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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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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33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经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18年11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863,973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回购的股份属于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予以扣除。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1)报告期内,上述前10名股东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较期初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刘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8号)核准,截至2018年2月5日,公司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其中,在本次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公司向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6,516,853股,募集配套资金1,659,999,991.70元,该新增股份于2018年2月5日上市。报告期内,鉴于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其提出解除限售申请,申请将其持有的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及其孳息股份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的变更登记手续,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5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合计116,853,933股。上述解除限售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2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21-006号)。

  (2)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发生的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分别于2021年2月3日、2月5日、2月18日和2月22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购回交易,合计将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691.59万股股份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份数合计占公司总股本4.54%,并分别于2021年2月4日、2月8日、2月19日和2月2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合计13,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2%。上述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2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21-008号)。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报告期内经济与市场环境情况分析

  1.楼市维稳基调不变,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因城施策,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然是政策调控的主要方向。同时,两会再次提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租赁住房再次被提及,长租房市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化发展,旨在“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2.市场回归正常运行规律,一线及强二线城市尤为偏好

  一季度,随着全国疫情的稳控,当前住宅交易市场已恢复正常运行,3月“小阳春”如期而至,整体表现上行。大多数城市市场成交量超过近两年同期水平,市场表现较好,尤其是一线及强二线城市,长三角地区更为明显。租赁市场稳步回升,3月市场如期迎来传统租赁旺季,一季度公司重点监测城市月均成交量已超过去年全年月平均水平。未来短期内,预计一线及强二线城市受城市良好基本面影响,市场持续偏好,尤其是长三角地区。

  3.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调控日趋常态化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当前房地产行业日益强调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今年以来,深圳、上海、北京、无锡等多城,从市场秩序整顿、信息发布行为规范、价格发布机制等方面陆续发文,以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与规范,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因城施策下,各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将视其市场情况适时微调预调,政策调控将逐渐常态化、及时化、精准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1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3,241.2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9.77%;实现营业利润21,118.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6.12%;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00.3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5.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67.0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1.40%。

  2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新的市场格局,在始终践行高质量发展的经营理念前提下,公司持续积极向数字驱动的居住服务平台转型,执行规模扩张策略,探索直营、合伙等业务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加盟业务,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持续发展动能显现。

  (1)公司规模扩张开始提速,为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报告期,公司开始执行直营城市市占率提升战略;在南京和太原跑通合伙人模式,并完成了第一轮的合伙门店招募;在i+SaaS加盟业务系统上线的拉动下,加盟业务在报告期内新增2个直营城市,新增4个代理城市。一季度,公司净增自营300余家门店,较年初增长9.3%,截止目前公司门店总数已近4000家,加盟门店数已超1300家,覆盖城市增长到28城,网点覆盖能力和核心城市的市占率均有所增强。

  (2)强化入口效应,线上流量大幅提升

  公司持续加大对自身官网及APP 建设,实现了自有流量的快速增长,获客能力持续增强。报告期末,公司官网月均活跃用户数(MAU)达1638万,较2020年月均活跃用户数(MAU)1067万增长了53.5%。公司将继续加强官网在流量方面的投放力度、优化付费投放策略,并探索更多与大型流量平台合作的机会。官网商业办公频道全新上线写字楼买卖业务;基于VR场景的家居艺术品线上展示与交易业务相关功能上线,用户可在VR场景中观赏、购买艺术画,初步实现平台用户向家装家居场景定向转化的闭环流程。

  (3)新系统、新应用不断落地城市,业务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存量房房核心业务系统持续完善升级,聚焦房源精耕、合同/协议线上审批和签署能力,与财务系统深化对接,上线了包括楼盘档案管理,房源营销报告,房源IVR验真,实勘邀约等功能。同时通过增加移动端作业功能和官网流量数据直接对接力度,实现官网、店面、移动端三端即时联动,大幅提升客户体验和经纪人体验。新一代新房核心业务系统继续扩展对中小机构业务支持和直销业务支持,增强业务流程线上化,辅助业务管理,提升用户使用便利性和用户体验。

  i+ SaaS平台与银联二清系统打通,上线了统收统付系统,将佣金等费用统一由平台进行收款、分账、划拨,实现资金收付线上化。启动了武汉、成都两个城市的并网推广,并在4月份完成了两个城市上线,启动了第一批预录入。

  继北京、上海等6城之后,一季度在苏州、无锡等4城上线了小爱聊天助手,为更多经纪人提供赋能,目前已落地10城;新上线了基于新算法的租房相似推荐服务和租房专题推荐V1.0、买卖专题推荐V2.0、买卖搜索排序等新服务,覆盖了更多客户找房的服务场景;上线了租赁房源排序服务,基于大数据相关技术和房源、市场、业主、经纪人、客源等方面几十个维度近5千万条数据,进一步优化租赁房源排序,使优质房源获得更多曝光机会。

  (4)持续迭代组织能力,为平台发展持续提供新动能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在2021年一季度加速人力数字化转型,E-HR系统按照各城市管理需要,持续进行功能优化及增强,为城市HR用户进行赋能助力。公司已启动2021年校园招聘,加强人才储备。同时,通过平台交流、聚焦业务、专业提升、落地实施,定制化培训赋能支持,在课件内容、讲师培养、学习计划等方面,进行城市培训赋能。

  3.居住综合服务各项业务开展情况

  (1)房地产经纪业务

  ① 二手房经纪业务

  报告期,公司践行保粮仓、拼市占的业务策略,积极增人增店,二手GTV、收入和单量均较2020年和2019年同期有大幅提升,其中,直营城市二手买卖成交单量较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80%和15%,杭州3月二手市场占有率已经突破38%。实现了关键指标数量和增长质量的双提升,北京公司2021年一季度店效较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提升超260%和40%。二季度公司将继续执行规模扩张策略,加大招募队伍、拓展团队人员规模,提升店均人数和市占率。

  ②新房业务

  公司积极调动新房作业积极性,持续为城市新房业务提供业务指引、标准、方法、工具、以及服务支持。在关注规模的同时,实现在盘源合作质量上的增长。报告期,公司月均可售项目数量同比增长3.6%,月均有认购项目占可售项目的数量同比提升62.4%;新房渠道业务客单价5.12万元,增幅4.8%。以南昌为代表的加盟城市规模效应显现,新房收入大幅提升,月人均认购收入同比提升127%。为了配合加盟代理城市的新房系统需求,报告期启动5个城市的列装推进,预计4月中实现落地。

  ③海外业务

  报告期内,海外事业部已打通了6家境外分公司业务联动的一站式运营服务模式。海外分公司均立足于本地,自有经纪人团队,设立了本地服务网站,可为国内客户提供一系列落地服务,同时能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

  (2)房屋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相寓借助多年的管理经验、快速反应机制,并通过运营数字化建设、服务智能化提升、IT赋能深化等多方面工作的有序推进,促进了相寓业务的有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3月末,相寓在管规模23.9万套;2021年一季度平均出房天数10.3天,同比缩短40%;出租率96.2%,同比上涨2.2个百分点,保持行业内领跑位置。二季度,相寓将继续聚焦于业务模式创新、智能服务管理以及IT赋能深化方面,稳步推进各项工作,针对深圳相寓进一步加强项目拓展,同时,探索直营项目落地深圳的可行性方案。

  (3)商业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蓝海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规范项目的研判及风险控制流程,进一步夯实销售的全流程服务能力。项目营销过程中,蓝海购团队与我爱我家各城市公司团队加强良性互动,做到了共享渠道资源,共享团队能力,营销协同能力得到提高。2021年第一季度,昆百大各项目均实现销售利润较大幅度增长。同时,新西南项目招商有序推进,已实现局部开业,轻资产文山项目按计划全面启动招商工作。

  (三)报告期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的分析说明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和2020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根据相关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为其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议案之日起至本次相关担保下一次担保额度审批或调整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由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4,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最高额抵押担保。

  (2)基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经本公司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将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上述调剂完成后,2021年1月21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本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228,013,029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7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和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五八有限公司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减持计划。其拟以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种方式相结合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7,495,97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9%)。

  截止2021年2月27日,五八有限公司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五八有限公司没有发生减持行为,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2)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银玉衡”)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减持计划。其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0,665,025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

  截止2021年3月26日,东银玉衡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期间内,东银玉衡于2020年12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4,950,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63%。除上述减持外,未再发生其他减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仍持有本公司175,073,20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43%。

  4.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

  鉴于监事高志凌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3月18日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花嘉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说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经公司2018年7月1日和2018年7月12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18年11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863,973股,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801%。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注:公司2020年4月28日2020年6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其中:25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15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下一次投资额度审批或调整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累计40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总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0-027号)。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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