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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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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胡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本报告”)中就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报告期"或"本期")所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1.6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与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融资租赁公司、物流金融公司以及龙大公司分别于2020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上年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注2: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发行了40亿元永续债,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按相关规定,在计算上述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已扣除永续债的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的股东总数18,767户,其中A股股东18,528户,H股股东239户。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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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⑴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经营信息

  3.1.1 收费公路业务

  上年同期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及疫情防控期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整体路费收入大幅减少。2021年春运期间,为防控疫情出现反复,国家提倡就地过年,并要求返乡人员实施严格的防控措施,使得该期间出行车辆减少,通行费收入少于正常年份。但总体而言,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复苏并进入平稳,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报告期内营运表现已恢复正常,因去年同期基数较低,因此本报告期内,各收费公路项目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均取得较大幅度增长。此外,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还受到周边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项目自身以及相连或平行道路的建设或维修、城市交通组织方案实施等因素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报告期内各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数据具体如下:

  ■

  附注:

  ⑴  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中不包括节假日免费通行的车流量。

  ⑵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的货运补偿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本公司和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⑴  广东省–深圳地区

  报告期内,受益于大型生产企业北迁、沿线生产基地增多,以及常虎高速和从莞高速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实施货车优惠政策等正面因素影响,梅观高速货车车流量保持良好增长;机荷高速作为横跨深圳东西方向的重要货运交通动脉,营运表现稳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货车仍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本公司和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除此之外,沿江高速还受益于深圳大力推进前海及西部港区经济开发与建设,以及东滨隧道沙河西侧接线西行段开通带来的路网协同效应等正面因素影响,车流量保持良好增长。

  外环项目是本集团按照PPP模式投资的收费公路,含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其中,外环一期总里程约50.74公里,已于2020年12月底正式通车,成为深圳市构建“十横十三纵”路网的又一重要干道;外环二期总里程约9.35公里,全线建成后将可与深圳10条高速公路和8条一级公路互联互通。外环一期开通后,其作为加强珠三角南北方向高速公路网主骨架的联系功能已初步显现,报告期内营运表现良好,实现日均路费收入214万元。此外,外环一期开通对梅观高速和沿江高速车流量产生诱增效应,但对机荷高速全线车流量产生一定分流影响。

  ⑵  广东省–其他地区

  许广高速的全线贯通使得清连高速作为华南地区至中原腹地的南北交通大动脉的作用凸显;汕湛高速清云段于2020年1月1日正式通车,对清连高速车流量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清远大桥于2020年6月中旬恢复通车后,部分通行于连接线的车辆选择行驶清连高速。受上述因素的正面影响,报告期内清连高速营运表现稳定。

  报告期内,阳茂高速因改扩建施工实施限速、部分收费站封闭施工,以及汕湛高速等相邻路网开通、相连道路封闭施工均对阳茂高速的营运表现产生负面影响;周边路网完善以及相连的佛清从高速于2020年1月正式开通,促进了广州西二环短途车流量的上升,但广佛肇高速于2020年12月底通车运营,对广州西二环总体车流量产生一定分流影响。

  (3)  其他省份

  报告期内,武黄高速营运表现已趋于正常;长益北线高速于2020年8月底正式通车,对益常高速车流量增长产生一定正面影响,长益常高铁建设进入施工阶段,亦对益常高速货车流量产生一定拉动作用;受益于周边经济商圈的复苏及长益北线高速等周边路网开通的持续正面影响,长沙环路营运表现增长良好;南京五桥自2020年12月下旬开通,对南京三桥产生分流影响,江苏省对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对货车车流量增长产生带动作用,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南京三桥总体表现正常。

  3.1.2 大环保业务

  ⑴  固废资源化管理

  报告期内,蓝德环保积极推动在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蓝德环保目前拥有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共18个,分布在全国10个省区14个地市,厨余垃圾设计处理量超过4,000吨/天,其中已有4个BOT项目进入商业运营。经过近一年的发展,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能力相比上年有所增强,报告期内垃圾处理运营业务收入同比取得较大幅度增长,EPC建造业务、装备销售及其他业务亦取得增长。

  2021年2月,本公司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正式签约光明环境园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项目公司的设立,目前正在积极开展项目方案报审、相关设计及招标等前期工作。

  本集团于2020年底完成了乾泰公司50%权益的控股收购,乾泰公司为深圳市唯一一家获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白名单资质企业。报告期内,乾泰公司正在进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并积极对接外部资源,为下一步拓展市场相关业务做好准备。

  ⑵  清洁能源

  报告期内,新能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新能源规划要求及碳达峰目标,加大风电、光伏市场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多个省份和地区预收购项目及平价大基地项目,深化与业内先进企业合作,带动南京风电风机销售订单签署。为应对平价时代的到来,南京风电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工艺革新及采购开发力度,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加强两款新机型的设计优化和市场开发前期工作,同时加强后运维服务的品质提升和市场开拓,多措并举为未来的业务发展提前准备。

  报告期内,包头南风持续提高风场运行管理能力,完成上网电量182,156.18兆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24%。此外,本集团在报告期内先后完成了新疆木垒三个风力发电项目的收购,有关详情请见下文3.4(1)内容。木垒风力发电项目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后,报告期内合计完成上网电量70,579.73兆瓦时。木垒风力发电项目风资源丰富,具有较高的风电开发价值,并且属于准东—皖南特高压配套项目,电力消纳具有一定保障。

  3.2 财务分析

  3.2.1 总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535千元(2020年同期(经重列):-132,684千元),同比增加673,219千元,主要为上年同期受疫情免费政策的影响,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收入大幅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962,016千元(2020 年同期(经重列):474,712千元),同比增长313.31%,主要为上年同期受疫情免费政策影响,本期集团可比附属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同比增长268%;此外,贵龙开发项目、环保业务及新开通运营的外环一期对集团收入增长亦有所贡献。有关报告期内各收费公路项目的经营表现,请参阅上文3.1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本集团确认营业成本1,056,874千元(2020年同期(经重列):518,400千元),同比增长103.87%,主要为收费公路车流量增长使得折旧摊销费用同比增加,以及贵龙开发项目本期结转商品房开发成本等所致。

  报告期内,本集团确认财务费用199,898千元(2020 年同期(经重列):199,041千元),同比基本持平,在对冲“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外汇掉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集团报告期综合财务成本为199,744千元(2020年同期(经重列):170,663千元),同比增加17.04%,主要为集团有息负债规模同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本集团确认管理费用72,435千元(2020 年同期:42,874千元),同比增长68.95%,主要为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政府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以及报告期内随集团业务规模扩大,相应人工等成本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本集团确认研发费用13,313千元(2020年同期:3,438千元),同比增加9,875千元,主要系本期南京风电研发费用同比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本支出约26.9亿元。于报告期末,集团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总额约231亿元(2020年12月31日:193亿元),较年初增长19.43%,主要系报告期内集团承债收购木垒风力发电项目以及购买新办公楼等资本性支出增加导致借贷增加。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负债率为54.02%,较年初增加1.67个百分点。

  3.2.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新能源”)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对乾智公司和乾慧公司100%股权收购手续,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了对乾新公司100%股权收购手续。上述三家公司于完成收购之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三家公司合计贡献集团营业收入28,859千元和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9千元。

  3.3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4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⑴ 经董事会批准,报告期内,本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新能源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计投资约10.15亿元收购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乾智”)、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乾慧”)及木垒县干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乾新”)(合称“木垒风力发电项目”)100%股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1月25日和3月26日公告的相关内容。木垒风力发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共拥有166台风电发电机组,实际装机容量合计为299兆瓦。其中,乾智和乾慧项目装机容量合计为249.5兆瓦,已于2020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经营期至2040年12月,上网电价为0.49元/千瓦时;乾新项目装机容量为49.5兆瓦,已于2015年11月建成并网,经营期至2036年4月,上网电价为0.51元/千瓦时,乾新项目已于2018年被列入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⑵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704号),本公司可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至2月24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10亿元,期限60天,发行利率2.65%,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2月22日及2月25日的公告。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180天,发行利率2.75%,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3月23日及3月25日的公告。

  ⑶ 本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股东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H股股票(“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批准及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董事授权事项”),其中部分董事授权事项有效期至2021年3月30日;2020年7月,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未能在2020股东会议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鉴于原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已重新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案形式审议、批准及追认将2020股东会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H股的决议有效期及有关董事授权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3月30日。上述事项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3月24日、4月1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的通函。

  ⑷ 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对库存资金在保证安全和兼顾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库存资金投资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国资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理财。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理财产品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0元,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⑸ 本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2019年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担保,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银行保函开立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担保事项尚未发生。

  3.5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附注:

  (1)于2017年12月29日,深圳投控之附属公司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作为买方)、深圳投控(作为买方的保证方)、Anber Investments Limited(作为卖方)及合和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卖方的保证方)签订协议,内容有关建议收购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合和基建”)股份。经全面要约和配售后,至2018年9月18日止深圳投控拥有合和基建71.83%的股份。合和基建为一家于香港上市的公司,与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广东省高速公路设施建设业务,目前拥有广深高速公路和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权益,合和基建于2019年4月30日更名为深圳控股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

  上述协议签订之前,深圳投控在未披露目标公司名称的情形下,就上述收购事宜向本公司询问是否考虑作为该项目的收购主体。本公司根据深圳投控提供的收购目标公司业务、收购规模、收购完成时限等条件,认为其不具备收购的可行性,无法进行该项收购,拟放弃该收购机会。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听取了有关汇报,对本公司不进行该项收购表示认可。深圳投控在完成上述收购后,进一步表示将适时与本公司协商,履行其对本公司作出的不竞争承诺,并与本公司就有关目标公司业务的具体安排作进一步探讨,按现有承诺约定的方式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于2021年3月15日,深圳投控与本公司签订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本公司将获得为期6个月的排他期,与深圳投控就湾区发展全部71.83%权益转让事宜进行商讨,并根据商讨的结果安排后续工作。若本公司签约受让湾区发展的权益,有关事项的最终落实可能需要满足多项先决条件,包括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受让湾区发展权益有利于扩大本公司收费公路业务规模和盈利基础。

  3.6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疫情及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影响,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大幅下降,同时收费公路经营成本仍需正常支出,导致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录得微盈。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自2020年5月6日0时起恢复收费,收费公路业务恢复正常。因上年同期基数较低,预计2021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同比将取得显著增长。此外,本集团大环保等业务预计亦将对集团2021年上半年业绩带来正面贡献。

  综上所述,预计本集团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将取得大幅增长,但本集团目前无法作出更为准确的预测。敬请股东及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35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21年3月的路费收入(未经审计)如下:

  ■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公路运营”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路费收入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导致个别数据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常。因此,本公告之路费收入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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