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亦未实施转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业绩承诺各方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明细如下:

  ■

  注:上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业绩承诺各方的应补偿股份数均向上取整。

  2、补偿措施的实施

  本次股份补偿方式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业绩补偿方案后,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其中彭瀛0.34元,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0.27元,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3元,郭训平0.09元,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07元),并予以注销,且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若股份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则业绩补偿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业绩补偿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无偿赠与股份,其他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上述股权登记日其他股东所持全部公司股份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五、致歉说明

  公司对于智游网安未能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深感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督促业绩补偿方按照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同时,公司将加强对智游网安的管控,促进落实各项经营发展措施,努力提高业绩。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922号)及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彭瀛、郭训平、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补偿协议》,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92.46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需按照《补偿协议》作出补偿。公司拟定的业绩补偿方案符合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在《补偿协议》中的约定,能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业绩承诺方应严格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承担相应的股份补偿义务。公司根据与业绩承诺方之间的补偿约定及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制定业绩补偿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922号)。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华网安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8、9、10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议案9、10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1)彭瀛、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训平、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李林琳女士为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听取事项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2021年5月11日15:00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周二)开会前半个小时。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冰夏                      阮旭里

  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联系传真:(0755)83521727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04”,投票简称为“国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2: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B座2206A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唐银萍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531,008.22元,利润总额61,361,293.20元,净利润61,990,293.9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23,126.77元,每股收益为0.39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63,562,870.8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56,803,734.3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业绩承诺方应严格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承担相应的股份补偿义务。公司根据与业绩承诺方之间的补偿约定及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制定业绩补偿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B座2206A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肖永平、陈欣宇、仇萍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531,008.22元,利润总额61,361,293.20元,净利润61,990,293.9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23,126.77元,每股收益为0.39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63,562,870.8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56,803,734.3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本议案以子议案的方式进行分类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黄翔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翔回避表决。

  (2)李琛森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琛森回避表决。

  (3)黄冰夏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陈金海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徐文苏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子议案1、2涉及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琛森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业绩补偿方案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作如下授权: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户、支付对价、股份回购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琛森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接待和推广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废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容合并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并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 14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圳局公司字【2020】128 号)等文件要求编制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