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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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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9:15-15:00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6,403,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8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8,599,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4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04,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6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804,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议案一:《关于公司向下修正“孚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62,836,6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09%;3,507,3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5%;6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5,905,0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93%;3,507,3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894%;6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颜飞律师、张潆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孚日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87,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6.30 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4.50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时间:2021年4月28日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下修正“孚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法规和《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18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20元/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4.03元,股票面值为1元。综合考虑前述底价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孚日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5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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