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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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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1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等,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或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包括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授信额度项下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2、2021年度,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在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的前提下,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及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相关融资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担保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无偿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

  (二)被担保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

  注:被担保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子公司,且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

  (三)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黄石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或代偿情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7%。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公司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以自有资金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公司外币应收/预收货款为基础开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和欧元。

  (二)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1.董事会提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3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除个别产品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缴纳保证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方案

  1.公司管理层将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总经理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2.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4.公司管理层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总经理决策。

  5.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有效执行有关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公司因汇率变动而对财务费用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已经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任何投机和套利交易,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年8,000 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续保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素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治理以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 2020 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则以及公司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1关于2021年度与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02关于2021年度与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监事张素芳女士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03关于2021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监事张素芳女士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04关于2021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监事张素芳女士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05关于2021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云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监事张素芳女士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06关于2021年度与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监事张素芳女士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07关于2021年度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监事张素芳女士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08关于2021年度与上海辉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并对外报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2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张江碧波路699号上海博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2日

  至2021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需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01-议案7.0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石融科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对议案7.01回避表决;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派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7.02-议案7.07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6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87弄72号5层,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87弄72号5层,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203

  电话:021-31590029

  电子邮箱:ir@pylontech.com.cn

  联系人:沈女士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拟参会人员,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证券投资部报备并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7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根据 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实施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8 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2021年1月1日。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玖拾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拾伍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拥有良好的执业队伍,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并将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4,485,010.1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079,371.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4,844,53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164,493.1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03%。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湖州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派能”)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注销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湖州派能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三、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原因

  湖州派能无实际经营业务,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的考虑,根据公司战略定位和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州派能。

  四、注销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的全资子公司湖州派能无实际经营业务,湖州派能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影响。湖州派能的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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