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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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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0,67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以衡器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致力于向家庭用户提供创新的家用健康产品和智能测量产品,为人类家庭健康、便捷生活持续地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致力于为商业用户提供优质的商用计量专业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为商贸交易活动的准确高效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主要产品包括人体健康秤、脂肪秤、厨房秤等家用健康产品,电子计价秤、计重计数秤、收银秤、追溯秤、弹簧度盘秤等商用称重产品,以及智能体脂秤、智能食品营养秤、智能婴儿秤、智能宠物秤等智能测量产品。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进一步划分为衡器制造业。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民贸易往来和人均健康消费支出水平逐渐提升,衡器及家庭健康测量产品市场仍将持续增长。经济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将为衡器及健康运动信息测量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中国衡器协会披露的2019年中国衡器行业年鉴:据海关总署最近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衡器产品出口额连续9年突破10亿美元,2019年全国衡器产品完成出口额14.52 亿美元,同比增长 3.88%。

  据中国衡器协会统计,2006-2019年,公司家用衡器产品的销售量、销售额和出口创汇总额均连续位居行业第一;2015-2019年,公司商用衡器产品的产销量位居行业前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大幅下滑,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短期内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在疫情爆发初期即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多方采购各类防疫物资,紧急布置各项防疫措施,成为所在区域第一家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并以最快速度恢复了正常运营。面对市场各种变化和疫情带来一系列困难,公司管理层及时采取对策调整经营策略,在全体干部员工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下,打赢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产能提升三大战役,公司的经济效益取得较大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673.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03%。主要是公司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动复工复产,抓紧市场机遇,及时扩大产能,加大市场营销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全球疫情期间“宅经济”和健康产品需求的增长,促使业绩持续提升,在一季度同比大幅减产的情况下,仍然实现了全年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689.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8.32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74.04%和215.65%。主要受益于国家有关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影响,期间费用减少,同时公司及时对主要材料供应采购价格锁定及远期结汇等有效措施,总体营业成本下降,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均较上年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37,118.02万元,同比增长558.69%,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对均胜群英51%股份的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业务范围也将进一步拓展至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领域,突破了原行业市场空间有限的制约,未来发展前景更为广阔,业绩增长来源不断丰富,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资产规模的扩大也提高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了公司整体实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26家,本期合并范围变化主要系本公司购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51%股权,购买日为2020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20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7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大会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后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发展需求,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7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玉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莫万友、李文生、胡敏珊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正常稳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申请的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要,且担保范围及对象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规模合理,同意公司(含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累计金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的合同或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9日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83,178.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605,004.9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2020年度无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2,269,196.6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741,383.97元。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并结合股东意愿,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0,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合计19,920,600.00元。

  出于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该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202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拟合计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8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前述新增授信(贷款)相关事宜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授权期间归还贷款的,则相应贷款额度自动恢复;若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需再次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已单独审批过的,不计算在前述额度范围内。

  公司2021年度拟为子公司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2月23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咸车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各类衡器产品及其组配件研发、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60,214.74万元,负债总额39,634.51万元,净资产20,580.24万元,营业收入89,285.12万元,利润总额9,824.49万元、净利润8,482.33万元。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2,917.24万元,负债总额41,106.21万元,净资产21,720.72万元,营业收入20,588.96万元,利润总额3,060.81万元、净利润2,933.69万元。

  信用等级状况:优

  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贷款)及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正常稳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申请的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要,且担保范围及对象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六、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已按照审批权限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正常稳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申请的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要,且担保范围及对象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没有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1.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22%。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153.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为不超过15,000万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衡器产品销售主要以出口为主,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有较大份额的海外业务,主要采用欧元及其他外币结算。人民币与公司主要结算外币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2021年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根据公司出口销售规模,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的合同或文件。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以正常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通过锁定汇率及汇率区间,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双向波动的情况下,能够更好的规避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投资期限

  远期结汇业务限于公司出口或海外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合约外币累计金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公司将根据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业务期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3、投资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1年。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或缴纳约定数额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变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5、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6、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审议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套期保值为手段,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规定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利用部分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提高资金收益。

  2、购买额度及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3、授权有效期

  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内有效;在本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范围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法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公司将依法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此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授权管理

  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的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例如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内可以滚动使用。此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14:00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中国广东省中山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中山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并提前(2021年5月14日16:3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已达到本次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现场参会股东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将可能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及遵循往返地的防疫隔离要求。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 截至20201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对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公司独立董事莫万友、李文生、胡敏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5月14日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8403,传真:0760-88266385。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23320821

  传真:0760-88266385

  邮箱:investor@camry.com.cn

  联系人:龙伟胜、黄沛君

  (五)注意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八、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70”,投票简称“香山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或单位)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附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8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44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5,574,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78,869,3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6,705,5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0049063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82,773,915.0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37,195,978.18元(其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3,268,930.71元,已扣除的手续费4,537.47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6,705,500.00元(其中303,890,991.24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43,400,443.50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0元,与募集资金的期末资金余额0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香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1月30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高端商用电子衡器新建项目”。

  2020年4月27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及2020年5月22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家用衡器及健康智能测量产品新建项目”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将此前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及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97,893,726.6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5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7]G14000490645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2:

  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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