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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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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博时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或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该类基金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某一类份额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将该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

  (注:1个月=30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见上文。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A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定投金额C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1.2 非直销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12月24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终止申购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www.bosera.com)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证上[2021]424号)。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现将相关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基金的基本信息

  ■

  注: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4月28日,即在2021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 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后续事项说明

  (一) 基金资产清算

  1、自终止上市日(即2021年4月29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赎回业务的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清算费用的提取/支付方案具体请见清算报告。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21年4月29日至4月30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5日为劳动节假期。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2021年4月29日、2021年4月30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根据沪深交易所《关于2020年底及2021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0年岁末及2021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1年4月29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并自2021年5月6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在2021年4月29日、2021年4月30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一年度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两个自然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21年5月10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折算基准日日终未满足折算条件,则该自动赎回期不进行折算。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21年5月10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若折算基准日日终未满足如上条件,则该自动赎回期不进行折算。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使用通联支付提供的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支付通道办理直销网上交易部分业务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起对投资者暂停使用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提供的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支付通道办理相关交易账户下的部分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影响的投资者

  使用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借记卡通过通联支付提供的支付通道开立了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以下简称为“受影响的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

  二、受影响的业务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将暂停使用受影响的交易账户办理仅按照销售服务费收取销售费用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投交易,受影响的交易账户下的基金赎回、转换、分红、资金入账相关业务不受影响。

  三、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指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博时微信公众号、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APP版。

  四、本公告有关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其他事项

  具体恢复时间不再另行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如有需要,请使用本公司开通了直销网上交易的其他银行卡增开交易账户办理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博时中证5G产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11)、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518)参与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联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上述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4元/股。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际联合于2021年4月26日发布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上述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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