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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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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1)济生堂扩建中成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六味地黄丸、杞菊地黄丸等7个中成药丸剂品种有关的药材前处理提取车间与制剂生产线,于2011年完成立项备案。2015年公司IPO募集资金到位后,丸剂品种的市场行情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7 个丸剂品种中,六味地黄丸市场规模虽大,但药品批文数量众多,价格竞争激烈,市场份额领先的企业品牌地位稳固,作为后来者进入市场的风险较大。而杞菊地黄丸、知柏地黄丸、补中益气丸、香砂养胃丸、银翘解毒丸、橘红丸的市场规模较小,且生产企业众多,其市场前景有限。公司对该等丸剂品种市场行情进行了充分调研及综合评估,预计该项目继续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效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2)康弘药业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系在全国20个省的22个中心城市购置办公室场地设立销售办事处,建设营销信息化系统,该项目于2011年完成立项备案。之后随着国内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实施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对整个医药行业尤其药品流通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以及行业环境变化,持续优化公司营销策略。2015年6月公司IPO募集资金到位后,国内房地产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各地房价波动加剧,房产限购政策陆续出台;同时,随着渠道的快速变革以及移动办公便利性的提高,购置房产已不再是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的优先选项。若继续按原计划实施该项目购置办公场地,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风险,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符合股东利益。基于上述原因,该项目已不符合最新的商业环境以及公司最新的营销策略,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3)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盐酸文拉法辛胶囊/缓释片、阿立哌唑片/阿立哌唑口腔崩解片、枸橼酸莫沙必利分散片和右佐匹克隆片等化学药产品产能。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提出了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要求国内各大化学仿制药生产企业尽快完成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为此,公司高度重视并在2015年启动了化学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该项工作涉及到该项目原有设计方案的部分优化和调整,并导致了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的延后。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调整该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并将该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527.93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公司当时其他需近期投资的项目,以加快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用。未来该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注2:募投项目变更决策程序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将“济生堂扩建中成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2,824.97 万元、“康弘药业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6,647.10 万元、“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4,527.93万元,合计共 14,000 万元全部变更投入“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KH 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及“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产业化项目”。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变更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核查意见。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注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刊登于2017 年 4月 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二○二○年全年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二○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二○二○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据此出具监事会对公司《二○二○年度报告及摘要》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应了二○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7.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8.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二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认为:公司编制的二○二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并强调:本预算为公司二○二一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0.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〇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决议。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35号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会〔2018〕35号通知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会〔2018〕35号通知人要求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会〔2018〕35号通知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主要修订内容:在新租赁准则下,公司除低价值资产租赁和短期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28号成都尊悦豪生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审议《二〇二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 审议《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议案 5、6、8、9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31)、《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

  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21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08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36 。

  (2)联系电话:028-87502055

  (3)传真:028-87513956

  (4)联系人:钟建军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康弘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康弘药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3。

  2.投票简称:“康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一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较好的诚信记录。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丹娜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丹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石柱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罗东先2020年因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受到四川证监局监管谈话和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2. 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二一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第九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202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3548号)。

  2021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48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逐项回复,并于2021年2月5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于2021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2021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由于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都发生了变化,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情况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等相关事宜。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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