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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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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1-02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对外投资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为积极寻求汽车行业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产业机遇,加快公司产业升级,确保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参与投资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汇铸战新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由普通合伙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产业链上领先的上市公司或战略投资者进行了募集,相关的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

  (一)相关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对中国境内、外相关企业进行投资,实现资本增值,为合伙人获取中长期的资本回报。

  2、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运作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7年。合伙企业运作期限届满后,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运作期限最多可延长2次,每次合伙企业运作期限可延长1年。

  3、合伙人及出资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亿叁仟肆佰玖拾万(1,434,900,000)元整,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由全体合伙人认缴。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在符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且在首次交割日后的 12 个月内,合伙企业可扩大认缴出资总额至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2,000,000,000)元整。

  4、投资决策和运行机制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将在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合伙企业授予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对本合伙企业相关投资和投资退出、处置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共有5名委员,其中尚颀资本有权提名4名委员,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有权委派1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的原则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须经3票(含本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包括项目寻找、关系维护、投后支持等。管理人有权利及义务按照适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管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合伙人的监督。

  5、投资业务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方向为以汽车产业链为主,重点关注汽车电子、新能源、智能网联、出行服务及与汽车产业链相关的新材料、半导体、信息安全等领域。投资范围为以股权及债转股的方式对中国境内及境外的企业进行投资,并利用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增值。

  6、投后管理

  对外投资完成后,应由管理人对被投资公司或目标项目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如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所投被投资公司或目标项目发生无法合理预见的重大异常情况,可能造成合伙企业重大损失的,管理人应根据合理的商业判断采取必要的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尽可能减少或消除该等异常情况对合伙企业或被投资公司或目标项目产生的不利影响,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全体合伙人该等异常情况处置的信息。

  7、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的费用(“合伙企业费用”)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管理人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募集监管费、合伙企业运营费用三部分。就管理费而言,管理人不收取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出资部分的管理费,而仅由一般有限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托管费和募集监管费、合伙企业运营费用由全体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摊,并应以各合伙人在其认缴出资中的出资承担。

  8、收益分配

  (1)投资期结束后,本合伙企业在每一投资项目退出(含部分退出)实现投资收益后即进行分配。

  (2)在本合伙企业发生下列情况时,普通合伙人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分配:(a)若截至投资期届满之日,尚有部分实缴出资总额未能以满足本协议所规定之投资目标和投资限制的方式进行项目投资,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在投资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被使用的金额向相应的合伙人进行分配,若该合伙人存在任何应付未付的合伙企业费用,应当在该等分配前予以抵扣;(b)合伙企业的任何投资项目处置取得的项目处置收入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c)合伙企业非项目处置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投资收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收入),除另有约定外,由合伙企业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若该合伙人存在任何应付未付的合伙企业费用,应当在该等分配前予以抵扣。

  三、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目前,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基本信息如下:

  ■

  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码:SQK181,管理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对该产业基金的投资,可以充分利用该基金平台,寻求产业链业务的协同机会,延伸及拓展公司产业链,获取创新业务的布局和发展机会,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有利于积极推进与客户伙伴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发展打造更坚实的基础。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基于目前公司的资金状况,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3、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收益率的不确定性风险:虽然基金的长期收益率要远高于其他主要权益类及债权类金融投资工具,但其收益率的波动幅度也相对较大;(2)管理风险:基金的运作包括项目发掘,尽责调查,项目策划及运作,以及项目的退出等,涉及面广,专业技术和风险控制要求很高。本项目管理团队有长期从事基金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情况,督促经营者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1-02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周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1年5月20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B股股东应在2021年5月1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5月11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7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议案名称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报告

  8、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9、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公司聘请2021年度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1、提名王晓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2、提名徐云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3、提名欧建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4、提名Kirsch Christoph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5、提名陈玉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6、提名赵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7、提名黄睿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1、提名俞小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4.2、提名邢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4.3、提名冯凯燕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4.4、提名潘兴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将刊登在2021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8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关联股东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议案13、议案14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卫星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   邮政编码:2140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股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1(A股、B股),

  2、投票简称:威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及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 至2021 年 5 月 2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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