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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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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和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号)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1号)。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78,900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5月7日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131.8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99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603,131.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于2021年5月7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5,270,928股的25%。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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