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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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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名称: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28.8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住所和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栋21层

  (四)成立时间:2002年11月28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1.经营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 (法定保险业务除外):(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经营区域:

  上海市、四川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江苏省、 湖北省、北京市、广东省、天津市、陕西省、河北省、安徽省。

  (六)法定代表人:施华(董事长)

  (七)客服电话、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程序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本公司反馈建议及请求。本公司在收到消费者投诉信息后,对于反馈的情况将进行核实调查,针对事实清晰,争议简单的投诉案件,7个工作日内反馈消费者处理结果。针对情形复杂的投诉案件,15个工作日内反馈消费者处理结果。本公司投诉渠道信息公示如下:

  全国统一客服咨询及投诉电话:4008205882

  人工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信箱: CS@pkufi.com

  来访及来函地址:可参见本公司官网“分公司介绍”中各分公司的地址信息。

  二、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组成。其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在财务报表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列报;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

  (一)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单元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主要考虑销售渠道、产品责任、保单生效年度、交费方式、保单风险特征等因素,将具有同质保风险合同组合作为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指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计量单元的确定标准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二)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以本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本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本公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ii)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iii)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

  本公司在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时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同时单独计量了边际因素。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其中风险边际是本公司因承担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数量和时间上的不确定性而获得的、其金额基于相关的精算假设确定的补偿;剩余边际系因不确定首日利得而确认的、其初始金额等于不利情景下的负债的相反数。同一计量单元下的保单之间的首日利得和首日损失可以相互抵销,但同一计量单元下的保单的剩余边际的初始金额不得为负。

  本公司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包括合理估计负债、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三个部分。

  合理估计负债即为本公司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风险边际系因未来现金流在金额和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除合理估计负债外还需要风险边际作为负债的一部分,本公司根据自身的经验数据和相关的行业指导数据选择适当的风险边际,计入保险合同准备金。本公司采用情景对比法确定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不利情景根据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和影响程度选择确定。

  对于风险边际,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前可获得的信息进行重新计量,并将评估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保险合同的利源进行分析,选择合理的利润驱动因素,使得边际随着确认保险合同收入和提供服务而逐步实现,释放部分确认为利润。在计量单元签发时确定每期边际摊销额和利润驱动因素的比例(摊销比例=剩余边际(t)/利润驱动因素的现值(t))。在以后资产负债评估日,评估摊销比例采用计量单元签发时点的基于不利情景下的估计,不得变动。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本公司对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业务保险责任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本公司采用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按照未赚保费法,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确认的保费收入为基础,在减去佣金及手续费、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用及其他增量成本后计提本准备金。初始确认后,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进行后续计量。

  2.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系指对资产负债表日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所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本公司提出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按最高不超过该保单对该保险事故所承诺的保险金额,采用逐案估计法等合理的方法谨慎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系指本公司对已发生但尚未向本公司提出保险赔付金额要求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链梯法、赔付率法、平均期限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3)理赔费用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本公司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查勘费用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提理赔费用准备金。

  3.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为本公司对尚未终止的人寿和长期健康保险业务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保险合同准备金应当以本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预期的未来净现金流主要包括:(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ii)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iii)预期未来保险费和其他收费。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及折现率,并确定应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其中在确定折现率时,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采用基础利率曲线加综合溢价,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采用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

  本公司在计量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包含可续保选择权的保险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权并且本公司不具有重新厘定保险费的权利,本公司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若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应当考虑现金流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性的情景边际因素,并通过不利情景对比法单独计量风险边际,将该边际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应当确认首日利得,发生首日损失的,应当予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同一计量单元下的保单之间的首日利得和首日损失可以相互抵销。

  (三)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假设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非寿险业务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未决赔款准备金)时需要对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这些估计是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所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折现率、保险事故发生率(主要包括死亡率、疾病发生率等)、退保率、费用假设以及保单红利假设。

  本公司对上述估值过程中所采用的假设会进行定期的分析和复核,所采用假设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折现率假设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本公司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和未来投资组合及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本公司投资策略的预期,过去两年的包含风险边际的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含风险边际的

  日期折现率假设

  2020年12月31日4.62% ~ 5.50%

  2019年12月31日4.62% ~ 5.50%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公司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750个工作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及终极利率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等确定折现率假设。过去两年的含风险边际的折现率假设列示如下:

  考虑流动性溢价等

  日期因素后折现率假设

  2020年12月31日2.87% ~ 6.00%

  2019年12月31日3.21% ~ 5.48%

  2.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

  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本公司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本公司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2000 - 2003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公司长期的历史死亡率经验。长期寿险合同,如年金型保险合同适当考虑了未来死亡率改善,死亡风险假设作适当且不过分稳健的抵减。寿险合同的不确定风险主要来自流行病,例如禽流感、艾滋病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病症,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带来寿命的延长以至于超过本公司确定保险合同负债时使用的假设。

  本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以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发病率假设为基础,适当调整以反映本公司历史经验和对未来经验的预测。不确定因素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应这些长期趋势,这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本公司使用的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3.费用假设

  费用假设基于预计保单单位成本,并考虑风险边际。单位成本是基于对实际经验的分析和未来的预期。单位成本因素以每份保单、保额的百分比、保费的百分比的形式表示。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

  维持费用元/ 每份保单保费百分比

  2020年12月31日0 ~ 1100.00% ~ 4.40%

  2019年12月31日0 ~ 1100.00% ~ 4.40%

  4.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根据分红保险条款规定、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公司的红利分配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综合合理确定。按照分红保险条款规定,本公司有责任向分红保险合同持有人支付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5.退保率及其他假设

  退保率和其他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考虑风险边际因素,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确定的,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四)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结果

  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在2020年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

  三、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七大类。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汇率、权益价格和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公司市场风险整体可控,关键风险指标方面:权益风险价值占比指标方面,2020年各季度末均处于10-12%区间;资产负债久期缺口指标方面,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久期缺口为-7.46,连续四年缩小,与寿险行业持平。

  公司每个季度会通过计算可供出售类和交易类债券的市值、久期、最低资本、利率敏感度等指标,对利率变化引起的固定收益资产市价波动风险进行度量。目前公司固定收益部分投资资产分为持有到期类、可供出售类及少量交易类(可转债)。由于境内外汇对冲工具的缺乏,目前公司以加快申请结汇为主要手段规避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每个季度会计算权益资产的VaR值、权益资产敏感度等指标,以评估权益资产面临的风险程度。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而导致的风险。我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为保险资金投资的信用风险,主要为债务人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从投资产品来看,目前我司保险资金投资中涉及到信用风险的主要为投资性银行存款、公开市场债券、非标金融产品等。

  公司主要通过信用评估制度对投资相关的信用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包括:

  (1)债券的信用风险,公司对此类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如下:1)每次购买债券前,在参考外部评级的基础上,用内部信用分析模型对债券的发行人、担保人进行评级,将内部信用评级结果递交信用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通过后方可进行债券投资;2)每年对上一年度末持仓类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并将跟踪评级结果提交固定收益投资团队;3)持续收集持仓债券的公开信息,尽早发现可能引起信用风险的重大事件。

  (2)交易商的信用风险,公司对此类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如下:1)券商评估制度:对合作券商每年进行尽职调查,分析评估合作前、合作中的券商,以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操作流程的流畅性;2)建立了基金选择标准:从定量、定性的角度全面分析基金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基金公司备选名单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3)对于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对手,我公司购买债券原则上采用见券付款的方式进行交割。

  (3)存款银行的信用风险,公司对此类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如下:1)公司目前的存款银行主要为各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股份制银行和大型外资法人银行在境内的分行;2)新增的存款银行必须符合监管机构和公司内部的合规要求,并通过内部银行信用分析模型的评审。

  3. 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费用率等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020年末,公司偿二代体系下寿险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6.47亿元,非寿险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0.44亿元。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在公司当年风险限额范围内。

  公司定期追踪发生率、退保率、费用率等指标,针对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好风险提示并采取应对措施,减少公司风险。2020年公司各渠道退保率水平正常,整体保单赔付的实际值与假设值的比率低于100%,费用预算执行情况正常,退保风险、赔付风险和费用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建立了偿二代体系下的保险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各环节管理流程及指标监测体系,同时在风险控制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1)设立产品管理委员会,对产品开发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通过建立并实施有的产品开发管理机制进行产品风险管控;

  (2)定期进行经验分析,及时提示风险并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3)通过核保制度有效防范和降低逆选择风险;

  (4)合理进行再保安排,将超额风险转移给高安全性的再保险公司,减少保险风险集中度对公司的影响;

  (5)加强业务质量的管控,将续保率做为业务部门的重要KPI考核指标,做好续期服务工作,力求提高保单持续率。

  4.流动性风险

  依据银保监会偿二代现金流测试要求,基本情景下2020年度公司实际整体净现金流显示为流入。综合考虑新单和有效业务的现金流预测结果,公司整体未来3年的净现金流充裕且相对平稳。2020年公司5年内的综合流动比均保持较高的水平,总体而言流动性风险较小。

  公司根据下表压力情景对未来现金流进行压力测试。经测算,压力情景一、 压力情景二下公司整体及独立账户的流动性覆盖率在2020年各季度均符合监管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

  ■

  公司通过资产负债管理管控流动性风险,主要通过现金流匹配、分组合匹配、资产负债久期匹配来监控。精算管理部和资产管理中心定期测算负债和资产的现金流情况,财务管理部每日测算日常运营资金的现金流情况。

  我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费用控制体系,对重大费用支出都执行严格的审批流程,定期进行各分支机构的费用分析,最大可能的将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对于投资方面,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指标。当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公司通过资产组合的调整和其它辅助策略,尽可能的减小风险,增加收益率。

  公司定期召开产品会议,结合市场环境制定产品策略。产品的开发考虑了保户的需求,市场的走向和公司的相关风险。此外,公司对现有产品定期进行经验分析,分析包括退保、理赔和产品组合等。针对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公司风险。

  5.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合规风险。

  风险监控指标:

  (1)新单回访成功率:公司实施新单回访成功和新单佣金发放挂钩的制度,回访成功才能发放佣金。2020年新单回访成功率为98.15%。

  (2)客户投诉率:公司有严格的投诉处理流程,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管控、核实、跟踪、统计及报告,并成立消费者事务委员会,由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负责人组成。公司所有投诉都会有定期的报告提供给有关部门。根据监管投诉交互系统核实,公司2020年监管投诉件数167件,亿元标准保费投诉率为5.73件/亿元。

  (3)人员风险指标:内勤人员主动离职率

  2020年度截至第四季度末公司内勤人员主动离职率8.10%,远低于行业标准值。

  2020年公司仅发生监管处罚事件1件,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公司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深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运用,识别关键流程中关键风险点,以内部控制体系为基础,明确关键控制,参照法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管理。各职能部门依照内控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并核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所辖活动的风险的管理和监控。风控合规部督促各职能部门识别和评估风险、定期监控关键风险指标、收集损失事件,加强操作风险的分析及追踪,督促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和流程,并实施合规检查。稽核审计部根据监管及公司要求确定检查频率和检查范围、评估内控有效性。对于合规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除了被审计部门要求立即整改之外,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应的监控措施或完善流程制度。

  6.声誉风险

  公司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声誉风险,公司建立健全声誉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通过日常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和解决客户合理诉求、统一管理采访接待、重大信息披露提前预案等措施,主动发现、及时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声誉风险危机,防止声誉风险升级,消除声誉风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020年全年舆情可控,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风险应对策略:一是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总分公司之间的协调沟通,完善声誉风险管理执行联络以及总分联动的品牌管理机制,定期召开管理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和部署防范措施。二是依托《北大方正人寿应对新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细则》、《北大方正人寿声誉风险管理规则》、《北大方正人寿品牌宣传管理规则》、《北大方正人寿自媒体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落实声誉风险评估、监测、应对处置、报告及其他定期排查、演练、培训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三是主动保持与媒体良好沟通,及时就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举措以及重要阶段性成果等方面情况与媒体进行必要沟通交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不断提升公司品牌建设,有效营造公司品牌声誉及良好舆情环境。

  7.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

  2020年,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内部实际情况和五年发展战略规划,明确了年度经营方向,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2020年度业务及财务预算,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面对外部突发的不利因素,公司迅速积极响应,第一时间推出一系列有效应对举措。2020年,公司继续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持续将价值增长作为稳健经营的重中之重,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作为战略驱动力,持续推进“保险+医疗”战略落地以及开展客户满意度工程,深化“省域做大,中心做优”、线上线下、网电融合等核心策略,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

  2020年全年,公司经营指标整体正常,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规定,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内外勤队伍保持稳定,未发生群访群诉情况与重大声誉风险事件,保持高质量稳健发展态势。

  战略的成功实施需要有强大的组织发展能力作为保障。公司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业绩考核体系,并加强专业化职能条线的管理。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展规划,并定期检视战略执行全过程,及时发现实施偏差并给予纠正。同时,深入研究寿险市场发展规律,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对于战略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确保战略执行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公司遵照《北大方正人寿战略风险管理规则》对战略风险进行日常管控。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当年度公司业务计划,包括运用情景分析等方法计算不同方案下的财务数据,由董事会决定当年度业务计划。公司根据董事会确定的业务计划分层级下发并实施计划。当年度中,公司对不同绩效指标进行每日、每月、每季度不同频度的追踪,每季度末会根据已实施的情况,对业务计划予以评估,定期就阶段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公司企划发展部负责统筹对经营实施风险的整体监控。公司对于各项指标的监测采取周追踪、月度总结的方式,每周一业绩追踪例会,主要关注业绩进度以及市场情况;每月末召开月度经营分析会,除了通报月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还对于偏离目标值较大的指标进行专项讨论,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测。每周总裁办公室例会对公司战略层面的事务进行讨论、决策、落实;每季度公司向董事会进行专项的财务数据报告,以保证各股东方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实时了解;通过以上各环节流程来确保公司能够顺利执行公司战略,达到既定目标。公司每年对各后援部门、各业务渠道以及各分公司进行绩效考评,并将年度核心指标达成结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通过对达成情况与战略目标的阶段性比对,避免战略出现重大失误。

  (二)风险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简要介绍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负最终责任、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机构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覆盖所有业务领域、业务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在偿二代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下,董事会是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通过对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分工,公司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管理体制:

  第一道防线由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组成,在业务前端识别、分析、 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

  第二道防线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风控合规部组成,综合协调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风险标准和限额,提出应对建议;

  第三道防线由董事会审计及合规委员会和稽核审计部组成。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

  公司根据风险分类体系指定风险种类的牵头或统筹管理部门。风控合规部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牵头管理,精算管理部负责统筹管理保险风险,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企划发展部负责统筹管理战略风险,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声誉风险,财务管理部负责统筹管理流动性风险,风控合规部负责统筹管理操作风险。公司将大类风险进一步划分为子类风险,并指定子类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则根据职责范围管理所辖范围内的风险,并接受分种类风险统管部门的牵头、协调。

  2.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实施风险管理,从董事会、管理层到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在战略制定和日常运营中,识别潜在风险,预测风险的影响程度,并在公司风险偏好范围内持续、有效管理公司各环节风险,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重点监测、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风险偏好体系,明确公司在实现其战略目标过程中愿意并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确定风险管理目标,每年结合经营规划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对风险偏好体系进行更新。董事会审批通过了《2020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2020年公司继续采用“稳健”的风险偏好总体陈述,保持充足的资本和偿付能力水平,坚守公司内涵价值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业务增长,完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增长与盈利、价值、资本及风险管理四个维度设定风险容忍度,公司进一步将风险容忍度分解至关键风险指标和限额标准,涵盖七大类风险,经管理层批准发布,作为2020年公司风险监控、预警、追踪管理的目标和依据。

  2020年公司一至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分别为B类、B类、A类、B类。根据风险综合评级评价标准,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小(A类)或较小(B类)。2020年公司整体风险符合风险偏好。

  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方面,公司根据偿二代的要求,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评估、计量、应对和监控风险。公司持续提升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遵循实施,根据监管相关规定,2020年公司延用2017年SARMRA监管评分82.28分,对控制风险最低资本起到节约资本的效用。

  四、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2020年度,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前五大产品情况为:稳赢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收入人民币29,997.80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10.29%;福多多年金保险(至尊版),保费收入人民币28,809.35 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9.89% ;福多多年金保险(盛世版),保费收入17,705.67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6.08% ;稳赢优选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收入人民币13,726.70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4.71%  ;爱无忧重大疾病保险(终身版),保费收入人民币11,942.16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4.10%。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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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前三大产品为聚宝盆终身寿险(万能型)、财溢人生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附加金账户年金保险A款(万能型),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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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连险仅销售生财智道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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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联交易总体情况信息

  公司严格遵循监管颁布的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监管文件,并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5 号),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印发《北大方正人寿关联交易管理基本规则》。在董事会下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同时,在委员会下面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

  (一)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一般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为人民币36,620,799.12元。其中,保险业务类一般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6,007,571.88元,提供货物或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13,227.24元。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新增重大关联交易。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2020年,公司秉承“客户至上”价值观,坚决贯彻落实监管部署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要求,通过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持续促进服务能力提升、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与宣传、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等多措并举的方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完善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

  2020年,董事会正式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司更新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务委员会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并于2月印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务委员会组织运行规则(202002版)》。通过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体系,各层级管理人员确保做好履职,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评价、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全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公司印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查规则》,审查范围涵盖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协议制定、宣传文本及营销活动等,通过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确保将风控关口前移。

  2.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与宣传工作

  公司通过在官网设立“消费者风险提示”,及时发布和更新中国银保监会及各地银保监局各类风险提示;通过在所辖网点消费者等候区投放行业报刊、反洗钱、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材料,便于消费者掌握反洗钱、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通过落实监管组织发起的“3.15宣传周”、“7.8保险宣传日”“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教活动,加深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认识和理解,提升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3.加强促进对消费者的服务能力

  (1)推动保单服务线上化

  公司持续通过科技赋能,精心打造消费者在移动端的自助功能。在2019年基础之上,2020年在官微端新上线了多项自助保单服务功能,如微信复效、补发保险合同、保单信息查询等,带给消费者安全、便捷、专业的服务体验。

  (2)推行理赔服务人性化

  公司重视消费者理赔申请的体验。通过优化快赔、闪赔功能,实现了各险种自助理赔申请,2020年官微端理赔使用率已超95%。消费者通过微信申请理赔,可查询理赔进度、理赔结案信息并在线上传资料,及时、便捷的理赔服务大大提升了消费者体验。

  公司加强小额理赔处理的时效性以及受众人群。通过系统优化,消费者申请医疗险理赔,实时支付额度由原来3000元提升至10000元,理赔金实时到账受众人群由原来70%提升至90%以上,实现小额理赔的快速处理。

  公司推出医疗垫付服务与理赔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服务条件的消费者需要住院时,可通过拨打专属服务热线,在涵盖全国大部分省市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享受住院医疗费用的垫付服务,通过提供的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免去自行支付医疗费,后续申请理赔的环节,极大缓解其医疗花费,解决理赔难的痛点。

  (二)投诉管理信息

  1.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公司以《北大方正人寿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2003版)》、《北大方正人寿消费投诉作业规则(202003版)》为核心,同时配套相关细则确保投诉处理的有效性与合规性。

  2.保持投诉渠道畅通

  为保障公司能够及时收到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快速妥善的处置消费者反馈的投诉事宜。公司在官网、官微及各营业场所均公示投诉受理渠道、处理流程及相关处理时效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电、信、访的途径向公司发起投诉申请。

  3.2020年消费者投诉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2020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公司共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转办投诉案件137件。按投诉业务类别分布,销售纠纷投诉49%,理赔纠纷投诉15%;按投诉地区分布,主要分布在四川、山东、湖北地区。

  2020年,公司无重大消费投诉事件发生。

  注: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未发布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年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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