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黎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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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可续期中期票据的利息3,575.34万元。
2、公司2017年底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8年6月28日开始转股,截至报告期末,可转债累计转股股数为796,910股,公司总股本由转股前的5,807,745,000股变为5,808,541,910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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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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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8,476.41万元,同比降低47.02%;净利润1,925.72万元,同比降低81.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1.41亿元,同比增长10.41%,主要原因如下:
(1)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完成发电量124.07亿千瓦时,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报告期实现平均售电单价272.46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增加8.91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增长3.38%,主要原因为结算以前年度未到位超低排放电价所致。
(3)报告期,公司狠抓疫情防控与复产复工,生产经营保持稳定。公司紧紧抓住煤炭市场供需变化,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实现稳产保供,煤电一体化优势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炭产量162.70万吨,同比增长49.14%;煤炭外销量107.79万吨,同比增长110.16%;煤炭销售平均单价完成363.56元/吨(不含税),同比增加87.34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31.62%。
(4)报告期,电煤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标煤单价完成495.48元/吨,同比增加96.21元/吨。
2、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比期初增加2.38亿元,增长80.5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现金结算比例上升,货币资金相应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比期初减少0.21亿元,降低38.44%,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电费结算中汇票结算比例下降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比期初增加0.48亿元,增长465.65%,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煤矿及电厂预付燃油费及车皮占用费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合同负债减少0.64亿元,降低97.50%,主要由于公司预收热费本期转入收入所致。
(5)报告期末,专项储备余额比期初增加0.24亿元,增长51.75%,主要由于公司所属魏家峁煤电公司按产量计提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
(6)报告期末,股本较上年度末增加3,714股,由于可转债转股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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