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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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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37,926,01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高新电子、电源、园区与物业服务及其他业务。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业务以关系国家信息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领域为主要市场,提供软硬结合的核心产品、行业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具备全面的自主安全整机从设计、研发、验证到生产的能力,国产基础软硬件适配测试能力以及硬件/固件/软件/系统级定制开发等从底层芯片到顶层应用级解决方案的全系列技术能力,形成了“芯—端—云”的完整生态链,构建了覆盖核心关键软硬件领域的全链条新一代网信技术和产业体系;作为国内自主安全电脑产业的引领者,公司基于飞腾平台的整机产品的产品性能、可靠性、稳定性、易用性始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被广泛应用于党政军以及金融、能源、交通、医疗等重要行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此外,公司还是国内知名的金融行业信息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金融智能网点解决方案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以大量智慧网点建设的成熟案例成为金融行业砥砺创新的践行者。

  高新电子业务专注于军事通信、卫星与定位导航、海洋信息安全产业及军用自主安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领域,是我国重点行业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和装备的重要提供商及服务商,承担了众多国家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在高新电子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技术体系和产品谱系,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公司具备较强的战术通信系统总体设计能力和装备研发制造能力,超短波战术通信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公司是我军水下通信、远程水声通信系统和装备的重要提供商,整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公司作为少数几家拥有新型光纤水下探测设备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光纤传感技术、信号处理技术等处于行业领先。公司始终坚持以需求为牵引,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适应新时期军事变革的新需求,大力拓展陆、海、空、天、火等多领域市场。

  电源业务涵盖工业类及消费类开关电源,主要产品包括服务器电源、通信光电类电源、PC电源、消费电子产品电源等,可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公司拥有专业的电源技术研发团队,拥有全国唯一的企业开关电源技术实验室,具备强大的电源研发和制造能力,在单体功率、转换效率、功率密度等方面技术特点突出,掌握自主安全电源研发技术,是电源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工业类电源产品多年雄踞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品牌,多年坚持国际化、高端化战略并已取得显著成果;消费类电源产品跻身国际一线水平,主要面向国际客户供货。重视研发创新与产品转型升级,业务规模增长率、产品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反馈、客户口碑等逐步向电源行业全球一流企业靠近。

  公司拥有较好的园区与房产资源,在优先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部分房产对外租赁,创造经济效益。中电软件园是长沙市重要的移动互联网产业核心聚集园区、工信部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基地;中电长城大厦部分空间聚焦信创产业,构建信创生态链,为信创业务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省市的决策部署,勇担社会责任,快速响应、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迅速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联防共管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应急物资采购、职工防护、支持一线抗击疫情等工作,坚决守住无群体感染事件发生的底线,打赢了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成立稳经营保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安全的基础上,积极筹划复工复产,认真部署落实经营发展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坚决稳住经营总体盘,确保了年度经营任务如期完成。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业务:公司围绕“芯-端-云”生态链丰富、完善、闭合,核心自主安全技术的迭代发展等优势,牢牢将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筑牢网信产业安全底座。加强科技创新,持续提升长城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加速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从芯片(CPU、关键配套芯片)到端(台式机、笔记本、一体机、服务器、平板系列产品)到云(国产化数据中心底座)的生态链建设;新四核一体机、新四核超薄笔记本、FT-2000+互联网服务器、FT-2000+专用服务器等一系列新产品量产上市,基于腾云S2500 CPU的新一代多路服务器产品研制顺利,标志着长城服务器在性能、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已达到顶级水平。加快基于PK体系的数据中心建设,打造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的全国产化云基座,深圳科技园数据中心实现运营,国内首个基于中国长城自主安全基座的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在湖南正式运行,从根本上实现了数据安全。全方位推进产业战略布局,在全国各地密集投资设厂,在 31 个省市设立子公司或业务部,初步实现业务全国布局。依托信创工程,整合整机、行业信息化集成服务与数据中心服务的渠道与资源,多个项目进入央企、金融、交通、能源、运营商等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继续保持在非现金金融智能自助领域的领先地位,深耕传统行业市场,突破各区域、农信市场,研究布局网点创新项目,抓住银行网点转型机会点,试点多个信创产品项目,构建PKS在金融业的技术优势。自主安全业务结合战略发展及经营实际需求,持续完善网信产业子集团组织架构搭建,推进市场化引人、用人机制,大力引进市场、管理和技术的高端与复合型人才。

  高新电子业务:高新电子主要业务位于武汉,在武汉按下暂停键近半年的情况,公司在后疫情阶段积极组织复工复产,全力保障重点竞标项目的开展,组织力量追赶研发进度,最终实现市场逆势增长,完成全年收入利润目标。优化市场布局,加强市场开拓,在通信业务多个重点市场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新军种市场实现增长,推动PKS体系在特种装备领域升级,开拓办公、数据中心、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军口自主安全业务,中标了三个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在行业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持续提升海洋信息业务核心能力,加快海洋信息业务发展,推进落实光纤水听器在海底通信、岸基探测领域的配套任务,相关系统获得总体单位的高度认可。

  电源业务:加快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步伐,打开国际国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面对疫情造成的市场动荡,多措并举,抢占市场先机。及时抓住市场需求攀升契机,一“企”一策,抢占市场。做强国内大客户业务,订单同比增长41.2%;做大国际业务,抓住家电及数码产品疫情带来的海外机遇,订单同比增长46%;做优主力产品业务,服务器电源收入同比增长50.4%。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协同深圳、南京等地研发中心技术优势,加快向数字化、高端电源产品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机器人替换人工项目,实现规模化应用,提升电源生产线智能制造能力。

  园区与物业服务:公司一方面利用园区及物业的优势,聚集信创资源,构建信创生态链;另一方面强化自身的物业服务,降低空置率,积极盘活房产资源,开发优质客户,提升房产物业利用率。在疫情期间,公司积极落实国资委下达的疫情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发生较大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核心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促使产业利润同比增加。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中的相关内容。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4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长沙中电软件园10栋10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八名,董事吕宝利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陈宽义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宋黎定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会工作情况、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的相关介绍)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

  2021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涉及公司营业收入及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同日公告2021-044号《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六、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详见同日公告2021-045号《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的公告》)

  1、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非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551.69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联方)

  年末涉及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往来余额较年初增加19,288.38万元,对应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1,007.92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涉及关联方14.86万元。公司对关联方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部为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关联方回款情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和吕宝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核销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对确认无法支付的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84.78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八、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详见同日公告2021-046号《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公告》)

  根据公司和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及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2,239,067万元,其中母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80,000万元,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自有资产担保等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应收账款保理额度2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59,067万元。

  1、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贰亿元(RMB12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以质押担保方式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以应收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货款质押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RMB4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以信用担保方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进出口银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下列综合授信额度:(1)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贰亿元(RMB220,000万元),期限叁年;(2)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RMB100,000万元),期限柒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邮政储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邮政储蓄银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RMB7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农业银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RMB10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RMB10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RMB4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亿元(RMB8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壹亿元(RMB210,000万元),期限贰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国开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国开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拾亿元(RMB300,000万元),期限伍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RMB100,000万元),该授信额度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湖南长城”)共用,期限叁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湖南长城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湖南长城通过以下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壹年;(2)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进出口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万元),期限壹年;(3)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壹年;(4)通过自身信用担保及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华融湘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万元),期限壹年;(5)通过自身信用担保及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RMB35,000万元),期限壹年;(6)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RMB15,000万元),期限壹年;(7)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壹年;(8)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壹年;(9)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壹年;(10)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湖南长城科技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南长城科技”)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RMB30,000万元),期限壹年;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中电长城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电长城”)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RMB30,000万元),期限叁年;通过湖南长城科技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RMB35,000万元),期限叁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5、中电软件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中电软件园以抵押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控股子公司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简称“中电软件园”,中国长城控股70%,非关联方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持股30%)拟向长沙银行以自有房产(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楼)抵押担保的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万元),期限伍年。

  (2)中电软件园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控股子公司中电软件园拟通过以下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通过其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叁年;(2)通过其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RMB5,000万元),期限一年;(3)通过其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国开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RMB30,000万元),期限伍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6、长城信息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控股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信息”,中国长城控股57%)通过以下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通过其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RMB5,000万元),期限壹年;(2)通过其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RMB3,000万元),期限一年;(3)通过其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RMB30,000万元),期限贰年;(4)通过其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RMB5,000万元),期限壹年;(5)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壹年;(6)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RMB5,000万元),期限壹年;(7)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RMB5,000万元),期限壹年;(8)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7、长城香港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向华侨永亨银行以自有房产(香港北角屈臣道2至8号海景大厦C座四楼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港币(HKD6,000万),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8、柏怡香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中银香港请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公告2021-007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下属公司柏怡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柏怡香港”)拟通过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复合方式向中银香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00万美元(USD1,200万),授信有效期自协议签署日起为期一年。

  (2)柏怡香港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中银深圳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柏怡香港拟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银深圳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万美元(USD200万),用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9、长城电源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电源”)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万元),期限壹年;通过自身信用担保及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RMB60,000万元),期限壹年;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广西电源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全资公司长城电源技术(广西)有限公司(为长城电源子公司,简称“广西电源”)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RMB15,000万元),期限壹年;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RMB15,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1、湘计海盾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湘计海盾”)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RMB 3,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2、海盾光纤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全资公司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盾光纤”)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国开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RMB40,000万元),期限壹拾年;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RMB3,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3、圣非凡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全资公司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圣非凡”)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RMB40,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4、中原电子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国开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全资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国开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万元),期限壹年;通过第三方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国开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RMB5,000万元),期限伍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5、中原电子、中元股份、长光电源、科创智联、长江科技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中原电子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下属公司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元股份”,为下属全资公司)、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光电源”,为下属控股63.41%的子公司)、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科创智联”,为下属全资公司)和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长江科技”,为下属全资公司)通过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共同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RMB30,000万元),该授信额度由中原电子及中元股份、长光电源、科创智联、长江科技共用,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6、中元股份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邮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中元股份通过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25,000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7、中元股份、中原电子信息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中元股份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信息”,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通过中元股份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共同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仟万元(人民币6,000万元),该授信额度由中元股份及中原电子信息共用,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以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九、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详见同日公告2021-047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5,385.00万元(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公司需承担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94,522.25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45%。

  1、为全资公司湖南长城、长城信安、长城电源、湘计海盾、海盾光纤、圣非凡、湖南长城科技、中电长城、长城电源提供信用担保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鉴于全资公司湖南长城、长城信安、长城电源、湘计海盾、圣非凡日常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为湖南长城、长城信安、长城电源、湘计海盾、圣非凡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21,000万元、25,000万元的信用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根据湖南长城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国长城拟为湖南长城共用在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中的80,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三年;中国长城拟为湖南长城向农业银行、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建设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10,000万元、2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20,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前述综合授信期限均为一年,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根据湖南长城科技日常资金使用需求,湖南长城科技拟通过中国长城信用担保的方式向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中国长城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根据中电长城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电长城拟通过中国长城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三年,中国长城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根据长城电源日常资金使用需求,长城电源拟通过中国长城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中国长城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根据海盾光纤日常资金使用需求,海盾光纤拟通过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国开行、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40,000万元、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国开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十年,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一年;中国长城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为控股公司中电软件园、长城信息提供信用担保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鉴于控股公司中电软件园、长城信息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国长城拟为中电软件园、长城信息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11,400万元的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根据中电软件园日常资金使用及项目开展需求,中电软件园拟以其全部股东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国开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5,000万元、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国开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五年,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三年,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一年;按持股比例计算,中国长城需提供的信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500万元,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根据长城信息日常资金使用需求,长城信息拟通过中国长城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3,000万元、30,000万元、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两年,其余期限均为一年;按持股比例计算,中国长城需提供的信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10万元,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下属公司之间担保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根据中原电子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原电子拟为中元股份、长光电源、长江科技、中原电子信息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10,000万元、6,000万元、8,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基于柏怡香港正常经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柏怡香港拟通过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和柏怡国际提供信用担保的复合担保方式向中银香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00万美元,授信有效期自协议签署日起为期一年;除自身所持的应收账款质押外,柏怡国际为柏怡香港在授信范围内的贷款提供3,500万港币的信用担保。

  根据中电长城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电长城拟通过湖南长城科技信用担保的方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三年,湖南长城科技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原电子拟为中元股份、长光电源、长江科技、科创智联共用其在招商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中的18,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拟为中元股份在邮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元股份拟为中原电子信息共用其在民生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以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公告2021-048号《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含中电财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理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和吕宝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国有资本金注资前提供给公司使用暨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公告2021-049号《关于国有资本金注资前提供给公司使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金投”)《关于下达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中电金控将向本公司下达2019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金30,000万元(简称“国有资本金”)作为对本公司的资本投资,中电金控计划将本次拟注资前的国有资本金3亿元以专项资金拨付的方式提供给公司使用。

  考虑到公司2020年11月27日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公司与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中电有限”)及其下属全资公司中电金控就认购募集资金110,000万元事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该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批准,中电金控拟使用上述国有资本金进行认购。中电金控通过认购中国长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注入国有资本金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不具备国有资本金注资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委《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国有资本金的有关规定,中电金控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情况将上述国有资本金以拨付的方式转为贷款的方式提供给公司使用,届时公司拟与中电金控签署借款合同,贷款利率按照专项资金拨付日所适用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一年,自本次国有资本金拨付之日起计算,按照目前贷款利率预计本次贷款应付利息约为1,155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和吕宝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二、《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公告2021-050号《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0年10月13日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以信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为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授信额度储备,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中电财务协商拟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以信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替代旧协议,有效期三年,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和吕宝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三、长城超云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5月,公司完成收购北京天地超云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超云”)管理层股东4%股权并向其增资人民币2亿元,公司持有长城超云股权比例为44%。长城超云原股东承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8,700万元,逐年度分别为2018年度不低于1,000万元、2019年度不低于2,900万元、2020年度不低于4,800万元。如果未达业绩承诺则按协议约定对中国长城予以补偿。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城超云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151号),2020年度长城超云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01.82万元,达成业绩承诺。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同日公告2021-051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认为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7年1月实施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因而承继及承接了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继续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六、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电财务资金的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及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和吕宝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七、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八、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九、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报告

  为规范、有效地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提高风险防范与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详见同日公告2021-052号《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一、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2021-054号《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二、其他事宜

  1、上述第2至6项、第8至12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上,各位董事还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4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长沙中电软件园10栋10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晨晖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九节“公司治理”中的监事会工作情况的相关介绍)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的决议》的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的议案》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长城超云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意见

  2018年5月,公司完成收购北京天地超云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超云”)管理层股东4%股权并向其增资人民币2亿元,公司持有长城超云股权比例为44%。长城超云原股东承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8,700万元,逐年度分别为2018年度不低于1,000万元、2019年度不低于2,900万元、2020年度不低于4,800万元。如果未达业绩承诺则按协议约定对中国长城予以补偿。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20年度长城超云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01.82万元,长城超云已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予以执行和落实,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客观真实,同意公司董事会按此披露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评价。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披露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4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32元,母公司净利润388,077,001.2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8,137,949.21元,扣除年内实施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254,751,771.90元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置换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留存收益51,016,284.96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1,621,639,193.4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之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1年4月28日总股本2,937,926,0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6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54,130,600.30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7,860,457.31元的27.39%。

  如在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4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574.47万元;同时对确认无法支付的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84.78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1-042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号《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2,574.47万元,具体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客户履约情况,本年共计提坏账准备7,865.21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77.28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37.98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49.95万元;其中,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5,739.40万元、按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1,975.86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149.95万元。

  年末涉及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往来余额较年初增加19,288.38万元,对应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1,007.92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涉及关联方14.86万元。公司对关联方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部为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关联方回款情况。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本年计提4,542.3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696.7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年计提166.91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本年利润总额12,574.47万元。

  二、核销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情况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合计84.78万元,款项为长期挂账的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由于部分供应商已注销、离职员工垫付、供应商长期无交易等,债务账龄较长,债权人一直未催讨,并且己过法律诉讼时效,经过公司历年数次清理,基本没有支付可能,因此决定予以核销,其中核销预收账款84.29万元,核销其他应付款0.49万元。

  上述核销不涉及关联方款项核销;增加本年利润总额84.78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计提及核销的依据合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监事会决议

  3、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4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母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长城”指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湖南长城科技”指湖南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中电长城”指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长城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广西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广西)有限公司,为长城电源全资子公司

  “湘计海盾”指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海盾光纤”指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股份”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科创智联”指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江科技”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光电源”指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控股63.41%的子公司

  “圣非凡”指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长城香港”指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柏怡国际”指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1%的子公司

  “柏怡香港”指柏怡电子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软件园”指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0%的子公司

  “长城信息”指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控股57%的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1-042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和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及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2,239,067万元,其中母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80,000万元,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自有资产担保等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应收账款保理额度2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59,067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情况概述

  ■

  注:柏怡香港向中银深圳申请的200万港币授信额度为应收账款保理额度。

  二、以资产担保申请授信的情况

  1、中国长城以质押担保方式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公司以质押担保方式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根据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本项授信以名下应收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货款做质押提供担保。

  2、长城香港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子公司长城香港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延续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港币(其中3,000万港币为票据贴现额度,3,000万港币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壹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香港北角屈臣道2至8号海景大厦C座四楼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2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港币):

  ■

  3、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中银香港申请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公告2021-047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下属公司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中银香港申请授信额度1,200万美元,其中将涉及以其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4、中电软件园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向长沙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控股子公司中电软件园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长沙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五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楼,建筑总面积为56,646.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但将会增加公司贷款期间的利息支出。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和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周转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

  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贷款及保理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银行签订授信合同、贷款合同、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等各类授信业务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协议(如涉及),最终实际签订和使用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4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长城”指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湖南长城科技”指湖南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中电长城”指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长城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湘计海盾”指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海盾光纤”指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股份”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科创智联”指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江科技”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光电源”指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控股63.41%的子公司

  “圣非凡”指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长城香港”指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柏怡国际”指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1%的子公司

  “柏怡香港”指柏怡电子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软件园”指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0%的子公司

  “长城信息”指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科技的控股57%的子公司

  “中电财务”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是指经2020年9月18日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0年10月13日中国长城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后,中国长城与中电财务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该协议中约定中国长城及其下属控制的公司向中电财务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有效期三年。在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2020-078号《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2020-084号《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1、根据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国长城拟为湖南长城、长城信安、中电软件园、长城信息、长城电源、湘计海盾、圣非凡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5,000万元、7,000万元、11,400万元、10,000万元、21,000万元、25,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根据中原电子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原电子拟为中元股份、长光电源、长江科技、中原电子信息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10,000万元、6,000万元、8,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1、基于柏怡香港正常经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柏怡香港拟通过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和柏怡国际提供信用担保的复合担保方式向中银香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00万美元,授信有效期自协议签署日起为期一年;除自身所持的应收账款质押外,柏怡国际为柏怡香港在授信范围内的贷款提供3,500万港币的信用担保。

  2、根据湖南长城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国长城拟为湖南长城共用在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中的80,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三年;中国长城拟为湖南长城向农业银行、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建设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10,000万元、2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20,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前述综合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41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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