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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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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3月31日总股本555,71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主要产品有常规陆塔、大直径分片式陆塔、低风速柔性高塔、海塔、单桩、群桩、导管架、海上升压站等风电设备及相关零部件。产品主要供应于风力发电场,用于承载风力发电主机舱、叶片等大型部件。同时,公司还在积极进行风电产业链拓展和布局,且已在风电场开发投资业务上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

  全球风能委员会(GWEC)发布的《2021年全球风能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93GW,同比增长53%,是全球风电行业创纪录的一年。全球风电装机已达到743GW。

  2020年4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预警结果显示,全国各地省市区红色预警全面解除,三北地区风电市场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2020年,全国风电项目发电4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5%。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年我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71.67GW,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68.61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3.06GW。截至2020年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到281.72GW。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71GW、海上风电累计装机约9GW。抢装潮背景下2020年一年新增装机规模高于2017-2019年三年之和61.42GW。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得益于行业技术进步、投资成本不断下降的新能源产业,将迎来爆发式增长的黄金时期。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于风电设备制造十余载,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和较高的工艺技术水平,并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高水平的装备设施能力,可靠的产品交付能力,成为了行业众多优质客户的战略供应商,并成长为全球风电装备制造产业的第一梯队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全球宏观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遭受了巨大冲击。面对疫情影响和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我国经济表现出了足够的韧性,经济形势持续恢复。风电行业因受国家电价政策的影响,使2020年成为了陆上风电抢装大年。同时,随着2020年9月以来“30·60”“碳达峰”“碳中和”这一国家能源转型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提出,和北京国际风能大会上《风能北京宣言》的发布,为后疫情时代经济绿色复苏、构建零碳社会确立了发展基调,为未来“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新能源行业的跨越式发展吹响了号角,新能源产业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541.73万元,同比上升97.08%;实现营业利润55,016.08万元,同比上升165.21%;实现利润总额54,820.59万元,同比上升164.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02.29万元,同比上升164.75%。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465,992.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1,015.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34元。

  公司共完成产量39.52万吨,较2019年同比上升85%。为冲击2021年更高目标打下了基础。

  报告期,面对疫情影响及严峻的国际市场形势,公司加快产业扩张步伐,大胆布局,持续采取多项举措促增长,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技改提升建设,强化管理、广纳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以实干笃定前行,发扬奋斗者精神,为公司高质量高效率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扩大产业布局,助推“跨越式”发展

  2020年,处于平价演练期的中国风电产业布局又经历了一次深刻的调整。三北地区以优质的资源禀赋走上了规模化的风电发展之路。公司相信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成本降低,未来规模化平价大基地发展必将引领国内陆上风电发展趋势。2020年公司依托三北地区优势的自然资源,在内蒙古和河北投资建设了兴安盟大金和张家口大金两个生产基地,设计产能分别为10万吨/年和20万吨/年。为抓住风电平价大基地的发展机遇,提高国内产品竞争优势和出货量,以及公司的业绩提升和扩张,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进军风场开发市场,延伸产业链纵深

  公司在深耕主业的同时,还积极寻找风电全产业链的业务拓展和延伸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在风电场开发业务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签署风资源开发协议300万千瓦;取得可开发建设指标30万千瓦,其中辽宁阜新25万千瓦,河北张家口5万千瓦。阜新和张家口地区风力资源优势明显,未来有望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和现金流。30万千瓦风场开发指标的取得,是公司拓展风场开发业务,向产业链更深处延伸迈出的重要一步。

  同时,公司还积极尝试与地方政府以及行业龙头开展产业链沟通合作,利用区域性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抓住“碳中和”能源发展战略机遇,打造风电产业聚集园区,为国家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和地方经济振兴发展贡献力量。2021年4月12日,公司与烟台市蓬莱区政府就双方在蓬莱建设风电母港产业园项目达成共识,签订了《风电母港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陆上风电开发协议》和《风电叶片项目投资协议》。风电母港产业园项目有关协议的签订,将更进一步将巩固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公司全产业链布局发展能力,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盈利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三)提高交付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紧跟行业技术迭代和产品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公司制造交付能力。2020年,公司完成了蓬莱基地的四期、五期厂房设备改造升级和工艺布局技改提升项目,以及阜新基地新老厂区的升级改造和工艺技改提升项目。该系列产能提升措施的实施将蓬莱基地原有设计产能提升至50万吨/年,将阜新基地原有设计产能提升至20万吨/年。实现了生产线规划布局及生产工艺流程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了设施和设备的生产能效,提升了产品质量。增强了产品制造交付能力,和公司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

  (四)优化品质管控,稳步提升

  公司着力于提高全体员工的品质意识,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产品质量竞争力。持续强化“全员参与,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专注质量,靠实力占领市场;持续改进,提高组织运行效益;真诚服务,不断满足顾客期望”的质量方针,使质量意识内化于心;持续修订完善工作指导文件,规范操作流程,强化标准化管理,固化于制;严格执行检验流程,同时配套先进的检测设备,实化于行。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质量方面存在的不足,滚动制定专项改善计划,推进品质管理持续改进。

  (五)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成本

  公司积极适应市场环境变化,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精益管理,降本增效”专项行动。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建设与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将成本的精细化管理作为年度管理的日常性工作。

  (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引进优秀管理人才

  报告期内,面对国际疫情影响,公司毅然在欧洲和亚太地区设立业务办公室,并引入行业内国际知名的优秀人才,以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获取行业前端发展信息和动态,抓住国际市场发展机遇。

  同时,公司还根据业务发展以及战略发展所需,持续调整优化组织和人员结构,引进行业内外优秀管理人才,培育人才厚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大金重工本年度增加4家子公司,7家孙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3月18日,大金重工成立全资子公司张家口大金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张家口大金风电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孙晓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25MA0EM07K80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塔筒及配件制造和销售;钢结构制造及安装;光伏发电钢结构支架制造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2020年6月4日,大金重工成立全资子公司阜新大金风电叶片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阜新大金风电叶片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七家子村永兴路8号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孙晓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3MA10E5KG7T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造风机叶片、风机叶片安装;风机叶片制造安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大型风电机组零部件及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销售风机叶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保养风机叶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2020年6月5日,大金重工成立全资子公司彰武大金风电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彰武大金风电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仁和街50号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赵月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2MA10E6BE6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2020年2月27日,大金重工子公司北京金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彰武金科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彰武金科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南承路40号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赵月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2MA1075465F

  经营范围:风电、太阳能、水电开发、建设、运行、检修及管理;电能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电力技术咨询及服务;太阳能、风能、水能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电力物资采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2020年2月27日,大金重工子公司北京金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彰武金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彰武金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南承路40号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赵月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2MA1074NM4T

  经营范围:风电、太阳能、水电开发、建设、运行、检修及管理;电能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电力技术咨询及服务;太阳能、风能、水能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电力物资采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2020年4月1日,大金重工孙公司彰武金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彰武苇子沟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彰武苇子沟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南承路40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赵月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2MA1097Y54W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水电开发、建设、运行、检修及管理;电能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电力技术咨询及服务;太阳能、风能、水能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电力物资采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2020年3月3日,大金重工子公司北京金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彰武金胤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彰武金胤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南承路40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赵月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2MA10731A3X

  经营范围:风电、太阳能、水电开发、建设、运行、检修及管理;电能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电力技术咨询及服务;太阳能、风能、水能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电力物资采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2020年3月25日,大金重工孙公司彰武金胤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彰武西六家子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彰武西六家子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南承路40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赵月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2MA108QXE80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水电开发、建设、运行、检修及管理;电能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电力技术咨询及服务;太阳能、风能、水能发电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电力物资采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2020年8月7日,大金重工子公司北京金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张家口金胤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张家口金胤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李萍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25MA0FA3L669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提供电力项目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光伏设备采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2020年9月14日,大金重工孙公司张家口金胤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尚义金智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尚义金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李萍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25MA0FGCLN2W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提供电力项目相关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建设、运营太阳能光伏发电厂、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光伏设备采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一)2020年8月,大金重工成立全资子公司大金重工欧洲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750,000.00欧元,注册地址:德国汉堡。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  鑫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29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32,541.73万元,利润总额54,820.59万元,净利润46,502.29万元,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65,992.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1,015.6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84元。本年公司现金净流量为12,767.18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742.7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2,731.19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337.42万元,汇率变动影响-369.32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541.73万元,同比上升97.08%;实现营业利润55,016.08万元,同比上升165.21%;实现利润总额54,820.59万元,同比上升164.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02.29万元,同比上升164.75%。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465,992.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1,015.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34元。

  公司共完成产量39.52万吨,较2019年同比上升85%。为冲击2021年更高目标打下了基础。

  面对疫情影响及严峻的国际市场形势,公司加快产业扩张步伐,大胆布局,持续采取多项举措促增长,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技改提升建设,强化管理、广纳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以实干笃定前行,发扬奋斗者精神,为公司高质量高效率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独立董事许峰、孙文纺、栗胜男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并且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长金鑫先生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5,71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4,445,74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分配预案满足相关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审计业务范围包含对公司的财务审计等,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1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金鑫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蓬莱大金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流贷、银承、非融资性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7.47%,担保期限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付波,因2019年度业绩考核不合格,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予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2021年度公司与子公司蓬莱大金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1.6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19年度考核不合格,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5.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提议于2021年5月20日14:30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0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32,541.73万元,利润总额54,820.59万元,净利润46,502.29万元,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65,992.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1,015.6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84元。本年公司现金净流量为12,767.18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742.7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2,731.19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337.42万元,汇率变动影响-369.32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张荔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荔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张荔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补选监事就任前,张荔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李海哲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付波,因2019年度业绩考核不合格,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5.4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2

  (下转B1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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