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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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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中联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建议由立信中联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中联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立信中联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续聘立信中联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中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立信中联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聘用期为一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3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各子公司2021年度向上述各家金融机构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1.8亿元,其中,票据池业务的担保总额不超过4.5亿元,买方信贷业务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8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为子公司广东众为兴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众为兴”)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为子公司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奥享荣”)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均包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含担保)为准。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开展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供应链金融、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票据池等业务,授信(含担保)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信申请额度(含担保)不等于公司(含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含担保)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经下一年度(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含担保)内的一切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于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票据贴现、票据质押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2)合作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3)业务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商业汇票作为质押物,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2、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公司收到商业汇票后,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的应付票据进行统筹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从而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率,优化财务结构。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进行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从而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的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并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关于拟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开展,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公司及各子公司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该融资由银行直接受托支付给公司。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余额控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为办理买方信贷业务的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8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为12个月以内。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及各子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2)对公司没有逾期欠款;

  (3)有实体工厂,实际认缴资本或净资产在1000万以上,资产负债率70%以下;

  (4)客户承诺贷款额150%以上的可分割的存量资产做还款保障,该资产未做任何抵押或担保,未经公司允许,未来不准做抵押或担保;

  3、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购买公司及各子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余额不超过2.8亿元。符合条件的信誉良好的公司客户(借款人)可以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内容以银行与借款人签署的具体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4、对公司的影响及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利于推动和扩大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销售力度和市场占有率,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促进业务发展,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决定为某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客户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

  1)最近三年任何一年出现亏损的;

  2)或有负债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3)因发生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受到工商、税务、卫生、海关、质量监督等行政经济处罚的;

  4)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重大未决诉讼,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

  5)不能按要求提供公司纳税证明资料的,以及提供资料不全且没有合理理由的;

  6)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认定为可导致重大风险的情况。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被担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在实际为客户因购买公司及各子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将根据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等保证性措施。

  四、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合作,采取由租赁公司向客户以融资租赁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以下简称“设备”),并向租赁公司就公司或子公司销售的设备提供余值回购担保。累计融资租赁余值回购担保及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模式为:公司或子公司直接通过租赁公司实现销售,在约定条件下对租赁公司提供余值担保,并由客户对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由公司或子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一定额度的框架合作协议,在该额度内双方进行合作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针对具体项目,公司或子公司、租赁公司及客户(承租人)三方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由公司或子公司将产品出售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产品融资租赁给客户,客户向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赁费,在客户未支付完融资租赁费之前,设备所有权为租赁公司所有。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在约定条件下公司或子公司将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或子公司同时与客户签署反担保合同,要求客户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担保提供反担保。

  3、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对象及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参照上述买方信贷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广东众为兴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众为兴机器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7日

  3)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沁园路21号

  4)法定代表人:纪德法

  5)注册资本:26,00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机器人,自动化产品,运动控制系统、数控系统、伺服系统,并提供相关技术配套服务及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广东众为兴为公司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众为兴机器人股权结构图

  ■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48,428,034.8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45,322,818.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

  9)、广东众为兴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4、对公司的影响及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为广东众为兴提供担保,能够解决其在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广东众为兴保持充裕的周转资金,优化其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广东众为兴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广东众为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他股东亦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涉及担保的事项均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晓奥享荣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06月09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美裕路599号3幢1层B区

  4)、法定代表人:田永鑫

  5)、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从事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组装,各类专用车改装及销售,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及维修、保养服务,从事汽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自动化设备设计,汽车设计,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晓奥享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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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38,590,092.4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55,574,761.8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

  9)、晓奥享荣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2)、担保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4)、担保责任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对公司的影响及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同意晓奥享荣可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同意为晓奥享荣出具还款承诺函,能够解决晓奥享荣在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晓奥享荣保持充裕的周转资金,优化其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晓奥享荣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晓奥享荣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故其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他股东亦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涉及担保的事项均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9.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4,960.1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17,039.8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3.2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补充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在授信额度内涉及担保的事项均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在授信额度内涉及的担保事项亦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可有效防控风险。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10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经下一年度(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额度

  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5、授权事项

  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合理预计各项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公开发行的时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18)自2018年5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经时达转债转股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2,040.668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因此,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018.6302万元修订为人民币62,040.6688万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的相关事宜。

  具体修订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建立以客户为中心、敏捷高效的组织架构。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其他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369,506.14元,相关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在每个账龄期间,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和账龄分析法孰高原则来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法采用迁徙法进行测算,用历史逾期情况计算迁徙率,再用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根据当前信息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进而得出确定的预期损失率,最终计算出坏账准备金额。

  公司2020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524,712.53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286,255.04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237,049.52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04,700.00元、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214,853.26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坏账准备-467,569.00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1)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2)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31,457,061.79元。

  3、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5,412,443.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1-12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369,506.14元,相应减少2020年1-12月利润总额59,369,506.14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82,419.97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9,682,419.97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关于审议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关于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7、审议《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田苗、严杰、钟斌、原红旗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上述提案9、提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4至提案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1年6月1日16:0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021-52383315。

  (3)会议传真:021-52383305。

  (4)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5)联系邮箱:yulla@stepelectric.com。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的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周二)下午15: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兆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现金分红政策》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就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或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2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45.82%。2020年度,已使用上述担保额度2,795.91万元。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亦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担保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原非职工代表监事党立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其他职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方启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党立波女士的辞职报告,党立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党立波女士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3名,辞职报告需在下任监事填补因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其辞职报告未能生效之前,党立波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党立波女士现持有公司股票230,386股,占总股本0.04%。党立波女士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党立波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党立波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监事会提名方启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选方启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方启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方启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10月出生,上海同济大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2000年在化学工业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担任主任工程师;2000年-2004年在凌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2004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中心软件部经理、中央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现任软件工程师。

  方启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启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方启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武玉会先生,独立董事钟斌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国范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丽莎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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