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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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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须写明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

  4、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牟岚、宋晓玲

  联系电话:028-85238616

  传真号码:028-65223967

  电子邮箱:xzfz000752@163.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52

  2、 投票简称:西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1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43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11,795.21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4,223,727.3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1,235,522.59元;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52,996.41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1,539,117.09 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07,486,120.68元。公司结合2020年经营状况,制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虽然公司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数,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营运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规,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的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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