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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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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战慧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2021年是公司完成所有制改革的第一年,公司所有制改革后重新制订了企业“9205”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围绕“光伏材料全球领先战略,半导体材料追赶超越战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管理层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按照“经营提质增效,锻长板补短板,加快全球布局,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实施“经营绩效倍增计划”,一季度公司业绩同比大幅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6亿元,同比增长65.2%;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9.0亿元,同比增长47.3%,含银行汇票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4.7亿元;净利润7.4亿元,同比增长1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33.6亿元,较期初增长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7.5亿元,较期初增长2.8%。

  影响公司报告期业绩的主要因素有如下几个方面:

  在制造成本优化和下降方面:1、公司光伏材料晶体制造体系和晶片制造体系开展了一系列技术创新活动,使单位设备理论产能和当前实际产量都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极大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固定成本摊销和变动成本。2、制造方式进一步改善。随着工业4.0生产方式在公司作业流程和作业场景的广泛和深入的应用,人均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升、产品质量和一致性上升、原材辅料消耗及资金占用都得到了有效改善,工厂运营成本持续下降。第一季度,上述两项工作环比增加制造端利润1.55亿元以上,较大程度消化了一季度原材料价格上升的不利因素。

  在产品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公司全球首创的光伏G12硅片是平台型技术,产品性能和成本优势明显,为全球光伏行业长远竞争提供“新赛道”,得到行业客户高度认同。在一季度公司光伏硅片总产销规模逐月上升的基础上,G12硅片产销规模占比也逐月增长,产品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盈利能力逐月提升。

  新体制和机制下优势初步显现,使得公司决策流程更短、速度显著加快,运行效率更高,市场反应更加敏捷,助力公司业绩提升。

  在全球领先目标的牵引下,公司根据光伏新能源市场及产业发展趋势,结合G12产品技术和叠瓦产品技术优势及产业化进程,实施光伏材料业务板块“9205”五年战略规划,围绕经营目标,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加速抢占技术红利,加快实现全球领先;预期今年本公司业绩将保持强劲增长,有信心实现业绩倍增目标。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半导体光伏产业

  报告期内,全球光伏市场高速增长,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和实施,新能源行业迎来巨大机遇。当前中国光伏企业已形成全产业链优势,公司作为光伏材料领域的行业龙头,将把握全球清洁能源发展机遇,聚焦G12大尺寸硅片及高效叠瓦组件技术两大平台的开发及融合,以工业4.0和精益智能制造,巩固产品技术优势,增强全球化竞争力。

  半导体光伏材料业务板块,围绕全球光伏行业LCOE的降低和光伏产品制造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率先开发的G12单晶硅和硅片在报告期内投达产进展顺利,产品技术优势显著,得到全球光伏系统安装商和电池、组件制造商的高度认同,销量快速增长。其中G12产能占比达45%,计划在年底提升至60%;产品结构优化增强了公司竞争力,提升经营效益。公司光伏硅单晶总产能增加到60GW以上,计划到年底逐步增至85GW,单晶产能稼动率维持高水平,产销量稳步增长。光伏晶片领域,公司继天津地区实施的钻石线切割超薄硅片智慧工厂项目投产后,2月末内蒙中环光伏二期G12高效太阳能电池用超薄硅单晶金刚线智能化切片25GW项目完成首批工艺设备入厂、调试,依托工业4.0及智能制造优势,劳动生产率和产线直通率将大幅度提升,人力成本节约60%,人均劳动生产率将达到1000万元/人/年以上,预计项目在2021年4月开始投入生产并将在年内达产。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设备理论产能提升、产品质量升级和成本下降开展了多项技术创新活动并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know-how,同时加速了生产全流程的工业4.0的应用和升级。在产品和设备升级换代方面,结合前期设备预留升级空间通过新一代技改提升原有设备的新产品适应性和产能提升;另一方面,优化、降低公司新项目先进产能的单位投资成本。2021年度,公司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成果和成果应用及工业4.0在公司作业流程和作业场景的广泛和深入的应用,预计将对公司光伏硅材料的产销规模和经营业绩持续产生显著贡献。

  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板块,公司始终秉承高度尊重知识产权、高度投入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实施产品差异化竞争的理念,公司光伏组件产业发展思路持续专注于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技术领先的叠瓦组件产品的科技投入和工艺创新,与G12大硅片平台技术相结合,以差异化产品保持持续的性能领先,产品技术得到全球光伏电站安装商和分布式电站安装商青睐,销量稳步增长。围绕着叠瓦组件产品的性能提升、成本下降,公司持续开展了叠瓦3.0产线的组件技术的研发和PERC3.0电池技术研发,同时与国内领先的G12 PERC电池制造商协同创新、联合创新提升产品性价比,报告期末形成产能5GW/年。在“G12+叠瓦3.0”和双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将加速PERC3.0技术研发,秉持工业4.0制造理念,公司于江苏、天津投建的高效叠瓦组件新项目,协同上下游,推动整个光伏链条的技术能力提升、商业价值提升。

  报告期内,基于MAXEON公司拥有的IBC电池-组件、叠瓦组件的知识产权和卓越的研发能力,公司推动MAXEON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拓展电池、组件的制造体系和地面式电站、分布式电站的市场开发业务,快速建立海外产业布局和全球供应链体系。

  2、半导体材料产业

  2021年一季度,在消费电子升级、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推动下,全球半导体市场持续增量,行业整体产能持续扩充。作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消费国,中国半导体市场更是以高于全球平均增速的3-4倍高速增长。公司认为,全球和中国半导体行业较为严重的供不应求局面将持续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中国半导体材料产业无论是在规模、品种和制程先进性方面仍然同国际先进水平有2代以上的差距。随着公司位于江苏宜兴的集成电路用8-12英寸大硅片项目产能爬坡顺利、客户验证加速,公司半导体硅片产销规模持续提升,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公司持续致力于成为全球综合产品门类最齐全的半导体材料企业,报告期内,以5英寸、6英寸、8英寸为主的功率半导体产品用硅片业务加速增长,为全球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无论是产销规模、产品多样性、产品质量和产品认证速度已在中国市场建立了较大程度领先国内同行业的地位和品牌;以8英寸、12英寸为主的集成电路产品用硅片产销规模持续高速增长,国内外战略客户验证加速,为2021年产能的持续释放奠定市场基础。

  2021年一季度公司硅片业务营收同比增长约80%。同时,公司积极扩展全球化营销及服务能力,在欧洲、日本、台湾等半导体产业聚集地区积极构建市场渠道网络,打造技术支持平台,强化全球体系服务能力。

  2021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中环领先内蒙古基地、天津基地和江苏基地的投资力度和资产结构调整,有序推动公司产品对各类功率半导体芯片、集成电路芯片的全覆盖。在持续强化中环领先公司在各类功率半导体芯片业已形成的全球先进、中国领先的优势基础上,提升对中国国内先进制程客户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519,045,205.47元,较期初增加31.12%,主要系受限应收票据增加;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1,522,875,765.52元,较期初增加81.67%,主要系预付主辅料款增加;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39,674,427.25元,较期初增加49.74%,主要系出口退税以及往来款增加;

  4、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0,697,983.51元,较期初减少31.81%,主要系收回融资租赁款;

  5、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余额为1,280,807,796.30元,主要系新租赁准则的变化进行调整;

  6、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680,636,024.53元,较期初增加34.00%,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7、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3,729,001,951.38元,较期初增加38.83%,主要系公司规模开立经营性票据增加;

  8、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6,680,505,751.49元,较期初增加48.03%,主要系应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9、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为334,482,691.06元,较期初增加51.54%,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增加;

  10、报告期末,租赁负债余额为831,449,623.22元,主要系新租赁准则的变化进行调整;

  11、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为538,103,328.53元,较期初减少57.12%,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将长期应付款中直租业务调整至租赁负债科目;

  1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发生额为7,462,830,220.57元,较同期增加65.23%,主要系随着公司产能提升,销售规模增加;

  13、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发生额为5,944,817,303.61元,较同期增加64.59%,主要系随着公司产能提升,销售规模增加;

  14、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发生额为32,263,049.36元,较同期增加45.47%,主要系公司流转附税增加;

  15、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发生额为175,997,413.41元,较同期增加33.83%,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项目费用增加;

  16、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发生额为407,279,807.58元,较同期增加128.01%,主要系新项目加速投产,研发投入增加;

  17、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发生额167,358,840.82元,较同期减少38.54%,主要系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18、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为16,478,913.91元,较同期减少315.29%,主要系本期收回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冲回;

  19、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为-52,614,440.13元,较同期增加2997.07%,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20、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发生额为98,681.71元,较同期减少85.71%,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

  21、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发生额为1,326,317.39元,较同期减少84.16%,主要系与日常经营无关政府补贴收益减少;

  22、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发生额为62,121.67元,较同期减少96.15%,主要系捐赠支出减少;

  2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8,016,874.46元,较同期增加47.26%,主要系利润增加带来经营性现流增加;

  2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9,154,015.45元,较同期增加44.35%,主要系对项目投资增加;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6,729,924.07元,较同期减少60.90%,主要系取得借款较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51.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348.96万元。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7,078.63 万元, 投资进度完成率为58.43%。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暨总经理:沈浩平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半导体材料产业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2021年一季度各项工作完成进度全部达到和超过计划预期,一方面,新生产线设备调试进度缩短,在主要产品产线直通率上升的同时工厂稼动率环比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同比、环比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包括功率半导体材料和先进制程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在内的新产品研发、客户认证方面的工作质量和速度都较大幅度提高。结合当前全球、中国半导体产业整体发展态势和满足市场客户需求,公司将加速实施“集成电路用8-12英寸大直径硅片项目” 既定战略规划,并提高项目产能和产品覆盖率,计划近期启动江苏宜兴二期项目建设、天津工厂扩产和新建项目,同时增大投资提升内蒙古呼和浩特晶体工厂生产配套能力。

  一、半导体材料产业进展情况

  产品认证情况:公司持续致力于成为全球综合产品门类最齐全的半导体材料企业,为全球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解决方案。截至目前,产品认证直通率快速上升、新产品增量迅速,稳定的质量管控获得国内外客户认可。按应用领域来看,公司在O-S-D等传统优势产品领域长期布局,2020年以来抓住了Power、IGBT由8英寸向12英寸转型机会,实现重点项目突破并量产,已成为该领域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的供应商。在Logic产品领域,多个产品配合产业链由8英寸向12英寸升级,获得灯塔客户认可,进入快速增量期;在此基础上,公司协同客户加速研发,追赶全球领先水平。在Analog产品领域,公司CIS等产品成功抓住半导体成像技术革新带来的产品升级机遇,目前12英寸已配合客户完成产品研发,将进入量产导入期。在Memory产品领域,对标国内领先的先进制程已完成内部评价,转向客户认证阶段,预计在2021年实现批量试产。公司完善、提升三地工厂先进性、完整性,科学、快速地拓展了FAB的制程能力。在原项目设计以8-12英寸抛光产品基础上,根据全球和中国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和功率半导体器件当前和未来发展态势以及客户需求,科学策划、大力推动科技研发活动,在EPI/RTP/Ar Anneal等新产品方面取得了圆满和超预期的科研成果实现了新产品的产业化,并在当前全球市场严重供不应求的EPI/RTP/Ar Anneal等新产品方面,填补了国内空白。

  市场情况:2021年一季度,在消费、工业电子升级、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推动下全球半导体市场持续增量,综合第三方市场分析认为半导体行业高景气度增长仍将持续8个季度左右。随着公司位于江苏宜兴的集成电路用8-12英寸大硅片项目产能爬坡顺利,公司半导体硅片产销规模持续提升,但依然整体处于严重供不应求的状态。一季度公司半导体硅片业务营收同比增长约80%,公司预计2021全年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公司积极扩展全球化营销及服务能力,在欧洲、日本、台湾等半导体产业聚集地区积极构建市场渠道网络,打造技术支持平台,强化全球体系服务能力。

  后续扩产计划:公司在内蒙古、天津、江苏三地布局半导体材料产业,目前已实现4-12英寸单晶硅、抛光片的规模化量产。按半导体硅片产品尺寸,公司6英寸及以下已有产能50万片/月,8英寸已有产能60万片/月,12英寸已有产能7万片/月;公司计划至2021年末,8英寸产能将提升至75万片/月,12英寸产能将提升至17万片/月。

  为有序提升公司对各类半导体芯片的覆盖能力,在持续强化公司在各类功率半导体芯片已形成的全球先进、中国领先的优势基础上,提升对中国国内先进制程客户的服务能力,目标是进一步扩大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国内供应链空白。公司将继续推进“集成电路用8-12英寸大直径硅片项目”实施,同时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企业不断提升的活力和优势,科学决策、加速启动二期项目建设,同时拟启动天津工厂扩产和新建项目,以及内蒙古半导体晶体工厂的扩产配套能力,预计2023年末实现6英寸及以下100万片/月,8英寸100万片/月,12英寸60万片/月的产能规模。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随着公司半导体材料产业在自主研发能力的大幅度提高、产能规模扩充、人才梯次建立、自主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已建立的优势,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得以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全球半导体材料产业的行业地位和品牌效应初显。

  2、公司将继续加速全球化商业布局,持续增强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通过对国内外灯塔客户的产品配合和认证增量,逐月提升全尺寸半导体硅片产能、产量和全球和中国的市场占有率,持续增强规模效应、成本优势和盈利能力。

  3、公司按照既定战略规划加速推进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各项目的实施,加快、加大投资,将促使公司的半导体材料产业科研能力提高、产品市场覆盖率上升产品产销扩大和盈利能力提高,对公司高速可持续发展产生长期积极作用。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对本次发行条件进行自查,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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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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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32,926,542股的20%即606,585,308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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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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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募集资金将以出资及借款方式投入项目实施主体。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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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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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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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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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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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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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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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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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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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2、办理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在取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后,在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以及确定的定价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锁定及上市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根据调整结果,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8、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项;

  10、本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此次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对本次发行条件进行自查,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32,926,542股的20%即606,585,308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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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募集资金将以出资及借款方式投入项目实施主体。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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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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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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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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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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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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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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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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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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