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李曙光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通过传阅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公司负责人曾从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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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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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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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主要系本报告期非酒类产品结算方式时间差形成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的用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本报告期非酒类产品业务购置原材料等预付款项增加;
注4:主要系公司员工差旅备用金采用年初借支年末归还的方式所致;
注5:主要系上年末经销商打款积极、本季度销售旺季备货积极使用预收款增加综合所致;
注6:主要系2020年度绩效奖一次性发放(上年同期则为两次),同时公司去年自2月起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该优惠政策本年已取消)综合影响所致;
注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注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注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法院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款所致;
注10: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及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现增加所致;
注11:主要系公司“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等重大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在本报告期结算的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既定计划有序推进中。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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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