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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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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3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拆迁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9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园生态”)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次拆迁补偿总价款为人民币601,327,169.00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收到拆迁补偿款情况

  2021年2月,控股子公司清园生态分别收到首笔拆迁补偿款195,512,988.00元、第二笔拆迁补偿款172,840,732.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2月1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近日,控股子公司清园生态收到拆迁补偿款172,840,732.00元。截至本公告日,清园生态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541,194,452.00元,尚余60,132,717.00元拆迁补偿款未收到。公司将按照资产处置原则对本次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即公司于处置资产年度,将资产处置损益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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