赁房屋  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价格。

  五、上述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对外出租资产的目的:有利于公司整合经营资源,盘活公司闲置资产,降低运营成本;

  2、上述对外出租的资产对合同所在年度内的损益影响为:将会增加公司的租金收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出租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外出租闲置房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房地产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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