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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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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邵长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丽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启动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99,100万元(含本数)。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296,81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正积极推进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此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之签章页)

  董事长:邵长金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1-03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8:00在白鹭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宋德顺先生不再担任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职务,由张政峰先生担任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务。

  张政峰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二酸站副主任、智能纺项目办主任,现任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3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1: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3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章第一节涉及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品种,也不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该额度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9.62% 。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品种要求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章第一节涉及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品种,也不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5、委托理财的授权管理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审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相关审批程序,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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