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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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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77                                                  公司简称:宋都股份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128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过去三年利润分配和回购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2018年,公司实施每10股分配0.31元,分配现金41,543,792.11元;

  2019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分配金额53,187,269.64元,且2019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支付总金额为29,977,340.31元;

  2020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支付总金额为259,383,516.13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3.61%。

  2018年-2020年,纳入回购股份金额,公司已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384,091,918.19元,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4.42%,已满足并超过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公司希望可以长期致力于对股东的回报,综合考虑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制定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76,570,025股(按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76,570,025股进行测算)后的股份数量为基准,预计股数为1,263,552,301股,派发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为3.59%。结合公司2020年度回购支付总金额为259,383,516.13元,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0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比例为77.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49号公告,该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概况

  2020年度全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仍然延续,“房住不炒”“因城施策”仍然是主基调。

  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同样带来不小的挑战,不少“纾困”政策陆续出台,多地放宽土地出让限制性规定,同时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等出让门槛,土地款延期或分期缴纳等。房地产市场经历了由停滞、好转逐渐至复苏的过程。

  2020年8月,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出了被业内称为“三道红线”的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2020年12月,央行、银保监联合发文推出被业内称为的“五档分类”的资金管理政策。系列政策的出台,有序推动企业降杠杆,强化企业的风险控制意识,控制了房企发展的速度,对房地产企业投资、资金端口都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整体来说,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有了一定成效,房地产投资开发和销售情况保持相对稳定的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同比增长7.0%,其中,住宅投资104,446亿元,增长7.6%;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224,433万平方米,下降1.2%,降幅收窄0.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64,329万平方米,下降1.9%;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同比增长8.7%。

  2、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业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式以住宅地产自主开发经营为主、商业地产开发经营为辅,并结合“地产+”业务(代建、租赁、产业),形成主业协同,优势互补的经营模式。通过自身专业团队过硬的业务能力输出,以及与政府、业内头部、百强房企强强联手的形式,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在“以客户为导向,一切为营销服务,以财务为基石,以品质为核心价值”的四大战略指引下,以杭州为中心,深耕长三角优势区域,并适当拓展西南地区。

  目前,公司房地产项目已辐射浙江、安徽、江苏、广西四大省份。截至2021年3月末,浙江区域覆盖了杭州、舟山、宁波、绍兴、湖州地区共计37个项目,其中杭州项目数量占比浙江区域近60%;安徽区域覆盖了合肥、巢湖地区共计5个项目;江苏区域覆盖了南京、常州、苏州、淮安地区共计7个项目;广西区域覆盖了南宁、贵港、柳州共计4个项目。在组织架构上,集团总部通过对9大城市公司(其中2个在筹划)的把控,进而管理各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目前公司房地产项目已形成三大特色鲜明的产品系列即柏悦系、江宸系、如意系,并将在工程端口继续打造鲲鹏系。公司的代建业务,也在积极拓展,截至目前已在浙江杭州、舟山、诸暨、温州、嘉善布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19宋都01、19宋都02债券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完成付息,具体如下:

  19宋都01于2020年6月1日完成付息兑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8.5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85元(含税);

  19宋都02于2020年8月31日完成付息兑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8.5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85元(含税)。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了跟踪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未进行债项信用等级的评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1.61亿,同比增长71.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5.40亿元,主业经营踏实稳健,业绩稳定。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17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节财务报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就《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朱瑾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修订)》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就《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中第1-3项,第5-9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76,570,025股(按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76,570,025股进行测算)后的股份数量为基准,预计股数为1,263,552,301股派发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为3.59%。结合公司2020年度回购支付总金额为259,383,516.13元,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0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比例为77.1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388,842.48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33,818,321.08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过去三年利润分配和回购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2018年,公司实施每10股分配0.31元,分配现金41,543,792.11元;

  2019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分配金额53,187,269.64元,且2019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支付总金额为29,977,340.31元;

  2020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支付总金额为259,383,516.13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3.61%。

  2018年-2020年,纳入回购股份金额,公司已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384,091,918.19元,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67,850,648.46元)的104.42%,已满足并超过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公司希望可以长期致力于对股东的回报,综合考虑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制定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76,570,025股(按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76,570,025股进行测算)后的股份数量为基准,预计股数为1,263,552,301股,派发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为3.59%。结合公司2020年度回购支付总金额为259,383,516.13元,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0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比例为77.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方案的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项目开发与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是影响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房企三道红线和银行房贷集中管理五档红线政策的严格实,房地产行业正在向管理红利时代迈入,以现金流导向的经营逻辑越发明显。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对自身长远稳健发展考虑,也为2021年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388,842.48元,公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考虑到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为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所做的考量。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运作、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拟适时实施最高额度不超过(含)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概述

  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资金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二、实施方式

  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主体进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四、资金来源

  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金融机构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以及相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同时,在理财期间将密切与金融机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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