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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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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3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
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9日、4月22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文山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2.7608亿元项目贷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项目投入运营后再由文山公司提供该项目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补充担保。《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日前收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签署完毕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160015022021111147BZ01),鉴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所签署了《借款合同》(促进境内对外开放贷款-固定资产类)(合同编号:2160015022021111147,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得以切实履行,约定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

  1、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为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向债务人发放贷款而形成的债权。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7,608.00万元,期限为168个月。

  2、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168个月。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9,886.25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19%;公司(含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促进境内对外开放贷款-固定资产类)(合同编号:2160015022021111147);

  2、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160015022021111147BZ01)。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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