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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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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13                           公司简称:农发种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章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雪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说明:因购销合同纠纷诉讼,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农发种业97,759,653股份被司法冻结;因偿还债务需要,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农发种业22,000,000股股份进行了质押,质权人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和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10月,公司完成收购河南农化股权事项,股权出让方郭文江承诺,河南农化自交易完成日起当年以及以后2个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333.68万元、7,366.37万元和7,472.78万元。2015年河南农化未实现业绩承诺利润,郭文江已按约定补偿。2016年河南农化未实现业绩承诺利润,按协议约定郭文江应补偿给本公司12,158.77万元。2017年河南农化未实现业绩承诺利润,按协议约定郭文江应补偿给本公司20,330.21万元。

  由于郭文江未在约定的期间内支付2016年度业绩补偿款,公司于2017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郭文江给付2016年度业绩补偿款12,158.77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向法院申请判令承诺方给付预计2017年度的业绩补偿款15,197.72万元,并申请财产保全。2017年9月,公司收到郭文江给付的2016年度部分业绩补偿款3,000万元。2018年3月,本公司因预计应收取的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较此前诉讼请求金额增加,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郭文江补充给付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5,132.49万元,并向法院提出追加财产保全申请。

  2018年12月,郭文江签署协议将其持有的河南农化27.69%股权(已质押给本公司)以8,000万元(含税)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昊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税后股权转让款全部用于支付郭文江所欠本公司的业绩补偿款。2019年1月,本公司收到8,000万元(含税),对于剩余未收回的业绩补偿款,公司继续通过诉讼方式全力追讨。

  2、2011年11月,公司完成收购广西格霖股权事项,股权出让方李日裕等自然人做出业绩承诺:广西格霖自交易完成日起当年以及以后9个会计年度的实际盈利数不低于以下预测数:2011年1,550万元,2012年1,730万元,2013年1,954.08万元,2014年2,631.33万元,2015年至2020年均为3,468.97万元。2011年、2012年、2013年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2014年、2015年未实现业绩承诺利润,承诺人已按约定补偿。2016年广西格霖未完成业绩承诺利润,按协议约定李日裕等自然人应补偿给本公司1,736.57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收回100万元,剩余1,636.57万元尚未收回。

  由于广西格霖近几年业绩逐年下滑,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布局,公司于2017年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广西格霖51%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值,最终以成交价为准。2017年12月,广西汇智弘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智弘祥)摘牌。2018年4月,本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的通知,汇智弘祥已交齐股权转让款5,622.75万元。2018年11月,受让方汇智弘祥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完成广西格霖股权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广西格霖股权。

  3、2015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周口中垦现代农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服务公司)以增资方式持有河南枣花粮油有限公司51%股权,枣花粮油原股东河南枣花面业有限公司做出承诺:枣花粮油成立之日至2015年12月31日,营业额20,833万元,净利润208.33万元;2016年--2019年,每年营业额50,000万元,每年净利润500万元;2020年1月—7月,营业额29,167万元,净利润291.67万元。枣花粮油2015年完成盈利预测数,2016年度累积完成盈利预测数。2017年枣花粮油未完成业绩承诺,按协议约定河南枣花面业有限公司应补偿给周口服务公司106.56万元;2018年枣花粮油未完成业绩承诺,按协议约定河南枣花面业有限公司应补偿给周口服务公司52.83万元;2019年枣花粮油未完成业绩承诺,按协议约定河南枣花面业有限公司应补偿给周口服务公司55.67万元。枣花粮油未完成2020年1-7月的业绩承诺,按协议约定河南枣花面业有限公司应补偿给周口服务公司89.12万元。周口服务公司已向承诺方发函,目前尚未补偿到位。

  4、2015年7月,郭文江针对本公司的子公司河南农化部分资产产权存在瑕疵作出如下承诺:

  (1)河南农化占用靠近濮阳市濮水路一侧一块宽约70米、长约300米的绿化地,并在该块土地上建设了办公楼、门卫室、职工宿舍楼、食堂等建筑物。河南农化原股东郭文江承诺对因上述事宜导致河南农化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的罚款、所拆除的违章建筑物的建设成本、对河南农化正常经营造成的损失等,将在收到河南农化书面通知后30日内,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向河南农化进行补偿。目前尚未造成损失。

  (2)河南农化的子公司——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实际占地面积中约有39亩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河南农化原股东郭文江承诺,对因上述事宜给山东子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的罚款、所拆除地上建筑物的建设成本、生产设备重新安放产生的费用、对山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等,将在收到河南农化书面通知后30日内,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向山东子公司进行补偿。目前尚未造成损失。

  (3)河南农化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中试车间、1号仓库和铝泥库,河南农化原股东郭文江承诺:将尽最大努力积极促使河南农化尽快办理并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如因该等事宜给河南农化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在收到河南农化书面通知后30日内,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向河南农化进行补偿。目前尚未造成损失。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经表决 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修订〈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同意修订的《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经表决 3票赞成、  0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经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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