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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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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2、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敬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11号1幢

  经营范围:筹备、策划、组织运动会;住宿;海水游泳;洗浴;中餐;西餐;销售酒、饮料;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459.715.464.12元、净资产803.037.015.38元、营业收入40.694.365.03元、净利润33.092.437.09元。

  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3、北京一卡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河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东北侧圣元中心15层1501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供暖服务;餐饮服务;销售食品。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319176.68元、净资产4142221.91元、营业收入9495863.96元、净利润-1053356.84元。

  北京一卡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4、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院2号楼6层

  经营范围:住宿、制售中餐、西餐、印度餐(含冷荤凉菜、裱花)、咖啡冷热饮;销售酒、饮料、定型包装食品;游泳馆;美容(非医疗美容);项目投资管理;销售工艺品、五金交电;照相、彩扩服务;健身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72,475,249.05元、净资产2,689,195,692.42元、营业收入76,635,474.36元、净利润14,728,801.59元。

  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5、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洪森

  注册资本:21489.468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1#主楼2301房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开发;软件、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安装;计算机通信业务、系统集成及设备租赁;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电子商务开发及运营业务;教育培训业务;信息咨询和服务;IDC(数据中心)运营;行业解决方案研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含因特网服务,不含短话信息服务);有偿提供信息服务(除新闻、初版、教育、药品、医疗卫生等前置审批信息服务外)、电子公告(仅限科技知识和休闲娱乐信息)。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757,767,066.49元、净资产3,822,079,242.26元、营业收入307,064,826.76元、净利润-55,580,914.55元。

  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接受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方租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方面,相关费用定期结算清缴,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发生过程中签订有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上年度担保的实际情况,在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本互保额度包括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单笔担保到期后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

  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公司,包括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的担保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在上述额度内。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在授权互保额度以内具体互保事项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互保总额度以内审批各单项担保间额度调剂,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总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单项担保间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额度调剂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0年度互保情况介绍

  2020年度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互保已履行完毕,截止目前,不存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情况。

  ■

  三、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对外担保金额为148,410.54万元,该担保未履行程序未披露关联方,已逾期。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其实施内部审计,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

  根据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要求,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提供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另外,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若出现其他股东不愿提供相应比例担保的,上市公司在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以市场化利率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允、合理地收取担保利息,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事项所在时点市场情况确定担保利息收取水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互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互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㈠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大连山东路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基于《大连山东路项目合作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已于2017年12月22日签署,公司已于签署日终止了对大连山东路项目的开发)以及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公告》,取消公司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刘兴杰、刘兴刚大连山东路项目交易款的剩余保证金本金6,200万元存在无法追缴的风险,故公司将在2020年审计报告中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5,570万元,公司在2020年期初已累计计提630万坏账准备。

  ㈡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相应信用减值准备。

  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

  经公司对2020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1,216,959.29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66%,具体明细如下:

  ■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3、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注1:基于《大连山东路项目合作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以及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公告》,取消公司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应收刘兴杰、刘兴刚大连山东路项目交易款的剩余保证金6,200万元存在无法追缴的风险,故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在2020年期初已累计计提预计信用损失630万元,本期对大连山东路项目计提预计信用损失5,570万元,期末该款项预计信用损失余额6,200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61,216,959.29元,计入2020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16,959.29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61,216,959.29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拟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61,216,959.29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66%。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2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根据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以人民币108,946.41万元的对价收购了关联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兴聚源”)59%合伙份额。

  上述事宜中,2020年8月28日,本公司已支付100%的股权转让价款,2020年10月10日,公司与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办妥控制权交接手续,拥有恒兴聚源的实质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便于核算,将2020年9月30日确定为恒兴聚源的合并日。由于本公司、恒兴聚源同受最终控制方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二、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合并范围变化对公司比较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㈠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

  ㈡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

  ㈢对20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影响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客观、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12月18日,经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航投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旗下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飞越”)与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大连众城”)的普通合伙人大连大白鲸海洋传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大白鲸”)及有限合伙人王敏荣、张志强等三方(以下合称“现合伙人”)签署了《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和《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协议”)。根据协议,大连众城现合伙人一致同意大连飞越以货币方式出资10亿元人民币成为大连众城的LP有限合伙人,拟共同打造产业地产项目的投资与运营平台,目标项目类型主要为共享办公项目、文旅项目、康养项目等,全体合伙人拟通过大连众城整合各自的已投资及拟投资的相关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成立产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公司成为大连众城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大连众城取得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格致”)的控制权之前,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公司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以公司实缴出资额为基数,自公司实缴出资到位之日起算)。”

  2020年1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成立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公告(更新后)》,为管控本次投资的运营风险、行业风险、追加投资的风险等风险,王敏荣、张志强向公司出具的《履约承诺函》,并承诺:“王敏荣、张志强将严格按照《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对公司的投资收益保障承诺,并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对天津格致的出资至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22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9%的投资收益(9000万),王敏荣、张志强的承诺履约期限已满一年,但对方尚未履行完毕承诺。公司就上述情况已与对方进行多次商谈沟通,对方表示因受今年疫情影响,相关承诺事项的实施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3日披露上述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关于成立产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经过多次商谈沟通,现各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大连众城的普通合伙人海宁奥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王敏荣、张志强等三方签署了《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大连众城的普通合伙人由大连大白鲸海洋传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宁奥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同时,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大连飞越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以大连飞越实缴出资额为基数,起算日期变更为大连飞越入伙大连众城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20年8月10日)。协议主要内容与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成立产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中披露的协议内容有几处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将《合伙协议》第四章第九条9.1:

  合伙企业仅存在一名普通合伙人,为大连大白鲸海洋传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大白鲸"),系一家注册在辽宁省大连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及在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信息如附件一所示。

  修改为:

  “合伙企业仅存在一名普通合伙人,为海宁奥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奥博”),系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基地海宁市影视科创中心16楼1606-2室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及在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信息如附件一所示。”

  2.将《合伙协议》第五章第十二条12.2: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如有可分配现金(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收到的投资项目收益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现金收入扣除合伙企业为获得前述收入而发生的税费、扣除用以支付合伙企业应付的或可合理预期未来将发生的费用、债务和其他义务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配。

  在(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本合伙企业取得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格致,)的控制权之前,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以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为基数,自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到位之日起算)。对此,王敏荣和张志强以所持天津格致股权和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作为担保。

  修改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如有可分配现金(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收到的投资项目收益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现金收入扣除合伙企业为获得前述收入而发生的税费、扣除用以支付合伙企业应付的或可合理预期未来将发生的费用、债务和其他义务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配。

  在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本合伙企业取得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格致”)的控制权之前,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以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为基数,自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算)。对此,王敏荣和张志强以所持天津格致股权和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作为担保。”

  3.将《合伙协议》第十章第二十一条:

  在本合伙企业成立后(一年)内,如(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指定方)提出将其变更为普通合伙人的要求,则(大连大白鲸)须同意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操作完成后,(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指定方)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大连大白鲸)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修改为:

  “自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算一年内,如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指定方提出将其变更为普通合伙人的要求,则海宁奥博须同意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操作完成后,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指定方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宁奥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该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手介绍

  ㈠ 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海宁奥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2月25日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崇玲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基地海宁市影视科创中心16楼1606-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凭有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 影视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艺术造型、美术设计;影视道具与服装设计;影视服装、道具、器材批发及租赁;影视制作技术的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摄影、摄像服务;电影、电视剧剧本策划、创作;场景布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艺人经纪服务(营业性演出除外)。

  股权结构如下:

  ■

  海宁奥博的第一大股东为北京紫禁城信都电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都电视文化”),持有海宁奥博90%的股份,其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

  经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海宁奥博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㈡ 其他有限合伙人

  自然人:王敏荣、张志强。

  经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王敏荣、张志强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根据其声明与承诺:王敏荣、张志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风险提示

  1.对方承诺履约风险

  经过多次商谈沟通,现各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大连飞越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以大连飞越实缴出资额为基数,起算日期变更为大连飞越入伙大连众城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20年8月10日)。

  截至目前,就3亿元增资事宜,王敏荣、张志强尚未履行承诺。后续对方是否能如期履约,公司将重点关注并高度重视该项目的投资管理,将密切关注项目发展动态,并继续积极沟通,督促对方早日完成履约,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2、合作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并通过与项目拥有方合作的方式推进。在未来标的项目管理过程中,不排除因合伙人之间意愿不一致或有分歧而导致对标的项目运营造成一定影响的风险。

  3、业务整合风险

  北京市格致商业广场项目为共享办公类产业运营项目,在天津格致的管理团队下,项目能否达到预期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取决于项目所处商圈情况、物业管理水平等因素。上市公司过往具备一定出租写字楼相关经验,目前无出租写字楼的业务,鉴于未来商业环境的风险,仍存在一定的业务整合风险。

  4、标的资产减值风险

  受疫情影响,本次标的项目存在投入运营后因办公租赁市场环境恶化、出租率及租金水平不及预期等原因影响到项目最终收益带来的减值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2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8: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10: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子公司大连飞越签署大连众城合伙协议的议案。

  另外,会议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对此议案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海航投资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

  联系电话:010-53321083

  传真:010-59782006

  邮编:100125

  联系人:范磊、王梦薇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6

  2、投票简称:海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议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会议室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十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6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海航投资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㈡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㈢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㈣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二项。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该报告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㈤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此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㈦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㈧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认为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保留意见涉及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并加强经营管理,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工作进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7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2、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海航投资”变更为“ST海投”,股票代码仍为“00061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海航投资”变更为“ST海投”

  3、证券代码:仍为“000616”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1年5月6日

  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当日(2021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1年5月6日复牌之日起,本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实行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内字[2021]000266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措施,努力消除风险,积极与相关股东及关联方沟通,督促其尽快采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将认真反思整改,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管控,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审批及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不断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就未履行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积极沟通债权人及关联方解除担保,限期制定方案并整改完毕,尽快解除公司违规担保的情形,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将尽快采取各项措施争取达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待相应情形消除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它风险警示。

  四、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传真、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10-53321083

  2、传真:010-59782006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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