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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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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7,625,3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民用爆破行业的总体供求趋势

  民爆行业主要涵盖民用爆破器材及其装备的科研、生产、销售、储运,以及爆破工程设计、施工服务、质量检测、进出口等经济活动。民用爆破器材总体上涉及炸药、起爆器材两大类,主要产品有工业炸药 、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索等多个品种,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金属、非金属等矿山开采,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民爆行业对采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依赖性较强,而这些行业的景气程度又与宏观经济状况紧密相关。宏观经济波动和矿业和基建行业的景气度对民爆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国外经济在2020年4月份大幅下行,截止2020年底,全球主要经济体仍处于疫后修复阶段,增速放缓,加上国际贸易间的不断摩擦为全球经济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加大了公司在海外从事投资及爆破工程的风险和难度。而国内,面对新冠疫情巨大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效推动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前三季度经济增速由负转正,第四季度各项经济指标已趋于正常,国民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供需关系逐步改善,市场活力动力增强,就业民生得到较好保障,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2020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稳中向好,生产企业主要指标稳定增长,一体化进程逐步推进,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民爆行业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低迷,下半年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在国内大的经济背景带动下,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好转,行业经济运行有序恢复,总体运行情况基本符合预期。 在“十三五”期间,与民爆相关的产业,如:煤炭、钢铁、水泥等,随着供给则结构调整的逐步落实,均呈现稳步上升的运行态势,推动了民爆行业实现安全、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2021年,民爆行业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在相关行业稳步发展的带动下,产品结构调整将继续优化,技术创新投入将持续增加,行业本质安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将部分包装炸药产能转为混装产能,对落后的炸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将普通雷管转为电子雷管化解过剩产能,推行三年行动方案和对标管理,提升企业的综合能力。

  2. 行业政策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

  工信部在《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十三五时期民爆行业发展主要目标,作为十三五期间的收官之年,2020年度民爆行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行业政策,各项指标均朝着任务目标稳步提升,并已基本达成。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抗击疫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随着国内外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各行业复工复产,对能源需求增加,民爆行业也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行业的总体发展趋势为:一是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在相关行业稳步发展的带动下,产品结构调整将持续优化,技术创新投入将持续增加,民爆行业的本质安全性将进一步提升。二是科技创新将具有更多的行业话语权。民爆行业将以大数据为驱动、以平台为支撑,推动生产、销售、物流、爆破服务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以及传统工艺与智能制造的深度融合。三是一体化发展将持续推进。民爆企业将发挥产业链整合优势,进一步打通上下游通道,推进、优化、延伸打造具有特色的民爆产业链,促进全渠道、全产业链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逐步形成高效协同、柔性配置、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构建分工明确、互相衔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爆产业。

  3. 行业特点、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

  民爆行业特点:

  (1)安全是民爆行业永恒的主题

  作为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在民爆物品生产、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许多未知的风险因素,因此安全是民爆行业永恒的主题。

  (2)高度管制

  民爆产品易燃、易爆,高度危险,其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储存所有流程都由政府部门严格监管,是我国为数不多的被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行业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以及工程资质认证许可证制度。

  行业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

  工信部和公安部管理我国民爆行业从生产到销售、储运以及工程施工使用的全周期。工信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民爆行业需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

  工信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根本上消除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决定于2020年5月至2022年在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4. 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民爆器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爆破、配送、工程技术服务、设计及施工等一体化经营业务。

  (1)民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方面

  公司始终坚持和致力于民爆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贵州、河南、甘肃、西藏、山东等全国布局的生产基地,可为用户提供品种齐全、规格配套的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索(管)以及根据用户特殊需求订制的个性化民爆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及国防建设等领域,产品销售市场覆盖全国各地。公司成立了研发中心,根据行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生产工艺的优化。

  (2)工程爆破服务方面

  公司拥有全国规模最大的专业爆破施工企业,施工技术、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均跻身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系贵州省首批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2013年获批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爆破作业壹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公路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等。凭借公司优质的资质水平和业务能力,公司工程服务已经突破贵州走向全国,并向海外拓展。

  (3)国际化业务方面

  公司坚持海外投资建厂与海外爆破工程齐头并进的国际化发展模式,积极推进与国际知名企业澳瑞凯集团的合作,在成立合资公司的基础上加快产品的海外销售。二是加快海外爆破项目的拓展,与国内大型能源、资源企业和基建等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努力承接海外爆破工程项目,促进国际化业务的落地。

  (4)危化配送业务

  公司拥有专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拥有合法、完善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含公司资质、车辆资质、人员资质);可提供民爆产品、危化品、普通货物运输、综合物流等运输物流服务。

  5. 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配送、爆破服务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在民爆全产业链上协同发展的大型民爆集团。公司拥有全国规模最大的专业爆破施工企业,施工技术、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均跻身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公司的数码电子雷管全国产销第一,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作为民爆行业排名前列的上市公司,公司的发展得到了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央企背景和在行业的影响力也吸引了国内外大批合作者与我们洽谈合作,共谋发展。2020年,公司横向并购和纵向产业链延伸取得成效,与西藏升航、高争民爆合资公司成立了西藏保久公司,公司布局西藏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整合重组湖南金聚能公司65%股权,为公司“十四五”科技创新提供重要支撑平台。下属子公司保利特能增资重组内蒙古瀚石,在内蒙古区域将加速市场拓展。公司还继续与大型央企、地方国企、政府平台公司深化合作关系,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坚定 “四轮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进 “双内核”战略,充分发挥各板块协同效应,推动公司一体化服务转型发展及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9.80亿元,同比增加19.02%,实现利润总额2.36亿元,同比下降5.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6亿元,同比减少14%。

  面对宏观经济及新冠疫情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营发展,科学统筹,上下攻坚,聚焦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深入落实战略规划的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工作获得稳步推进。一是抓疫情防控常态化,确保生产经营顺利完成。公司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8个工作小组,建立党委集中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指挥体系,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境内外疫情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保证了公司按时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抓市场、促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公司下属保利特能集团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业态,发挥爆破专长,创造了“唐山丰润生态治理”模式,推进人防空间工程合作开发项目。下属联合公司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加强危货运输业务统一管理,对贵州区域民爆物品实行统一运输及管理,努力实现“五统一”。三是狠抓专项工作,着力解决经营难点。公司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着力于应收账款清收工作,成立了应收账款管理办公室,下设日常管理组、风险提示组、财务稽核组、监督检查组四个组开展工作,确保清收工作能高效完成。狠抓安全基础管理,守住了安全底线。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生产现场文明生产,强化安全绩效考核,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四是持续推进精益管理,瘦身健体、提质增效。规范公司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解决短板和困难,优化考核体系,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行10S管理。五是风险防控,保障企业平稳健康运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加强法律合规管理和审计管理工作。六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公司成立课题组重点开展新技术软件系统的研发,开展对工业电子雷管在隧道、井下开采、高温、高寒等复杂环境下使用的安全性研究,并取得积极进展,盘江民爆“电子雷管(电雷管)智能装配工艺技术及装备”获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项目奖一等奖。 七是横向并购和纵向产业链延伸取得成效显著。2020年完成整合重组金聚能公司65%股权,并开展有关对接工作;完成泸州富泰和内蒙古瀚石增资控股项目。八是优化产能布局和产品结构。九是抓党的领导和党建设,助力企业发展。强化战略引领,在“四轮驱动”基础上,创新提出了“双内核”“双引擎”发展战略,为公司改革发展擘画蓝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了战略引领作用,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和全年经营目标,主动作为,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持了生产安全经营稳定,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公司较上年增加5户,其中新增一级子公司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保融盛维(沈阳)科技有限公司和西藏保利联合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新增二级子公司遵义市绿联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和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均为保利新联下属子公司。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安胜杰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04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30时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会议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安胜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内容。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2020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7,625,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56,516.07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6,953,059.4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曦、安胜杰、郭盛、魏彦、李立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张曦、安胜杰、郭盛、魏彦、李立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10);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保利财务公司2020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曦、安胜杰、郭盛、魏彦、李立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保利联合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本部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部2021年拟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亿元(包括存量贷款2.97亿元)融资,以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年度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聘任王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05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4:00时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经全体监事推选,本次会议由监事姜浩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2020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7,625,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56,516.07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6,953,059.4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06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819,377.26元,利润总额3,443,876.54元(其中投资收益34,168,428.28元),净利润3,443,876.54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44,387.65元,提取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72,193.83元后尚余2,927,295.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8,639,798.97元,扣除已分配2019年度红利29,257,518.54元(含税),2020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309,575.49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7,625,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09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根据市场价格,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公司(含分、子公司)预计2021年全年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控股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久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累计不超31,000万元。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曦、安胜杰、郭盛、魏彦、李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胜杰

  注册资本:29,318万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融资,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从事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汽油、柴油、润滑油(仅限九八加油站经营)、汽车配件销售。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851,386.76万元,净资产:546,978.9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664,836.41万元,净利润:8,906.83万元。

  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8层C办公室-1029室

  主营业务: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销售许可范围见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月15日);从事民爆行业重组、兼并以及企业资源整合业务;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化学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辅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防爆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成套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成果转让;仓储;进出口业务。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96,549.25万元,净资产:-2,270.2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4,954.23万元,净利润:-4,896.09万元。

  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枫路

  主营业务:经营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进行对外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托管经营和资本运营。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64,182.56万元,净资产:101,676.8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1,740.03万元,净利润:6,592.23万元。

  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贵州久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信鸿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14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材、装饰材料,二、三类机电产品的批零兼营;房屋租赁。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0,569.22万元,净资产:11,005.0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865.53万元,净利润:-640.92万元。

  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久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属保利久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认依据及协议签署情况

  1.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价格按以下方式确认:

  (1)各项商品采购、劳务采购定价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同类服务或商品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销售商品的价格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商品的价格,基于同一报价机制收费;

  2.各方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2021年度公司经营需要,预计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活动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07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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