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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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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下属小汤山仓库,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庄,房产面积约6,5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小汤山仓库房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但因历史上国企改制时股东仅以房产出资、土地未纳入出资范围等历史遗留原因,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原北京西单商场集团(现已与北京友谊商业集团合并为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名下。

  为彻底消除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上市公司的负面影响,经与西友集团友好协商,公司拟将小汤山仓库房产转让给西友集团。

  2021年5月7日,双方就本次交易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资产转让协议,资产转让价款预估为人民币288万元,最终交易价款应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双方将在备案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转让价款金额。

  因西友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下属全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以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向西友集团协议转让谊星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西友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下属全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西单友谊集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15499A

  3、成立时间:1997年10月10日

  4、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1号楼18层1801房间

  6、法定代表人:王骊夏

  7、注册资本:25450万元

  8、经营范围:文化娱乐服务;服务性录像放映;饮食服务;住宿;出租汽车客运;零售中外文书刊;洗染;印刷;制造鞋帽、皮革、毛皮制品、家具、工艺美术品;国内商业,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经营本系统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接受本系统单位的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及转口贸易业务;仓储;家庭装饰;日用品修理;组织代理侨眷所需商品的进口,收购、销售字画、文房四宝,代购文物(陶瓷、地毯、绣活),彩扩、电传、打字,承办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所辖范围内国内外广告业务,租赁儿童玩具、场地、儿童车;制造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西友集团为首旅集团全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西友集团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西友集团为首旅集团下属全资企业,首旅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首旅集团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西友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所属小汤山仓库房产

  2、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小汤山仓库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庄,房产面积约6,5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

  小汤山仓库房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但因历史上国企改制时股东仅以房产出资、土地未纳入出资范围等历史遗留原因,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原北京西单商场集团(现已与北京友谊商业集团合并为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名下。

  小汤山仓库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同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中同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50583号),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小汤山仓库房产的评估值为288.23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尚未完成国资备案。

  参照前述资产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本次资产转让价款预估为人民币288万元,最终交易价款应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双方将在备案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资产转让价款金额。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首商股份

  乙方(受让方):西友集团

  2、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庄、面积约6,500平方米。标的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和四至等信息见于协议附件。

  3、资产转让价格及支付

  3.1 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资产转让价款预估为人民币288万元,最终交易价款应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双方将在备案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资产转让价款金额。

  3.2 双方一致同意,对于协议第3.1条约定的乙方收购甲方所持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乙方应在协议生效且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

  4、标的资产交付和过户

  4.1 双方一致同意,在协议生效且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标的资产移交乙方、并由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4.2 双方一致同意,共同配合办理标的资产产权过户手续,并争取在标的资产移交乙方后9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但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标的资产过户未能按时完成,在甲方已经依协议第4.1条将标的资产实际移交乙方的情况下,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需要配合乙方继续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5、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6、生效及终止

  6.1 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2) 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6.2 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 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协议;

  (2) 如果有政府主管部门做出的限制、禁止和废止完成本次交易的永久禁令、法规、规则、规章和命令已属终局的和不可上诉,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而终止协议;

  (3) 如果协议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三十(30)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而终止协议。

  (二)受让方的支付能力

  西友集团为首旅集团全资企业,西友集团和首旅集团的主要财务指标见“二、关联方介绍”之“(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西友集团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小汤山仓库房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但因历史上国企改制时股东仅以房产出资、土地未纳入出资范围等历史遗留原因,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原北京西单商场集团(现已与北京友谊商业集团合并为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名下。

  为彻底消除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上市公司的负面影响,公司拟将小汤山仓库房产转让给西友集团。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消除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有利于推进公司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交易的顺利推进。

  本次资产出售最终交易价款以经首旅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所持北京谊星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卢长才、张跃进、王健、杨春光、苏西、董宁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参与表决票数为3票,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鲍恩斯、何平、陈及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为彻底消除北京谊星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谊星公司”)资产瑕疵问题以及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上市公司的负面影响,经与北京西单友谊集团(“西友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旅集团”)下属全资企业)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所持谊星公司全部75%股权以及小汤山房产转让给西友集团。

  2、本次资产出售(含股权转让和房产转让)有利于消除谊星公司资产瑕疵问题以及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有利于推进公司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交易的顺利推进。

  3、本次资产出售最终交易价款以经首旅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1、为彻底消除北京谊星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谊星公司”)资产瑕疵问题以及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上市公司的负面影响,经与北京西单友谊集团(“西友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旅集团”)下属全资企业)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所持谊星公司全部75%股权以及小汤山房产转让给西友集团。

  2、本次资产出售(含股权转让和房产转让)有利于消除谊星公司资产瑕疵问题以及小汤山仓库房地分离问题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有利于推进公司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交易的顺利推进。

  3、本次资产出售最终交易价款以经首旅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其他外部批准程序。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8项-第22项、第25项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第7项、第8项-第24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第24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 系 人:王健、金静

  联系电话:010-82270256

  传    真:010-82270256

  电子信箱:ssgf600723@ssgf.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21-030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或“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北京万方西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西单”)52%股权于公开市场挂牌出让。挂牌交易能否成功出让,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审批程序。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万方西单52%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审批程序。

  二、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万方西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400万元

  成立日期:1984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徐腾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0号

  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品、水产品、鲜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零售国家正式出版的音像制品;零售、邮购国内版电子出版物;零售烟;中餐;加工副食品、食品、粮食制品;制售裱花蛋糕;普通货运;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花卉、手持移动电话机、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未经加工的干果、坚果、刀具;零售内销黄金、白银饰品;出租商业设施;照相及彩扩;修鞋、修表、修手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首商股份持股52%、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持股4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以上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万方西单52%股权,并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披露,预披露公告期满后将进入正式披露程序,股权转让价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以经备案后的审计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以正式披露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审批程序,且需通过公开市场挂牌出让,交易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21-031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拟通过向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或“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统称“本次交易”)。

  2021年5月7日,首商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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