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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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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0年,公司以“大安全”战略为指引,基于公司“芯端云”已有技术积累,形成以安全芯片、行业终端、大数据云平台为核心的特色解决方案体系,重点拓展集成电路设计、信息通信安全和5G赋能应用三大业务领域。

  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公司业务涵盖安全芯片、汽车电子芯片等方向。在安全芯片方向,公司依托智能安全、生物识别等核心技术,面向公安、社保、金融、城市管理、交通等行业客户提供包括二代身份证芯片和模块、社保卡芯片和模块、金融支付芯片、指纹传感器和指纹算法芯片、读卡器芯片、终端安全芯片等产品。在汽车电子芯片方向,主要从事车灯调节器芯片和电池管理芯片的研发与销售。2020年集成电路行业竞争加剧,对设计环节的成本产生较大影响。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与核心,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行业规模将继续保持增长。

  信息通信安全领域,公司持续发力专用通信终端及行业解决方案,面向公安、城管、铁路、机场、安监等行业,提供专用通信终端产品和应用平台。当前信息安全市场特别是行业应用市场,存在爆发性发展的机会。但2020年下游客户信息安全投入不及预期,但是随着政策法规的落地,信息通信安全行业市场空间将持续释放。

  5G赋能应用领域,公司以一体化大数据云平台为核心,为电信运营商、交通、能源等行业客户提供电信运营支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大数据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服务。2020年我国5G网络建设初具规模,考虑到建设与推广应用具有一定的时间差,应用产业仍然处于投入期,将在未来3-5年进入发展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07 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4亿元,具体财务指标分析如下:

  1.1主营业务分析

  1.1.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1.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

  产销量情况说明

  (1)安全芯片与解决方案:受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竞争加剧及疫情的影响,安全芯片产销量同比减少。

  (2)汽车电子与工业芯片:受全球汽车市场萎缩影响及疫情影响,车灯调节器芯片产销量同比减少。

  (3)行业终端芯片和解决方案:聚焦行业市场,退出低毛利业务,产销量同比基本持平。

  (4)行业终端及应用平台:深耕垂直行业市场,取得一定成效,产销量同比增长。

  (5)高速公路机电产品和解决方案:受疫情影响项目的交付,验收等出现延迟,产销量同比下降。

  (6)运营商产品和解决方案:运营商市场发展稳定,产销量同比增加。

  注:大唐恩智浦、江苏安防2020年退出并表,故汽车电子与工业芯片、高速公路机电产品和解决方案库存量未并表统计。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3,334.1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4.1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5,726.4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0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7,821.8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1.7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919.5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

  1.1.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说明:

  (1)本年度销售费用比上年减少23.1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业务调整、对销售人员精减,销售费用中人工成本降低,销售服务费用减少;

  (2)本年度管理费用比上年减少11.4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进行人员压减、费用管控效果显著,人工成本及折摊费用等下降;

  (3)本年度研发费用比上年增加6.9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当年研发费用增加及研发资本化比例下降;

  (4)本年度财务费用比上年减少49.5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债务融资规模降低导致报告期利息支出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1.1.4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继续在重点研发项目上加大投入,研发支出主要集中在可信识别芯片、金融支付类芯片、行业终端设计等方面。研发资本化投入较去年减少,费用化投入较去年略有增长。

  1.1.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公司回款减少金额大于付款减少金额;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了处置房产意向金与股权处置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原下属子公司大唐恩智浦与江苏安防收到增资股权款,同时公司继续偿还到期债务,整体融资规模降低。

  1.2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说明:

  (1)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增加31,83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存在大额应收款项坏账计提;

  (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增加64,07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大额商誉减值;

  (3)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增加21,89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转让部分参股单位股权、部分子公司引入外部增资,确认投资收益。

  1.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3.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结合整体资金状况,公司将部分货币资金用于偿还外部借款;

  (2)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单位德润电子、江苏安防、大唐恩智浦不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另外受大额单项计提减值影响;

  (3)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大额单项计提减值影响;

  (4)存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单位江苏安防、大唐恩智浦不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另外受大额单项计提减值影响;

  (5)合同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科目列示变化;

  (6)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未抵扣进项税减少;

  (7)无形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下属单位无形资产减值、摊销导致资产价值减少,同时公司下属单位大唐恩智浦本期资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影响;

  (8)开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下属单位大唐恩智浦本期资产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影响;

  (9)商誉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对商誉计提了大额减值;

  (10)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新增园区办公楼主体外墙翻新支出计入本项目;

  (11)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部分长期亏损单位该项资产转回至所得税费用;

  (12)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对到期银行借款进行了偿还影响;

  (13)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单位德润电子、江苏安防、大唐恩智浦不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14)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符合合同负债定义的项目科目列示发生变化;

  (15)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科目列示变化;

  (16)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绩效工资兑现周期调整影响;

  (17)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下属单位收到资产处置意向金;

  (1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偿还应付债券影响;

  (19)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待转销项税在本项目列示;

  (20)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开展融资租赁形式的筹资业务影响;

  (2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支付内退人员工资;

  (22)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转让德润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期间形成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结转本期损益影响。

  1.3.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本公司质押了持有的子公司部分股权作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和最终控制方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担保,以及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增信的反担保,详见本附注“十一、(二)其他”中“5、其他或有事项”。

  1.3.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新冠疫情对我国经济运营造成了重大影响,中美贸易摩擦激化了供应链风险,自主可控成为国家的重要发展政策,值此变革之际,挑战与机遇并存。

  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国家持续推进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建设,为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国产替代市场,在市场需求和产业资本的双重刺激下,新兴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信息通信安全领域,行业客户对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的产品需求愈发强烈,对企业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5G赋能应用领域,我国大数据产业仍处于蓬勃发展阶段,随着5G产业化和商用化进程不断加速,产业链上下游将迎来全新的机遇。

  

  1.5投资状况分析

  1.5.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投资额为0,较上年减少76,250.62万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6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 2019年10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德润电子有限公司(原名为“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2020年1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德润电子100%股权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进场挂牌完成股权转让,2020年5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 2020年1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肥大唐存储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增资。上述事项已于2020年3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 2020年6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集团转让联芯科技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房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56,816.80万元。2020年7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推进房产解除抵押及房产交易合同签署等工作。

  4、 2020 年 6 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7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对重组方案进行补充调整;2020年9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9月,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公司下属企业大唐恩智浦、江苏安防增资扩股及联芯科技转让宸芯科技15%股权。2020年9月30日,大唐恩智浦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2020年10月30日,宸芯科技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2020年12月4日,江苏安防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事项均已经完成进场挂牌,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均已经办理完毕。上述交易实施过程中均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之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通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聚焦核心主业、降低经营风险、缓解资金压力。

  5、 2020年11月24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唐永盛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及引入战略投资人进行增资。2021年1月27日,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

  另外,2019年11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其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债务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债务转让完成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以前述对大唐半导体的债权对大唐半导体进行增资。2019年12月,经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事项已于2019年12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之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通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

  (一) 

  1.7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1.8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董事长:黄志勤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9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宗文龙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提名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可杰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提名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杨放春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宗文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宗文龙

  2021年4月27日

  本人李可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公司代码:600198                                                  公司简称:大唐电信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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