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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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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邵长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世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装租赁)签署了《协议书》,就公司2014年与大装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项目《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回购事项,双方延后回购期限,约定变更回购条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根据大装租赁通知启动回购。由于延期回购期限于2019年12月届满,为缓解项目风险,降低项目损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与大装租赁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就项目回购后续处置工作形成框架性约定:①为有利于项目设备的处置,对于公司与大装租赁签订的回购协议,回购义务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成套公司,公司对成套公司的因履行回购义务而对大装租赁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②融资租赁买卖合同全部权益及融资租赁物件所有权在成套公司支付完毕所有回购价款前仍由大装租赁享有,大装租赁有权按照融资租赁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及其关联方主张违约责任、追究连带保证责任、处分抵押、质押财产,具体实施计划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另行协商。在实现担保措施过程中,对于变现的方式及金额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需进行必要的协商确认,取得变现收入扣除变现成本后,可用于冲抵未来的回购价款。③对于本项目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均有义务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可根据项目重组或法律维权等进展情况,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利率等方式协商分担损失,以确定最终回购金额,并确定支付节点,上述事宜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确定,确定后由成套公司实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④成套公司于协议生效后10日内向大装租赁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冲抵回购价款本金。上述《补充协议书》经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0年3月31日,成套公司向大装租赁支付了上述3,000万元回购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补充协议书》相关事项仍在协商推进中,项目回购尚未进入实质程序阶段。成套公司以回购为前提对租赁物跌价、资金成本等预期风险进行评估并计提了预计负债,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计提预计负债 14,505.45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为妥善解决双方在合作期间产生的产品故障赔偿责任等相关事项,结合产品质量鉴定结论及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对成套公司拖欠的款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含成套公司,下同)于2017年6月13日与华锐风电签署了《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就与华锐风电合作中的产品故障问题的损失赔偿金额、拖欠款项的支付及后续供货问题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备忘录,在向华锐风电一次性支付损失赔偿金4.128亿元后,公司不再承担向华锐风电所供全部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任何保障责任;对于截至2017年5月31日华锐风电拖欠公司的货款,在冲抵损失赔偿金后的余额8.96亿元,华锐风电承诺将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或通过其他有利于双方公允利益的措施处理。

  针对上述截至2017年5月31日华锐风电对公司8.96亿元剩余欠款,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偿付5.54亿元,对于剩余3.42亿元,华锐风电向成套公司支付了最迟于2018年6月末陆续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华锐风电分别于2018年4月30日、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12月29日兑付5,000万元、10,000万元、4.33万元和1,018.79万元。华锐风电于2018年7月以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和土地使用权抵偿10,957.93万元,后于2018年12月11日与本公司、内蒙古公司及瑞通轴承(内蒙古)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通轴承)签署《资产买卖合同》对抵债方案进行变更调整,但清偿欠款的总额未发生变化,合计仍为10,957.93万元,其中华锐风电将抵债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以资产评估值转让给瑞通轴承,对应价款9,755.08万元由瑞通轴承向本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设备类资产仍然转让给本公司,对应价款1,114.78万元直接冲抵华锐风电对本公司的等额欠款;华锐风电留用评估价值为88.06万元的车辆资产,对应价款华锐风电已支付给本公司。双方于2018年12月2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锐风电拟以资产评估值为交易对价向公司转让其所持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8%股权和华锐风电科技(大连)有限公司100%股权,合计抵偿7,223.28万元。

  瑞通轴承自2019年1月9日至2020年10月26日,陆续向公司支付了转让价款合计9,000万元;大连风电100%股权和华电虎林18%股权分别于2019年4月17日、2019年12月24日过户至公司名下,内蒙古公司相关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资产于2020年10月26日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全部抵债资产的交割及过户登记工作均已完成,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踪催收瑞通轴承剩余转让价款755.08万元,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注销全资孙公司大连华锐重工推进器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公司注销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报废设备资产进展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将拟分类打包处置的250台闲置、报废设备中的首批7台设备于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7台设备的资产评估值30.6053万元,挂牌起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9日,公告期间产生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2020年12月30日,经过网络竞价,上述设备最终由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竞得,成交价格为39.8053万元。因大橡机械为公司最终控制方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大橡机械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公司与大橡机械的关联交易事项。2021年1月14日,公司与大橡机械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2021年1月18日,大连产权交易所向公司拨付了上述39.8053万元设备转让款,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完毕。

  5.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战略规划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化业务,向综合性工程公司方向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其名称由“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华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国际公司”),并取得了由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除上述名称变更外,华锐国际公司其他工商登记信息未变化。

  6.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在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电气”)32.5%股权项目二次挂牌期内,朝阳圣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麒电力”)于2021年1月18日向大连产权交易所递交了《资产受让申请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2021年3月5日,公司收到了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确定圣麒电力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标的成交价为490.53万元。2021年3月9日,公司与圣麒电力完成了《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并经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2021年3月16日,大连产权交易所向公司拨付了上述490.53万元转让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仍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设备公司”)于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分别于2014年、2017年通过重新认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进行的再次重新认定,冶金设备公司将自2020年起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长南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相关内容,现对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净利润497,888,757.7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89,520,076.21元,扣除2020年度内已分配利润57,941,100.96元和提取的盈余公积13,433,021.97元后,母公司口径截止2020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16,034,711.07元,低于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1,987,641,700.57元)。因此,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16,034,711.0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597,951.12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3.90%;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现金红利派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448,436,759.95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3月末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1年3月末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拟对2021年3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73.1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77%,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53.9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96%;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527.0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73%。

  (三)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情况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

  (四)公司的审批程序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合理性作出了说明。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约  1,173.12万元,已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中反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 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裁田长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唐睿明女士,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陆朝昌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发出会议表决票8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8份,公司董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7.43亿元,同比增长10.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4.91万元,同比增长348.7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2021年3月末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拟对2021年3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73.1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77%,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53.9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96%;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527.0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7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2021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志峰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和文件的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报告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审阅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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