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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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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沭县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2020)鲁1329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控股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0)鲁1329破申22号决定书,指定金正大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专班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金正大控股公司以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企业资产价值和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推动和保障金正大控股公司重整成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经于2021年3月18日对外发布了招募投资人公告。但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未有意向投资人进行报名,为了更好的确定金正大控股公司战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决定再次向社会发布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招募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金正大控股公司系于2007年1月24日在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7986500954,法定代表人万连步,注册资本3,566.35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临沭县城育新路92号,营业期限自2007年1月24日至长期。

  金正大控股公司的核心资产为其持有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34%的股票,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但目前上市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因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意见,自2020年7月1日起上市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金正大”变更为“*ST金正”。后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于2020年9月14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鉴于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仍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上市公司股票仍面临退市风险,目前股价波动较大。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行业规范对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规定资格或者条件。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能够按时缴纳投资款,确保金正大控股公司以及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相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4.意向投资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投资人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5.金正大控股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为111,727.4529万股,持股比例为34%,将触发要约收购的条件。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向证监会申请豁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6.允许联合体报名参加。

  三、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及保证金金额、保证金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17时前(以资金实际到账为准)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并在缴费后向管理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管理人指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020059874205000011743

  开户行:山东临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的使用

  若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待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框架协议后将自动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

  若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其指定账户,退还的保证金以其缴纳保证金时的本金为限,不包含由此产生的利息金额。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向管理人同时提交以下全部资料:

  (1)主体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授权委托材料,包括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4)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包括复印件)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对于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且现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成功。

  4.目标资产情况

  关于金正大控股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详细信息由意向投资人通过巨潮网等其他网站查询相关公开文件,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

  若意向投资人需对目标资产情况进行尽职调查,须在报名成功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提交尽职调查的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中应明确尽职调查的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但因客观情况需要延长的除外。

  5.提交报价文件以及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成功后三日内在管理人指定的地点索取竞争性确定重整投资人的相关文件,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报价文件以及重整投资方案。

  6.遴选

  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重整投资方案后将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地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战略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管理人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四、特别事项

  1.本招募公告为非要约文件,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所有金正大控股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自担风险。

  2.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认可按照金正大控股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承担投资风险。

  3.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因市场或政策变化等产生的相关投资风险。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5.在本公告发布后,管理人之前发布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将自动失效,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2)联 系 人:燕律师

  (3)联系电话:187 5393 1910

  (4)邮箱地址:jzdglr@126.com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前来洽谈,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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