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公司法定代表人季颖、行长吴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金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5、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准则》对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7、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参阅《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8、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2020年度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9、本年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元为单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3)补充披露指标

  ■

  注:①上表中不良贷款比率、单一客户贷款比例、迁徙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比按照中国银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②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③总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平均总资产;平均总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100%。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方框图如下: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本行积极应对新冠疫情蔓延和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聚焦实现支持疫情防控和业务高质量发展双目标,全面推动转型发展,在不利形势下实现了规模、质量、效益的均衡发展。

  经营规模迈上新台阶。着力筑牢基本盘,大力拓展存贷主营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吸收存款本金1071.65亿元,突破1000亿元大关,同比增幅18.03%;贷款余额848.56亿元,突破800亿元,同比增幅18.84%(合并报表),实现连续三年新增投放超百亿,取得存贷规模里程碑式意义的突破。在本地金融机构中,存款、贷款市场份额分别为21.59%和14.36%,蝉联全市首位;新增存款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全市第一。

  服务实体取得新成效。坚定服务“三农”服务“小微”市场定位,紧扣“六稳”“六保”主线,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民营企业贷款余额494.8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9.98%,较年初增加96.27亿元,占比提高2.75个百分点,占新投放公司类贷款的比例达80.39%;贷款户数3.79万户,较年初增加8583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1.11亿元,较年初增加74.88亿元,增幅47.9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9.46个百分点;贷款户数2.36万户,较年初增加7128户。涉农贷款余额442.28亿元,较年初增加50.46亿元,占扣除贴现后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达59.48%;贷款户数5.68万户,较年初增加7333户。

  “两小”引领再增新动能。坚定“做小做散”战略,加大对“两小”专营部门信贷资源倾斜,推动“两小”贷款持续快速发展。报告期内,“两小”业务引领动能凸显。一是贷款增长成效显著。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微贷和小企业贷款总量308.28亿元,较年初增长82.74亿元,增幅36.69%,占各项贷款增量的64.33%。二是客群扩面有效推进。深入开展网格化营销,借助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式营销渠道,主动深入小微客户,持续推进客户扩面工作。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微贷户数4.08万户,小企业贷款户数4400户,较年初分别增长6066户和1420户。三是服务体验持续提升。致力创新“两小”产品,优化流程设计,提升客户体验。报告期内,小微金融事业部开发“复工优贷”阶段性产品,累计投放999户、2.03亿元;改造升级“家速贷”“优抵贷”,推出“优享贷”等线上产品,持续完善线上、线下微贷产品体系。小企业部通过开发系列特色融资产品,优化“房抵e点贷”等线上产品,实现分钟级贷款申请、提款和还款操作;通过持续优化标准化产品,升级“省心快贷”等产品,不断提升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金融服务能力。此外,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响应监管政策要求,已完成17家异地支行向普惠型小微贷款专营机构的转型,将进一步增强本行小微信贷服务的专业化经营能力。

  数字转型迈开新步伐。作为全国首家应用国产分布式数据库核心系统的商业银行,本行以新核心系统为依托,启动数字银行建设,数字银行一期已正式上线,二期正在加速推进,成功上线衍生数据集市,为多场景下的查询、分析、供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报告期内,本行完成零售客户标签体系搭建,描绘客户轮廓和客户360度视图,并向网格化营销平台供数,构建长尾客户和个人小额贷款精准营销模型,提供精准营销清单,赋能我行业务经营发展。

  普惠金融构筑新平台。报告期内,本行发挥零售专业支行的专业化经营优势,积极推进零售银行转型战略。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大力推动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点建设,截至2020年末,完成综合服务点建设30家,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以小微金融事业部、小企业部、零售专营支行、异地支行普惠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农村金融服务点为载体平台,以“智能微贷平台+数字化精准营销+网格化过程营销+客户分层营销”为营销工具和手段,深耕街道、深耕农村、深耕社区,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能力,确立差异化优势,打造金融生态圈,从而成为伴随城乡居民、小微企业成长的顾问式伙伴。截至2020年末,本行本地机构储蓄存款余额489.12亿元,较年初增长101.47亿元,余额、增长额市场份额分别为32.05%和44.81%,双双位居全市金融机构首位。本行通过持续实施客户扩面,不断壮大客户群体。截至2020年末,信贷客户(剔除借呗)总数9万户,较年初增加1.72万户,增幅23.63%,个人贷款客户数8.6万户,增长1.64万户,增幅23.42%,其中:个人经营性贷款增长0.79万户,增幅29.66%、个人消费贷款增长0.85万户,增幅19.25%。年度内,本行荣获2020年度苏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

  经营质效获得新提升。报告期内,本行通过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监测,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报告期内,本行加大不良核销处置力度,全年共计核销13.61亿元,至年末,本行不良贷款率1.17%,较年初下降0.2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07.83%,较年初提高55.69个百分点;逾期贷款、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和占比较上年末均实现“双降”,进一步夯实信贷资产质量。此外,实施全面预算项目建设,增强精细化预算管控能力。开展“降本增效”活动,强化资产负债双边主动管理,积极实施主动负债策略,完善利率定价体系,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并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实现了控降成本、增加收入的目标。至2020年末,实现营业收入41.95亿元,较上年增长8.87%;利息净收入36.01亿元,较上年增长13.1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亿元,较上同增长4.87%;基本每股收益0.55元,较上年增长3.77%,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公司在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方面的制度安排及成果

  本行制定有《2020年度公司业务信贷投向及规模投放指引》,明确始终坚持以服务中小微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优先支持涉农小微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但长期向好的企业;优先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地方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中高端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优先支持具有资源优势及政策扶持的企业;优先支持经营稳健、现金流稳定、抗周期性波动性强、核心竞争力强的优质成长型企业;优先支持发展前景良好,经营、现金流呈一定增长,盈利能力相对稳定的科创型企业;优先支持支持弱周期性行业的企业;优先支持优势产业中重点或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

  此外,本行制定有《关于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指导意见》并积极贯彻落实,明确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投放的资源支撑,在信贷规模切分中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投放倾斜,确保民营企业贷款在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的比重逐年提高。对贷款核销、清收等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公平对待民营企业融资,做到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条件和贷款利率保持一致,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并降低其融资成本。同时,对创新产品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减费让利、健全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针对疫情发生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本行为防疫类企业切块10亿元专项额度,重点满足从事医疗物资和防护用品生产经营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免息让利大行动”,设立10亿元专项免息贷款资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落实减费让利政策,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减费让利金额达2.31亿元。

  科学指导全行授信业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监管部门和省联社支农支小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条线发展目标,提出涉农和小微贷款投放、“三占比、四增速”指标,使公司业务战略发展的方向更加清晰,确保聚焦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在支农支小领域精准发力。

  本行突出“做小做散”和支农支小,以结构调整促进业务发展,在发展中优化信贷结构,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一是落实授信政策指引,督导信贷投放和结构优化。加强信贷计划管理,密切跟踪信贷投量和投向,优先支持涉农和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加快绿色信贷发展,有序压降“两高一剩”行业企业授信。二是开展专题劳动竞赛,加大支农支小力度。适时开展“三占比、四增速”竞赛活动,引导信贷业务下沉,更加专注于支持涉农和小微企业。三是坚持控降并举,有效管控大额授信。坚定实施“做小做散”信贷战略,并坚持本异地机构之间、异地机构之间及新老机构之间适度差异化管理原则,严格大额授信准入。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对部分存量大额授信实施有序压降,腾笼换鸟,重点支持新增优质涉农和小微企业。四是开展走访客户活动,促进信贷可持续发展。开展“百行进万企”“港城金融服务千企行”等活动,扩大信贷客户群,增大信贷发展空间。

  本行严格落实监管政策要求,坚持回归主责主业、做小做散、服务实体,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结构实际情况,找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着力点,突出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加大精准发力,以金融源头活水助力“六稳”“六保”,扶持企业发展。截至2020年末,本行母公司民营企业贷款余额494.83亿元,较年初增加投放96.27亿元,占新投放公司类贷款的比例达到80.39%。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28.55亿元,较年初增加101.70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达64.06%。报告期内,本行荣获2020年度乡村振兴十佳农商行、苏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等奖项,在苏州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评价排名第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21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1-012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长顾晓菲女士主持。本公司应参会监事6名,实际参会监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经营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方案审查意见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合规性审查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监督意见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顾晓菲、白峰、陈玉明、高福兴、李兴华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督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编制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意见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审核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审核意见的议案》;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16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105,9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张家港市金茂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授信类,合计10,9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攀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6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兴华回避表决。

  5、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高福兴回避表决。

  6、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授信类,合计2,9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苏州矩阵光电有限公司,授信类,合计1,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华友管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10,4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陈玉明回避表决。

  9、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合计9,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合计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顾晓菲回避表决。

  11、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合计3,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联自然人,授信类,合计4,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监事会培训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1-015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次本公司与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金城”)授信交易金额1亿元,新增以上交易后,其所在集团关联交易总额超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及时公告,以上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建娥回避表决。因交易金额不足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与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与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主要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属公司”)间接持有华兴金城48%的股份,因此华兴金城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四款规定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华兴金城成立于2020年3月21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巩家富。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3月末,华兴金城总资产221,416.80万元,净资产50,402.88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合计10,103.42万元,净利润402.88万元(未经审计)。

  以上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本公司给予以上关联方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本公司不得对其发放无担保贷款,也不得为其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为其提供授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22条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公允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1-016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关联方信贷业务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资金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本行的关联方交易预计存在着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本行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贷款、承兑、贴现等常规业务。

  2021年4月28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建红、周建娥、陈建兴、李晓磊、裴平、张平对其所关联的子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对其所关联的子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行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本行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因此,本年度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张家港玖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润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玖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润安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沙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纳入本行关联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本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超出年度预计额度部分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

  注[1]-[9]:以上交易均已按照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二、关联方介绍

  (一)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人代表:沈彬。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20,386,019.34万元,净资产8,644,517.1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合计15,321,162.00万元,净利润510,197.84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人代表:王科。经营范围:食品销售(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炭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建材、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化妆品、纺织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1,306,251.66万元,净资产375,339.54万元,2020 年1-12月,营业收入5,336,189.12万元,净利润53,405.76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98万美元,法人代表:杨龙胜。经营范围:生产各种规格的低合金钢、普碳钢、优特钢,销售自产产品。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325,329.63万元,净资产205,099.64万元,2020 年1-12月,营业收入1,279,184.86万元,净利润67,211.63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100万美元,公司法人代表:施一新。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焦炭及其副产品、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不含危化品);废钢收购、加工等。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4,001,846.08万元,净资产1,915,009.01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9,018,097.08万元,净利润188,160.30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人代表:施一新。经营范围:无取向硅钢卷、冷轧板(卷)、镀锌板(卷)、镀锡板(卷)、镀锡基板卷、冷硬版(卷)制造、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573,153.53万元,净资产421,318.83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888,261.25万元,净利润57,027.41万元(未经审计)。

  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2,800.1762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季徽强。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所列许可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仓储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接受委托从事动产质押物监管,搬运装卸,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交电、矿产品、焦炭、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橡塑制品、木材购销,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收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359,627.14万元,净资产155,553.70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93,412.89万元,净利润7,792.38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润安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卢立华。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焦炭、五金交电、矿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50,824.52万元,净资产3,341.01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82,592.09万元,净利润1,014.2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四)的规定。同时,本行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4,5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江山。经营范围:授权管理范围内公有资产经营。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9,754,608.44万元,净资产2,988,770.78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211,832.33万元,净利润26,339.52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邵建芳。经营范围:资产(资本)经营、房地产、实业投资、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5,636,157.96万元,净资产1,773,486.40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62,495.70万元,净利润13,056.27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国兵。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收益;拆迁安置、旧城改造、资产管理、区域环境治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建设与管理、市政公用工程、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9月末,总资产47,592.42万元,净资产24,490.28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8.49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购物公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华东。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商业物资供销业;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37,033.32万元,净资产17,252.64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35,642.12万元,净利润3,751.13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暨阳湖开发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龙友。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440,821.97万元,净资产316,799.85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841.38万元,净利润1,663.45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晖。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公有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交通道路、水电气、市政设施)投资(涉及行政许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金融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0年12月末,总资产1,477,931.47万元,净资产813,329.1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276.94万元,净利润16,920.14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长江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陶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资源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449,491.52万元,净资产88,739.71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037.54万元,净利润12,266.3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的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四)的规定。同时,本行将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张家港市金茂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金茂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注册资金50,0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陈建兴。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收益;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123,059.27万元,净资产90,364.28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合计65,898.88万元,净利润2,989.9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建兴为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攀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张家港万达薄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3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兴华。经营范围:生产镀锌薄板、冷轧薄板、氯化亚铁溶液,销售自产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矿产品、钢材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393,133.63万元,净资产175,346.77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687,142.43万元,净利润8,082.22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4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兴华。经营范围:生产冷轧退火板、镀铝锌钢板、销售自产产品。钢材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112,656.71万元,净资产54,187.04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219,068.98万元,净利润2,433.23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李兴华为攀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攀华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1,215.215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唐勇。经营范围:生物高新技术应用、开发;高新技术及电子商务、网络应用开发;港口码头、保税物流项目的投资;其他实业投资。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340,867.17万元,净资产248,351.31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206,434.94万元,净利润23,404.07万元(合并报表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高福兴为上述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龚伟忠。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供应、集中式供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94,269.15万元,净资产55,602.11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91,896.65万元,净利润19,511.1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原董事何胜旗为上述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之(二)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苏州矩阵光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苏州矩阵光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19.27378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忻。经营范围:砷化镓半导体芯片、电子元器件、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半导体芯片、太阳能发电系统、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半导体芯片、太阳能光伏设备、机械设备及零部件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10,697.54万元,净资产8,195.4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920.30万元,净利润-1,039.78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独立董事李晓磊为上述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华友管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华友管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美元,法定代表人:陈玉琪。经营范围:用于发电、石化等合金管的进出口,批发及佣金代理,以及上述产品的咨询、维修、售后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47,232.71万元,净资产27,080.6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合计72,704.39万元,净利润2,904.0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陈玉明近亲属为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九)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8,664.996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先根。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8,129,700.53万元,净资产1,301,773.33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375,393.26万元,净利润188,283.92万元(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独立董事裴平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上述企业的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之(二)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2,128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曹文铭。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5,048,603.01万元,净资产499,815.78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39,325.29万元,净利润38203.56万元(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监事长顾晓菲担任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一)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申和健。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以及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0年12月末,总资产3,556,441.17万元,净资产260,630.39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03,674.40万元,净利润36,389.20万元(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平担任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二)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

  1、本行的内部人,包括本行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成员、特殊资产经营部负责人、分行的行长、副行长;

  2、本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公司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三、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符合本行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本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行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1-017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为公司通过集中采购选聘的外部审计机构,其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德勤华永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该外部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史曼女士2002年加入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深会员。史曼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华永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史曼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东方证券A股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江苏张家港行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史曼女士也负责并签署九江银行2018年度中国准则法定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小骏女士自1997年加入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会员。胡小骏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海通证券A股2019年度审计报告、兴业银行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苏农银行2018年度审计报告。胡小骏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宫明亮先生自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2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对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资本市场准则实施有着深刻的理解。宫明亮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海通证券A股2019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本期审计费用合计118万元,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及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拟续聘审计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评价工作,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2020年度德勤华永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德勤华永就审计范围、重点内容和审计程序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审计过程中,委员们与德勤华永保持持续的沟通,认真督促其尽职尽责地完成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出具审计意见;审计结束阶段,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通过会议形式听取德勤华永审计结果汇报,并就会计政策、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计调整事项等方面的内容与德勤华永进行充分的沟通。

  (2)2021年,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本行2021年度外部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本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1-018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日期

  本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上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二)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

  本行作为经营租赁的承租人,将租金按权责发生制计入“业务及管理费”;

  本行作为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将租金按照权责发生制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变更后

  本行作为承租人,于租赁开始日对租入的各项资产考虑未来租赁付款额折现等因素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相关损益计入“业务及管理费”;租赁负债按折现率计算利息费用,相关损益计入“利息支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行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本行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本行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行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行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1-011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加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季颖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行长室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90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0,181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0,181万元;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2020年度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关联董事季颖、张平、朱建红、周建娥、陈建兴、李晓磊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16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建红回避表决。

  2、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105,9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建娥回避表决。

  3、张家港市金茂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授信类,合计10,9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建兴回避表决。

  4、攀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6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授信类,合计2,9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苏州矩阵光电有限公司,授信类,合计1,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晓磊回避表决。

  8、华友管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10,4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合计9,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裴平回避表决。

  10、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合计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合计3,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平回避表决。

  12、关联自然人,授信类,合计4,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建娥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对行长室经营目标责任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行长室2021年一季度业务经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关于2021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选举陆江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郭卫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陆江山、郭卫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监管机构核准。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行长授权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培训及调研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一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时间公司另行通知,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简历

  陆江山先生:

  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塘市镇党委办主任、党委宣传干事、团委书记、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秘书、征地事务所所长、市国土资源局秘书、张家港市水利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党组成员、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张家港市暨阳湖开发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陆江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江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卫东先生:

  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昆山市周庄农村信用社办事员、副主任,昆山市前进路农村信用社主任,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

  截至目前,郭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1-013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